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先秦典籍 > 谷梁传 > |
庄公二十五年 |
|
一、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二、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鼓,用牲于社。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系门,士系柝。言充其阳也。 四、伯姬归于杞。 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六、冬,公子友如陈。 |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