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先秦典籍 > 谷梁传 > |
庄公九年 |
|
一、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之挈,失嫌也。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 二、公及齐大夫盟于暨。 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无君也。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 三、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干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弒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于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 四、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五、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六、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外不言取,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 七、冬,浚洙。 浚洙者,深洙也,着力不足也。 |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