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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图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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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归有光)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童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盛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余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作者简介】 归有光(1507~1571),字熙甫,又字开甫,别号震川,又号项脊生,世称“震川先生”。苏州府昆山县宣化里人。 嘉靖十九年(1540年)中举,之后参加会试,八次落第,遂徙居嘉定安亭江上,读书谈道,学徒众多。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作乱,归有光入城筹守御,作《御倭议》。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六十岁时方成进士,历长兴知县、顺德通判、南京太仆寺丞,故称“归太仆”,留掌内阁制敕房,参与编修《世宗实录》。 归有光均崇尚唐宋古文,其散文风格朴实,感情真挚,是明代“唐宋派”代表作家,被称为“今之欧阳修”,后人称赞其散文为“明文第一”。与唐顺之、王慎中并称为“嘉靖三大家”,又与胡友信齐名,世称“归、胡”。著有《震川先生集》、《三吴水利录》等。 【注释】 1.吴:吴县,今已撤销并入江苏苏州市,为吴中区。长洲:明代县名,后并入吴县。明朝二县均属苏州府管辖。 2.郡治所:州府官署所在地,此处是指苏州府治。吴县和长洲县的衙门也设在苏州城内。 3.治:治理。 4.穹窿:山名,在今苏州市西南。阳山:在今苏州市的西北。邓尉:山名,在今苏州市西南,因东汉时邓禹曾隐居此山而得名,山上多梅花。西脊:又称西碛山,在邓尉山西。铜井:又称铜坑山,亦在今苏州市西南,以产铜而得名。 5.灵岩:山名,在今苏州市木渎镇,又名石鼓山、研石山、象山、石城山。 6.吴之故宫:春秋时吴国君主夫差曾在灵岩为西施建馆娃宫。据传今灵岩山寺一带即是馆娃宫的遗址。 7.尚:还。西子:即西施,春秋时越国的美女,越国君主勾践将西施献给吴王夫差,西施备受吴王宠爱。相传吴王曾在灵岩山上为西施建有琴台、梳妆台等。 8.若:像。虎丘:山名,一名海涌山。在江苏苏州市西北阊门外。相传春秋时吴王阖闾葬于此,三日有虎踞于上,故名。唐王朝避其先世李虎讳,改称武丘。后复旧名。泉石幽胜,上有塔,登眺则全城在目,为苏州名胜。剑池:池名。在今江苏苏州市虎丘山。相传秦始皇东巡时在这里找寻过吴王阖庐的宝剑;一说阖庐葬在这里,曾用鱼阳扁诸等宝剑各三千殉葬,故名。天平:山名,在灵岩山北,因山顶方平,故名天平山。尚方:山名,又称上方山、楞枷山,在原吴县西南。支硎(xíng形):山名,在原吴县西南,相传晋代名僧支遁曾隐于此山。 9.太湖:在今江苏省南部,面积二千四百多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旧说有三万六千公顷。 10.七十二峰:太湖中有大小岛屿四十八个,加上沿湖的山峰和半岛,号称七十二峰。尤以洞庭东山、西山、马迹山、三山、鼋头渚最为有名。沉浸:浸入水中。 11.海内:古人以为我国疆土四面环海,故称国境以内为海内。犹言天下。《战国策·秦策一》云:“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元,臣诸侯,非兵不可。” 12.同年:封建时代同一年中举或同一年登进士第的互相称同年。为吴县:出任吴县县令。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14.惠爱:对老百姓施惠和爱护。 15.扳留:挽留。又作“攀留”,即攀缘车驾挽留,表示对离任者功绩的肯定和对离去的眷念。 16.由是:因此。好事者:喜欢绘画的人。事:从事。以为赠:即作为赠送的礼品。 17.令之于民:县令对于老百姓来说。 18.被:通“披”,受。泽:恩惠。荣:兴旺。 19.择胜:选择形胜之处。 20.尸祝:尸,代表鬼神受享祭的人;祝,传告鬼神言辞的人。《庄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吴。”注曰:“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尸祝在此处的意思是:将来把他当作祖先、神灵一样祭祀。浮图:梵语音译,此处指佛教寺院。老子之宫:即道观。老子是道教供奉的始祖。 21.既去:已经离开。 22.惓惓(quán全):恳切、难以舍弃的样子。 23.苏子瞻:即苏轼(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宋仁宗嘉二年(1057)进士。宋神宗熙宁年间任杭州通判,历知密州、徐州、湖州。御史劾以作诗讪谤朝廷,贬谪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元间,累迁翰林学士,出知杭州、颍州,再贬惠州、琼州,赦还卒于常州,谥文忠。是宋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有《苏东坡集》、《东坡乐府》。《宋史》有传。韩魏公:即韩琦(1008~1075),字稚圭,宋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市)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仁宗时,西北边事起,韩琦任陕西经略招讨使,与范仲淹率兵拒战。韩、范久在兵间,名重当时,为宋廷所倚重,时人称为“韩范”。西夏和成,入为枢密副使,嘉中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英宗立,封魏国公。琦为相十年,临大事,决大议,虽处危疑之际,知无不为。卒谥忠献。《宋史》有传。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韩琦曾与其兄在黄州居过,黄州人以此为荣。苏轼作有《书韩魏公黄州诗后》一文:“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诗。”此处用韩琦之思念黄州之事言魏用晦思念吴县。 24.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1094)十月二十六日,苏轼作《书韩魏公黄州诗后》云:“而轼亦公(即韩琦)之门人,谪居于黄五年,治东坡,筑雪堂,盖将老焉,则亦黄人也。于是相与摹公之诗而刻之石,以为黄人无穷之思。”黄人,即黄州人。 25.内庭:即内廷,宫廷之内。隆庆四年(1570),归有光任南京太侍寺丞,留京执掌内阁制敕房,纂修《世宗实录》,因此有机会在内廷与时任给事中的魏用晦见面。 26.太息:出声长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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