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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回 孔明秋风五丈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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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姜维拔剑在手,欲斩魏延。孔明急止之曰:“是吾天命已绝,非文长之过也。” 维方免之。于是孔明吐血数口,卧于床上,乃与魏延曰:“此是司马懿料吾有病,故令人来探视虚实也。汝可急出。” 魏延遂上马,引兵杀出寨时,夏侯霸见了魏延,慌忙引兵而退。延奋赶二十余里方回。 孔明乃与姜维曰:“吾本欲竭忠尽力,恢复中原,重兴汉室。奈天意如此,吾旦夕将亡矣!吾平生所学,已著于书,共二十四篇,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内有八务、七戒、六恐、五惧之法。吾遍观诸将,无人可授,独将军可授之。切勿泄漏!” 维哭拜而受。孔明又曰:“吾有‘连弩’之法,不曾用得。汝后必用,以铁折叠烧打而成,铁矢长八寸,一弩可发十矢,皆画成图本,汝可如法造之。” 维再拜而受。孔明又曰:“蜀中诸道皆不必多忧,惟阴平之地切要仔细。虽然险峻,久必有失。”〔后邓艾取蜀,自此处而失也。〕又唤长史杨仪入帐,授与一锦囊,便分付曰:“久后魏延必反,若反时方开之,那时自有斩延之将也。” 此日孔明一一调度已毕,人事不醒,至晚方苏,病加沉重。是夜昏绝数番。孔明连夜表奏后主,后主急遣尚书仆射李福,星夜径到五丈原,入见孔明问安。孔明令坐,而言曰:“吾不幸中道而亡,虚废国家大事,得罪于天下也。吾死后自有遗表上奏天子,你公卿大夫皆依旧制而行,不可改易;吾所用之人,不可废之。马岱忠义,后当重用。吾兵法皆授与姜维,他日能守西蜀也。” 李福辞去。 孔明强支病体,令左右扶上小车,出寨遍观各营,自觉秋风吹面,彻骨生凉。孔明泪流满面,长叹曰:“吾再不能临阵讨贼矣!攸攸苍天,曷我其极!” 叹息良久。回到帐中,病转沉重,乃唤杨仪曰:“王平、廖化、张嶷、张翼、吴懿等,皆忠义,久经争战,多负勤劳,堪可委用。吾死之后,凡事俱依旧法而行。可缓缓退兵。汝乃深通谋略之人,不必多嘱。姜伯约智勇足备,可以断后。魏延后日反时,汝只依前付锦囊行之。” 杨仪泣拜而领谢。孔明令取文房四宝,于卧榻上写遗表,以奏后主。其表曰: 丞相、武乡候臣诸葛亮稽首顿首谨表: 伏闻生死有常,难逃定数;死之将至,愿尽愚忠。念臣赋性愚拙,时遭艰难,分符拥节,专掌钧衡,兴师北伐,未获成功;何期病在膏肓,命垂旦夕!伏愿陛下清心寡欲,薄己爱民;遵孝道于先君,布仁义于寰海;提拔幽隐,以进贤良;屏除奸谗,以厚风俗。 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先帝、陛下也。臣亮临褚不胜涕泣,激切祈恳之至。 孔明写毕,分付杨仪曰:“吾死之后,不可发丧。若司马懿来追,将吾先时木雕成吾之原身,安于车上,以青纱蒙之,勿令人见。汝可一顺一逆,布成长蛇之阵,回旗返鼓。若魏兵追来,令人马不许错乱,却将吾原身推出,令大小将士左右而列。懿若见之,必急走矣。待魏兵退去,方可发丧。丧车上可作一龛,坐于车上,用米七粒,少用水放于口内;足下安明灯一盏;置柩于毡车之内;军中安静如常,切勿举哀,则将星不坠矣。吾阴魂自起镇之。先令后寨先行,然后一营一营,缓缓而退。汝等文物皆尽心报国,不可负职也。” 杨仪听令,曰:“丞相少虑,仪并不敢有违丞相之言也。” 是夜,孔明令人扶出,仰观北斗,遥指之曰:“此吾之将星也。” 众视之,只见其色煌煌欲坠。孔明以剑指之,口中念咒。咒毕,急回帐时,不醒人事。忽李福又到,见孔明昏绝,口不能言,乃大哭曰:“我误国家大事也!” 须臾,孔明复醒,开目视之,见李福立于榻前。孔明曰:“公此一来,必是天子问谁可任大事?蒋公琰可矣。” 福曰:“公琰倘不在,谁可继之?” 孔明曰:“费文伟可以继之。” 福欲又问,孔明不答而逝。时建兴十二年秋八月二十三日也,寿五十四岁。 后晋史官陈寿评之曰: 诸葛亮之为祖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炼,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 蜀人杨戏赞曰: 忠臣英高,献策江滨。攀吴连蜀,权我世真。 受遗阿衡,整武齐文。敷陈德教,理物移风。 贤愚兢心,佥亡其身。诞静邦外,四裔以绥。 屡临敌庭,实耀其威。研精大国,恨于未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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