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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至今,抗美还清楚地记得,就是在积代会开完后不久,她的腿就摔伤了,当她跟着妈妈坐上安二型飞机起飞的时候,她是多么眷恋脚下的这片土地,那渐渐缩小的平展的塬地,百丈的沟壑,一眼眼黑色的窑洞整齐的排列在山崖边上,牛群缓慢地移动,许许多多的小人影是在修梯田……她拼命地擦去眼中的泪水,要清楚地把陕北的山川地形,一草一木画在自己的心上。

  抗美怎么也没有想到,延安会再一次出现在她的眼前,信天游会再一次在她的耳畔回响,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她这是在舞台上。

  尽管诗句还是从她的口中滑了出来,“手抓黄土我不放啊……”突然,她鼻子一酸,她真想大声地哭出来,如果她继续朗诵下面一句,她一定会哇的一声,所以她闷住了,整个礼堂也鸦雀无声,章小毛以为她忘词了,小声提醒她道,“紧紧儿贴在心窝上。”

  她知道是这句,她并没有忘记,“紧紧儿贴在心窝上”,她没有办法把这句话说出来,她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哇哇大哭。

  章小毛急得满头是汗,她又提醒了抗美一遍,台下已经出现骚动,有小孩子喊出来,“她忘词了!忘词了!”顿时有人笑起来,抗美木头一样地立在舞台当中,大幕无可奈何地迅速落下。

  于抗美在医院里一夜成名:嗓子是真好,忘词儿是忘得真干净。《抬头望见北斗星》得了一等奖,诗朗诵出了洋相,章小毛提起这事就痛心疾首,抗美也不做任何解释,每天沉默寡言,闷头干活。

  只有孙雁一个人理解于抗美,她说:“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样的。”抗美苦笑了一下。

  其实,部队和农村差不多,都是喜欢不爱说话,干活出一身臭汗的人。很快,科里的同志就对抗美的印象好起来,觉得她不像干部子女,能吃苦,工作扎实,不怕脏不怕累,协理员一开科务会就表扬于抗美。

  时间长了,章小毛心里就很不服气,虽然她比抗美年龄小,但好歹是个老兵,平常的活儿也没少干,只不过喜欢跟男病号打羽毛球,和钱书明有点小浪漫,怎么就让抗美比成落后分子了?听说科党支部还要重点培养于抗美,她章小毛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不知写了多少,党支部对她就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章小毛在宿舍里不大爱跟抗美说话了,抗美找她说,她也爱搭不理的。以前抗美给章小毛洗脏衣服,她还嘻皮笑脸的,现在她不让抗美洗了;早上在科里挑开水,本来她只能挑动半桶,但她当着抗美的面,非得挑一桶不可,结果水泼了出来,还烫了脚。

  抗美的心里很难过,想到她们一伙女孩在农村,从没有过勾心斗角的事,现在在部队,两个人的关系都能搞这么僵,部队宿舍的条件和陕北窑洞怎么比?可抗美不愿意回宿舍,她觉得还是陕北窑洞住的温暖,踏实。

  每天早上,抗美提前半小时到科里打扫卫生,晚上如果不是和孙雁在一起散步聊天,就一个人在被单仓库里看书看报,学学《红旗》杂志,很晚了才回宿舍睡觉。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军区后勤部决定抽调下属各单位的“文艺细胞”组成一个宣传队,不仅参加全军的调演,还到下面部队去演出。抗美被抽调到宣传队去了,章小毛当然没份儿,她虽然喜欢文艺,但体型略显矮胖,唱歌跳舞又都是半吊子。这回她真忍不住了,问孙雁:“你说于抗美的运气怎么这么好?”孙雁道,“你嫉妒了?”章小毛一时无话,给噎那儿了。孙雁又道,“章小毛我告诉你,你不跟抗美这样的人交朋友是你的一大损失,爱信不信。”章小毛气道,“我就不信,走着瞧吧。”

  在宣传队,每天倒是又热闹又开心,抗美的节目是京剧清唱《家住安源》,在排练之中,她反复听了革命现代京剧《杜鹃山》中柯湘的唱段录音,由于她的认真,唱腔被她练的炉火纯青。

  一天晚上演出,杨三虎没事也去看了节目,邹星华和志西陪着他去。在抗美的清唱结束之后,杨三虎意犹未尽,非常兴奋,在首长席里大喊了一声“玉堂春!”程秘书立刻俯下身去提醒他,“首长,《玉堂春》是四旧,早就不让唱了。”杨三虎愣了一下,只好算了。抗美当然也不会唱什么《苏三起解》。

  此时,程天牧忙向杨三虎介绍道,“这个女孩就是于敬田的女儿,她的腿伤刚好,就留在医院当兵了。”杨三虎哦了一声,才道:“那还是个人才嘛。”志西在一旁说道,“她唱得可真好,人也挺不错的。”邹星华下意识地看了志西一眼,想不到志西的脸唰的一下红了。邹星华装作没看到,经自对程秘书吩咐道:“叫抗美星期天到家里来吃饭吧。”程秘书马上答应了。

  这个星期天,杨家特别热闹,不光是抗美来作客,志南因到军区来参加指导员学习班,正好可以在家过星期天,他就带着莉莉来了;北萍因为江俊生到外地演出,她便没有必要往外溜;志西知道抗美要来,更是莫名其妙的亢奋;潘姨虽说老了,却是个人来疯,巴不得人人都夸她做菜的手艺。

  加上老两口和程秘书,真是少有的满堂彩。

  杨三虎问了一下抗美父亲的情况,抗美简单说了说,还是十分拘谨,杨三虎道,“你随便一点嘛,这会儿怎么不像柯湘了?”抗美笑了笑,邹星华道,“抗美的嗓子可真不错,大概是孟梅的遗传。”程秘书道,“她妈妈好像没有她唱得好。”杨三虎问抗美:“到部队还习惯吧?”抗美道,“习惯,挺好的,谢谢杨叔叔。”

  邹星华忍不住对北萍道,“你也跟人家学学,女孩子家懂规矩,有礼貌。”北萍冲抗美做了个鬼脸,抗美倒是一下子喜欢她了。志西笑道,“她有什么规矩?我从来都不觉得她是个女孩。”北萍嗔道,“有你什么事?半条命。”想不到志西就变了脸,回房间了。邹星华瞪了北萍一眼,北萍一脸无辜道,“我说什么了?我说什么了嘛!”

  以往北萍和志西拌嘴,顶到天也就是说他一个半条命,不像跟志南,唇枪舌剑,今天倒好,志南和莉莉进门普遍打了个招呼,就到志南房间里去了,关着门聊天也好亲热也好,总之是二人世界。志西、北萍本来是和平相处的,今天倒有点反常。

  邹星华当然知道志西不希望抗美一开始就认定他是一个重病人,尽管这是徒劳,抗美在医院工作,怎么可能不知道?但她还是到厨房吩咐潘姨,志西的菜不要像以前那样单摆,混在一起离他近点就行了。回过头来又去志西的房间劝志西。

  吃饭的时候,大伙都来到餐桌上,看上去还是有说有笑。抗美对志南的印象是:帅气、潇洒,莉莉跟他在一起又很般配,所以有些羡慕他们俩。北萍大大咧咧的像个假小子,但骨子里有股傲气。她倒没有怎么注意志西,一方面早就认识了,已没有新鲜感,再就是他过份白皙、文弱,不大像武将杨二虎的儿子。

  离开杨家以后,抗美间天牧叔叔为什么北萍管志西叫半条命,天牧便告诉她志西的身体情况,抗美甚表同情。

  这天的晚上,志西没有睡着,他并不敢肯定自己对抗美是不是一见钟情。以往,可能是疾病的折磨,他对女孩子并没有任何兴趣,最奇怪就是见到于抗美,她的健康、稳重,以及悦耳的歌声,无一不深深地吸引着他,潜意识里,他对她没有男性原始的占有欲,他只是想亲近她,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多么愉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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