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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至少秀春母亲离世那天,秀春事先就“看”见了的:

  那天早上,看上去就是一个要死人的早晨,倒不是因为那一天老叶家的院子里一下子死了两个人。不要以为那一日天地之间必有凶光、凶相,相反,那一日风和日丽,万物呈样,怎么看怎么让人心情舒畅。如此情况下的死亡,是没有什么可以说三道四的死亡。

  先是秀春家西厢房住着的老王头死了,没病没灾,就是一觉没醒过来。老王头鳏寡孤独,只好由乡里乡亲为他张罗出殡。

  秀春的妈妈却帮不上忙,因为她又要生产了。

  一个要生孩子的女人,不能参与出殡这样的事,否则会影响死者的来世。

  农村里的人更知道来世的至关重要,先不要说是轮回为猪,马、牛,羊……就算轮还为人,也不要再面朝黄土背朝天。都说“热土难离”,暗中还是向往土地以外的世界。虽然外部的世界并不精彩,一旦有机会离开土地、远走他乡,还会舍得一身剐地一厢情愿闯世界。

  于是她就知趣地躲在后院菜园子的草棚里,等待临产的时刻。

  焦虑和烦躁,单调而持久地折磨着这个在生育上屡屡失败的女人。

  她倚着草棚子里的支柱,叉开两腿坐在铺着秫秸秆的地上,不时对着太阳举起手指,审视内中的景观。手指里像注满了水,肿胀,苍白,透明得可以看见一条条毛发样的血管、一片片丝絮状的肌肉。翻开衣襟,抚摩着鼓胀的腹部……全身也肿胀得如一枚吐丝做茧的桑蚕。她想她前生一定是条桑蚕,所以才会像桑蚕那样生下很多的孩子。每次生育,她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具有献身性质的、脱胎换骨酌过程。这样的生育,严重地败坏了她的健康:

  又将手轻按在腹部,感到了那不在期望之中来到的婴儿的骚动,想起了叶志清刚才跟她开的玩笑:“看你这个样子,别把老王头儿抬完了就抬你。”

  她不很在意这个玩笑,对于生命,她既不是非常热爱,也不是非常厌恶,而是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

  也许曾经热爱过……在什么时候?一朵花的盛开和败落,实在太仓促了。

  再说,她总算是个有经验的产妇,生育了那么多孩子,自己却平安无萝,——她笑了一下。秀春长大之后,也喜欢这样地笑——会意却无能为力,还有——点苦的回味和洒脱。

  叶志清又正好探亲在家,不像往常,总是她独闯三关,万一情况紧急,能指望婆婆和小姑姐吗?不过叶志清很快就会知道,他的这个玩笑不是无缘无故。虽然墨荷是个乡下女人,对继承叶家烟火的重任却没有深刻的认识。可是在长春学买卖的叶志清回家探亲一次,就有一次准确的投篮。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一旦作为人家的篮筐,有什么权利拒绝人家的投篮?

  至于投篮是否准确,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与恩爱无关。

  何况叶志清疏旷久矣。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一年只能有几次和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那是太残忍了。虽然有时到下等窑子去解决一下燃眉之急,毕竟一个学徒,负担不起那样的高消费,只能偶一为之。

  所以就应了养精蓄锐的说法。如果仔细琢磨“养精蓄锐”这个词,就会觉得它有点暧昧,和通常的解释应用并不搭界。

  墨荷出生在一溜大瓦房,热热闹闹、鸡鸭鹅狗你方叫罢我来叫的院子里。家里不但有大马车,还有长年的雇工。按照一九四九年以后的说法,必是地主无疑,而叶家大概就是贫农了。

  那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除了家里的长工,没有多少接触男人的机会。可吴为的外祖母墨荷,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和哪个长工私奔,倒是正儿八经地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到了叶家。可也不能说她墨守成规,从她行为处事的方式,看不出墨守成规的迹象。她能按着规矩嫁到叶家,也许是家里没有雇着风流的长工。

  吴为的思维方式可能早有缺陷,把一生中的很多时间、力气,都花在了没有意义的设想上,或是叫做白日梦。很像《白夜》那本小说里的男主人公。

  好比她常常设想,如果她的外祖母和哪个长工私奔,根据毛泽东的阶级分析理论,叶莲子或许从小就参加了革命,或许还能成为抗日联军的英雄……

  她始终不能平衡——生活里有如此多的可能,又都说天无绝人之路,而她的母亲秀春,也就是叶莲子,却为何没有一条出路?

  吴为更为自己的生不逢时自谴自责。由于她的出生,不但葬送了叶莲子曙光初现的幸福生活,也耽误了叶莲子与顾秋水同赴延安的机遇。否则,一九三八年到达延安的叶莲子,完全可能成为一名革命老资格,与胡秉宸不相上下,可能比他混得还好。自己说不定也会在延安出生,成为延安保育院里的红孩子,坐在马背上的摇篮里,进了北平。

  青少年时代的吴为,向往革命生涯,崇拜各种英雄,惋惜自己不曾有过献身革命的机遇,只好企盼一个机会——有朝一日伟大领袖毛泽东得了重症,她会毫不吝惜地把一腔热血贡献出来,以挽救他的生命。这也是她无数白日梦的一个。

  她后来对胡秉宸的迷恋,和胡秉宸的革命经历有很大关系。有一首歌叫做(我是你终生的新娘),对吴为来说,胡秉宸则是她终生的英雄。

  吴为总是把男人的职业和他们本人混为一谈:把会唱两句歌叫做歌唱家的那种人,当做音乐;把写了那么几笔、出版了几本书叫做作家的那种人,当做文学;把干过革命、到过革命根据地的那种人,当做革命……

  这种一厢情愿和联想力过于丰富的毛病,可能来自她外祖母的那个家族。就像她的曾外祖父,把叶家聘礼上的两笔字,与家学渊源等量齐观一样。岂不知大部分情况下,会唱歌和音乐根本不是一回事;同样,会写两笔,甚至出版了很多书的人,和文学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吴为则既热爱革命,又热爱音乐,又热爱文学。综观她这一生所选择的男人,差不多都和这种爱屋及乌的情结有关。《尚书大传,大战篇》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于她则是“爱乌者,兼其屋下之人”,或双相通用。她的热爱要是再多,怎么是好?那么她这一生更是非常、非常地热闹而麻烦了。

  所幸她热爱绘画的时候,已近日暮途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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