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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神色有点紧张。就在他答话同时,列车驶进九龙塘站月台,车子停定后,右边车门缓缓打开。

  “我问你,你这色狼刚才是不是在摸这位妹妹!”大妈向小雯瞄了一眼。

  “你神经病。”男人甩一甩头,想随着下车的乘客们离开车厢。

  “你别跑!”大妈摆出一副毫不退让的姿态,趁着乘客移动腾出空间,往前逼近,一手抓住男人的手臂,“妹妹,你说,刚才是不是有人摸你屁股?”

  小雯咬着下唇,眼神游移着,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妹妹,你别怕,大姐我当证人!你说出来就好!”

  小雯慌张地点点头。

  “你们都是神经病!别阻我下车!”男人喊道。其他乘客一一注视着他们,甚至有人按下了求助按钮,通知车长车上出了状况。

  “我亲眼看到的!你别抵赖!跟我们一起上警局!”

  “我、我不过是不小心碰到她罢了!她这种货色,谁会特意摸她屁股啊!你再抓住我,我告你非法禁锢!”男人一手推开大妈,想往车厢外逃跑。可是他没料到门旁看热闹的群众中有一个彪形大汉,他一转身便被抓住。

  “先生,无论你有没有做过,还是先到警局较好。”穿无袖T恤的大汉语带威严地说。

  在这片混乱中,小雯靠在车厢角落,被其他乘客以不同的目光注视着——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八卦、有的更是出于猎奇。尤其一些男乘客的视线令她感到不舒服,就像被问“你刚才被摸了吗?”“感觉如何?”“觉得羞耻吗?”之类的话。她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开始啜泣。

  “妹妹你别哭,有大姐我替你出头……”大嗓门的大妈仍在说着。

  大嗓门大妈、彪形大汉和另一位见义勇为的白领女性都到了警署做笔录。根据大妈的说法,车厢里所有乘客都忙于滑手机,就只有她察觉小雯神色有异,在石硖尾站乘客上下车时,从人群之间瞥见小雯的校服裙被掀起,屁股正被人抓住。她想该不该沉默,等到列车驶进九龙塘站才来个抓贼拿赃,上前逮住犯人,但看到小雯惊惶的表情,于是提早喝止色狼。事实上,有几个乘客在大妈喊话后用手机拍摄影片,将车厢中的冲突完整地记录下来——在“人手一机”的今天,镜头无处不在,只要在人群中发生丁点不寻常事,都会有人留下影像记录。

  被捕的男人叫邵德平,四十三岁,是黄大仙下邨一间文具店的店东。他在警署否认指控,不断强调他只是不小心碰到小雯,对方是因为在油麻地站跟自己有过纷争,含恨在心诬蔑自己。依他的说法,小雯曾光顾车站的便利店,付账时花了很长时间,害不少顾客排队等候,邵德平当时排在小雯后方,出言责骂了几句,小雯不甘示弱还击,后来在车上重遇,对方便虚报猥亵陷害。

  警方从便利店店员口中得知二人之间的龃龉属实,店员记得邵德平当时很火大,小雯离开后他还向店员抱怨“今天的年轻人通通是‘废青’,一味搞乱香港,无事生非”,但却无法证明小雯对邵德平怀恨而诬告对方。相反,邵德平的举动正好显示他是犯人——他在警员到场前企图下车离开现场,态度恶劣,而且他根本不该在九龙塘站下车,他的家和店子都在黄大仙。根据调查,邵德平当天下午约了朋友在油麻地见面,分手后他该回到店子接替妻子顾店,他完全没理由提前两个站下车。

  “妹妹,你看看这份口供有没有错误或你不同意的地方。”女警将笔录放在小雯面前,“假如没有问题的话,请你在这儿签名作实。”

  小雯提起原子笔,不安地在签名栏写上了名字。这是阿怡第一次看到警方的口供纸,签名栏上方印着的证人声明——“本人明白所作口供而明知其为虚假或不相信为真实者,本人有遭检控刑事罪行之虞”——令她觉得好沉重,毕竟就连自己也鲜少在法律文件上签字,而未成年的小雯却要独自承担这种法治社会规条下的责任。

  小雯在事件后再度变得寡言,而阿怡也不懂得如何安慰她,只能说“不用怕,姐姐替你出头”“那混蛋会受法律制裁”之类的门面话。为了陪伴小雯,阿怡向上司请了两天假,但由于半年前为了办理母亲后事,阿怡已把事假限额差不多全用光,所以她无法多待在妹妹身边,只能每天下班后尽快回家。*

  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媒体也有零星报道,以“少女A”作为小雯的代号。有记者爆料,指邵德平经营的文具店也有贩卖一些书刊,包括一些以校服少女为主题的日本写真集,同时又点出邵德平有摄影嗜好,经常跟其他“龙友”约模特儿私拍,暗示他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癖好。当然这类型的风化案只占报纸的一小角,关心的读者也屈指可数,毕竟这种案件几乎每天发生,而且报章杂志仍以铺天盖地的篇幅集中报道占领运动和相关的政治新闻。

  ①摄影爱好者的简称,“龙”源自“沙龙”(salon)。现在“龙友”一词带贬义,多指那些只热衷于拍摄女模特儿、有不良企图的男性。

  2月9日审讯正式开始,邵德平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2(1)条。被告否认控罪,辩方律师更以媒体“大幅披露负面消息”有机会导致审讯不公,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不过被法官驳回。法官安排案件在2月底续审,而阿怡获检察官告知小雯需要上庭,但检方可以安排视像作供,或是在法庭上设置屏障遮蔽。对此阿怡更是担忧,在法庭上,小雯必须独自接受盘问,而辩方律师一定会毫不留情地问及案发细节及个人隐私。

  不过阿怡的担心是多余的。

  在2月26号的审讯开始时,被告邵德平忽然改口认罪,所有证人无须作供,只等待法官阅览被告的精神报告及相关资料后量刑宣判。3月16号法官宣判,参考过往案例被告该入狱三个月,但由于邵德平认罪及表示后悔,刑期减去三分之一,只判入狱两个月,即时执行。

  阿怡以为,一切都事过境迁,接下来小雯会忘掉伤痛,慢慢回复。只是她没想到,逼使妹妹走上绝路的噩梦,会在邵德平入狱一个月后才展开。

  4月10号,星期五,就在小雯十五岁生日前的一个礼拜,一个名为“花生讨论区”的香港网路论坛上出现了一篇文章。

  文章标题是“十四岁贱人害我舅父坐监”。

  kidkit727发表于2015-04-10 22:18

  十四岁贱人害我舅父坐监!!

  今天我真是不能再忍,要为我舅父说句公道话!

  我舅父今年四十三岁,跟舅母在黄大仙开文具店,每天辛勤工作,就是赚点小钱养家。我舅父学历不高,只念到中三便辍学,但为人正直,一直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因为为人诚实有礼,旧老板才会退休前将店铺转让给我舅父。我这个舅父从不说谎,取价公道,街坊都能保证,可是他被一个十四岁女学生冤枉,现在在坐监。

  事缘去年11月,在观塘线的地铁上,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学生,指我舅父侵犯她,摸她屁股。我舅父根本没有做过!那个女学生只是想报仇!我舅父在搭车前,在油麻地站的便利店买烟,排在那女学生后面。那女学生好像是买电话卡的增值券,但付款时却一直掏不出足够的零钱,伸手在书包一直找,连累后面的队伍愈来愈长。我舅父看不过眼,说了句“快点吧,后面还有很多人在等,没钱便让我们先结账”,怎料对方转头狠狠地瞪我舅父,嘴里念念有词,我舅父自然再骂了几句“没教养”“不知道父母长什么样子”,她便干脆摆烂无视我舅父。人家说“无声狗”才会咬人,那贱人就是例子,她被我舅父追骂时一声不吭,结果在列车上用这恶毒的方法来报复,陷害我舅父。

  本来我舅父没做过,自然不会认罪,但有记者以偏颇的角度来报道,令我舅父舅母很震惊。我舅父喜欢摄影,可说是唯一嗜好,但因为家中不富有,器材也只是便宜货和二手货。他有一些摄影书放店子卖,也有跟一些同好去拍拍风景和人像,结果呢,报纸却把他描写成恋童癖,拍照其实是为了占模特儿便宜。拜托!我舅父的文具店卖几十款不同的摄影书,记者只拿其中一两本校服少女写真集做文章,又把一年顶多两三次集体约模特儿拍照聚会放大!

  我舅父很担心这些报道会影响法官的看法,而且他知道他被那女学生冤枉时,做了一件蠢事,就是想逃跑。律师告诉他,因为他企图逃跑,加上事主未满十六岁,就算他明明清白,法官也很可能判他有罪,假如他认罪还可以减刑,但不认的话,他就要负上“逼”事主上庭作供的责任,法官可能会认为他没有悔意,加长刑期。我舅父本来就想坚持,可是最后还是屈服了。我舅母身体不好,舅父担心她一个人吃苦,宁可尽早平息事件。自从那些胡说八道的报道刊登后,舅母每天开店都被人指指点点,我舅父很爱我舅母,所以为了她宁愿自己蒙冤坐牢,向不公义的裁决低头。

  这样一个爱妻顾家的好男人,又怎可能在地铁上对女学生毛手毛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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