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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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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熟悉地一张脸啊!她曾与他同枕一方,然后伸手贪婪地抚过他那张俊颜的每一个轮廓……只是今天看着他,心里是那样的泛酸。 明明喜欢他,却要拒绝他,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境,而且又需要一种多么大的勇气啊! “确实。如果没有孩子,我根本不会考虑跟你结婚。”低下头去,雷从光实在没法跟安雪那纯净的目光对视。 是的,她的目光没有半点的杂质,比清泉还要清澈、比明镜还要透明。这双眼睛根本就不是一个离婚女人历经沧桑的眼,而是一个依然对爱情充满向往与憧憬的眼。如果心里有一点点的虚,都是不敢与她对视的。而雷从光此刻,心里完全是虚的。 他能清楚地感受到安雪对他火热的感情,而他、却依然摸不清自己对眼前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一种感情。 安雪说得没错,他之所以为她买戒指完全是因为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他不推卸责任而已。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他根本不会在这样的时候提出与她结婚。就算安雪真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他也从没想过。 所以他说不了谎,也说不出谎来,只能低头承认…… “所以,你就当没孩子吧!”明知道答案,可是从雷从光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竟然是那样的椎心! 胸口一阵的扯疼,安雪侧过脸去任泪水静静流趟。 “所有事情都不能假设,只能面对。现在孩子来了,我们需要为孩子考虑……” “不是我们,是我,我会考虑。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无业难不倒,离婚难不倒,一个人也难不倒!你走吧!真的、真的不要再来找我了,让我的生活变得跟从前一样简单行不行?!不要让我再做一样与现实不符的美梦行不行?!”重新闭上眼睛,咬着嘴唇。不可否认,雷从光是个敢做敢当的,敢于负责任的好男人,只是、这是最后一次赶他,请他再不要给她希望,不然、不然她真的无法再坚持。 “我想……如果没有孩子,我现在确实不会跟你提结婚,但是以后……我想我还是会。虽然我这个人活过了三十多岁,但其实并不懂你们女人眼里的爱情。我理解的爱情就是一种习惯,与一个人在一起的一种习惯,离了这个人就好像离了一种习惯,会让人感觉到很别扭、不习惯。比如樊丽娟,我们两家是世交,从小就在省委大院里一起玩大。我谈不上有多么的爱她,也从来没有跟她说过爱她的话。但是她在我的身边就是一种习惯,我觉得一直以来她都应该在我的身边,没她不行。这种感觉樊丽娟能理解,所以从不逼我说爱她,但是、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深深吸了一口气,雷从光轻轻伸手将安雪的脸捧过来,让她闭着眼睛的脸与自己正视:“现在你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习惯,每当工作闲下来我就会想着去找你,想跟你待在一起,做什么事都好,只是想跟你在一起,就这么简单。偶尔因为加班不能周末来看你,我会觉得很不习惯,做事情不能集中精力,总会猜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想你、跟你在一起、拿你寻开心、逗你玩儿、捉弄你……都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不敢想象哪天再也不能这么做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我知道我脾气不好,动不动就爱冲你发脾气,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横竖看不顺眼你,但没看到你又会想你。有的话,我不会说许多便。我最后问你一次,你……要不要做我的习惯?!” 一直是低低地诉说着,说到最后那一句时,雷从光表现得万分小心、万分用心。似乎语气稍稍重一点、语速稍稍一个不适,她就不会点头了。 “我警告过你,让你不要让我再做与现实不符的美梦,你怎么不听呢?!你不听、你不听……后果自负!!”雷从光的表白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浪漫的烛光与代表爱情的鲜花,只是平平常常地好像跟她拉家常一般,或者、还加了一点点的威胁。但是、安雪感动得不行,比那晚的那碗加了冰糖的大米粥还要感动。 长这么大,她从来没有听过如此动听的情话,当场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热泪盈眶…… “我会对我的话、我的行为负责,但在你戴上这枚戒指之前我也要你向我保证,你要对你往后的话、往后的行为负责。戴了,这辈子就不能取,不管如何也不能取,我要你发誓!”一手握着她的小手,另一手拿着戒指却不给她戴,雷从光很认真地看看安雪。他是共产党员,是无神论主义者,当然不信指天发誓什么的。但、安雪信,而收拾安雪这样不靠谱的人,还非得来这一手。 “那如果、如果你欺负我呢?!”安雪也不急着要戴那枚戒指,眨了眨泪水未干的眼睛。 “什么叫欺负?!”这个词还真不是很好定义,雷从光想了想又反问。 “譬如,你骂我、你先提出离婚……” “我可能会骂你,但、我绝对不会提离婚。”没等安雪说完,雷从光果断地打断她。 “为什么?!”他说过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的。可是现在,他却把以后的事情说得很死,这不是跟他以前说得观点所相悖?! “我不是无业游民,不是做生意的,就算是我的婚姻这么私人的事情也会有组织监督,不可能动不动就提离婚。如果离婚,或多或少会对我的政治前途有影响,而我把我的政治前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我从来不说大话,但这个大话我讲得起。”雷从光确实是足够坦诚,他并不是说自己有多爱安雪所以不提离婚,而是说出了一个天大的实话。这实话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却足以让安雪真的能够安心。 男人,通常把事业看得比爱情、比生活都要重要。雷从光是,郑余也是,多数人都是!而雷从光敢于承认,郑余到离婚的时候还说是她不好、不承认自己是追逐权贵。 真好笑,郑余与她离婚的目的就是因为他攀上可以给他政治前途的高枝,而雷从光不随便离婚的原因也是怕影响政治前途。 政治前途,在男人眼里多么渴望的一个词,但在安雪眼里,又是多么可怕的一个词。 一个男人,为了所谓的政治前途,可以完全不要爱情吗?!哪怕以后他一点也不爱她了,也不习惯有她了,还是不离婚吗?! 当然,不离婚,这句话肯定是对婚姻最最有效的保证,也是让安雪最后下定决心为之一搏的动力。 哪怕他以后不再爱她、不再当她是他的习惯,但她可以肯定,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爱他的,哪怕他七老八十岁,哪怕他不在位、不做官、只是小老百姓,哪怕他往后的生活中动不动就冲她发脾气…… “我保证!保证不取戒指!如果取了,就让我……” “行了!有保证就行了,不用后话。”他信安雪,就好像安雪很迷信地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一样。 把戒指很认真地戴在安雪的左手无名指上,但、很霎风景,安雪的手很小,手指很细,戒指买大了。 “可以戴中指的。”完成戴戒指仪式的时候,安雪胸口本是一片的狂跳。但、此刻,安雪屏住呼吸提醒他。 戴中指?!那是什么意思?!可是……事到如此,也只能如此。只得取下,再将戒指换到她的中指上。 钴戒在她的手指上闪闪发光,将两个人幸福的面容都印到了剔透的钻石中。别说,安雪娇小白皙地手指戴上戒指很漂亮呢! 然后,好像完成了某个重大的仪式一般,雷从光深吸一口气后看向安雪。这个病床上的小个子女人,这个他曾经当巴巴狗一样逗的女人,这个他动不动就冲她发脾气的女人,他终于克服重重困难,用戒指把她套住了。 现在说不出对错,但、心里有股很踏实的感觉,似乎完成了一件人生中很重要、很大很大的事情一般。 “明天清晨六点,我要开车赶回南湖参加常委会。下周五以前我会跟我父母联系好,让他们这周抽时间回怡景,带你去见见我父母。反正你现在休病假,之后周末我带你去南湖,拜访你的父母。下下周我带你提前赶回怡景,一起到民政局办证,准生证你就自己办。婚宴的事情……我可能没时间计划打理,你怀孕头几个月又要特别注意,所以我想交给从芬去处理。她做事情很细心,你可以放心。喜欢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形式,你可以直接跟她说,让她去办就行。”虽然现在安雪已戴上了他的戒指,但、他对安雪说话的口气仍然像是领导对下属交待工作一样,而且似乎是交待一个脑袋不怎么灵光的下属,很仔细的、足条足条的安排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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