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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传闻使我感动不已。他能够为这样的事而哭,这是诗人的记号。

  和叶难过的一样,我的命运也仅是旁听。听见了,爱上了,心里发烫了,又无法深入,被拒之于外——那真是可怕的折磨。为了挣脱叶文福的厄运,我在喀什到乌鲁木齐的路上拼命跟上他们;我跟着大声哼曲子,喊伴唱的吆声,迅速地大致模仿哪怕一句,使劲地加入进去。他们露出了有名的微笑,不断回过头,向我瞟着鼓励的眼神。邻座的胖大嫂干脆唱一个副歌是“郎呀郎,亲爱的郎,你要找上一个好对象”的怪里怪气的知青歌来安慰我。

  后来不再那么惨。我多少学了几段,多少进入过他们的环境。在果园子里,在朋友们欢聚饮宴,在长途灼热戈壁路上。但我虽然努力加入还是停在表面,摆脱外人的遗恨是那么难。这使我不能容忍,我几乎打算撤退回头。只是,在每一次的离别之后,那快活的耳音,那亚洲腹地的气息,又挑逗一般不依不饶地追上来,又一阵阵不由分说地摩挲充灌!

  它使人迷乱,它一阵阵诱得人不由得把双肩着了魔似的渐渐端起,两脚蠢蠢地寻找节拍。它被它的环境发酵得愈加浓烈,眼神都乜斜了,嘴角闭着微笑,白杨叶子也哗哗地响着切分音。一头撞上了它,我怎么不晕眩,我只想一个劲地沉入进去,向着它红艳或漆黑的神秘洞底。

  这可是不折不扣地听音乐。由于不懂歌词,我听的是单纯的音乐,就像都会里那些古典西洋大曲的崇拜者一样。只是它可不那么大雅大器,它不需要解释,它新鲜明艳,它给人悦耳和心动的时刻,它不是“皇帝的新衣”——但是,它究竟是一种什么音乐呢?

  他们在尘土飞扬的广场上唱,在烈日炎炎的沙漠路上唱,在新娘子害羞地不抬头的婚礼上唱,肥胖的大师傅在在油烟弥漫的灶台旁唱,蒙面的穷苦女人和伤残的乞丐,在清真寺的尖塔下唱。我被它引着领略悦耳和心动,可是我哪里敢解释。

  所以在这篇随感里,前两节我能依仗经久的体验,而笔行至此,我只能大致追着直觉和感觉。我无法弥补这个缺陷了;谁叫我多少次犹豫,没有决心攻下这么美的语言。我惟有的侥幸心理是,歌毕竟是音乐而不仅是歌词;也许,歌声可以用直觉和感觉来判断?

  为了确认再次西行。而一旦再次踏进,感觉如封存后的发酵,它深沉了。它不再那么明丽,又一次在心中掀起的,是又似无形又在涌起的重重大潮。

  绝望其实往往也是希望,我最终不能容忍自己与它无缘。

  在帕米尔的高原,那年夏天可怕的暴晒就象世道,地皮被晒焦了厚厚一层,踏上去立刻升起一股白烟。听说有一个婚礼正在举行,我赶快跑了去。院落里积着一尺厚的黄土粉末。即便那样他们跳得滋味浓足。他们一个个深眉俊目,锐利的眼睛在挑着尘土的舞步中柔和了,嘴角挂着优雅的微笑。两个男子吹着鹰翅骨制成的骨笛,两个女人击着大张的皮鼓。就那样两支笛、两张鼓,他们不间断地奏出撩人的曲子,那异样的旋律不可思议。我目不转睛地听到天色昏黑,没有歌,只有单调的四件乐器里流出的魅人乐曲。

  我绝望于捕捉和记忆。那一刻我明白了,做什么都是徒劳的,此刻就只该这样与他们同在,加入这肆情流意的中亚情调。背后是近在咫尺的冰峰,在尘埃中,它若隐若现,如秘如谶,强大地吸引着渺小的我。

  一个白皙的少妇接过了手鼓。它仍然击打着那个节拍,只是一举手一侧目,明眸瞟过或淡淡一笑,都使我阵阵受伤。她简直不是此界的人物;我猜,一定在只有最古老的两大文明混合时,才会有如此的美女诞生。是哪两大文明呢,突厥和土火罗?或者是印度和波斯?谁也再不可能猜测了,只有她的鼓点伴着鹰笛的婉转,汇成世人不知但魔力无垠的音乐。舞步在凸凹的土地上轻挑慢踏,长长的睫毛在肩头上面垂下。险峭的高原也被晕染了,我被蒙裹在色彩里。这种歌,这种音乐——它是一个魔女,不留一丝残剩地,专门掠夺和俘虏人心。它又是一副甜甜的毒药,谁饮下去谁就再不得脱离。

  不能看着美逃跑。我在想办法,总会还有一些办法。

  漫长的日子里我魂不守舍,中了魔症般一次次进入秘境。哪怕在最严谨的学习中,感觉也是无法推翻的:这是一个文明林中的魔区。除了咬着牙一次次反复奔波着靠近,除了多少学几句话几首歌,除了做些微的语言急救之外,我使出了吃奶的劲,从其他方面补充。也就是说,阅读、学习、考古、旅途,反正追着它,不舍弃。我读着,听着,一点一点地了解着它。渐渐地我的视野不再那么朦胧,音乐开始显现一点轮廓。

  它不是一道支流,它是一个枢纽或者核心。这和亘古的、我熟识的那种牧民的长啸不同。绿洲像串起的文明珍珠,这里本身就是一个发达的文明中心。远古的伊兰人(这个概念准确么,反正是一种印欧人)、粟特人在这里大规模活动过,虽然在史料上无声无息。

  后来突厥南下的浪头重重滚来,突厥化使得牧人的长调得到了质变。直到蒙古铁蹄激起的狼烟散尽以后,西方和东方在一个扭结上再生了。

  很久以后的突兀一天,人们才猛醒般悟到,伊斯兰是新文明响亮的名字。所有古伊斯兰的、土火罗的、印度的、突厥的和回鹘、阿拉伯的和波斯的一切,都响起了魅力十足的鲜艳旋律。当知道了这些以后再转过眼睛:它正如醉如痴地唱着,它和它更富魔力的音乐形象遥遥微笑着,望着目瞪口呆的我。

  第一次,这回是我独自笑了。因为恰巧我新配了一把钥匙。

  秋天,秘密地带着我的钥匙,我又一次奔向沙漠南缘,奔向我已经对它刮目相看的喀什葛儿和叶儿羌。

  英吉沙古城的这个夏天依然酷热。白杨树和葡萄架的叶子在肆虐的日晒下,已经不再绿闪闪地抖擞。夹道的馕坑铺子,沙哑的歌声琴响,这情调任世道变迁不改底色。女人长裙,男子花帽,满街都是神秘异域的眼神。眼中是熟悉的中亚小城风景。心里示翻卷的波澜。渺小的我,终于在一群维吾尔人中间,被他们紧握着,簇拥着,走过他们的风情街道,走进他们的干净庭院。二十年后,终于有了一个改变。在那个炎热的正午,我获得了和“它”关系的改变。

  我也许已经累得衰老,但我怀着的,还是那年喀什路上的那颗心。那年我不会一句,而今天——我掌握了几个关键词。

  我跟着节拍,踏上了维吾尔人的、圆圈般的打伊尔。如今我们用音乐和舞步,来畅谈我们心中的迪尼。依着门框的女人和那年帕米尔见到的一样漂亮。她惊异这个东干,居然流畅地和男人们一道唱着即克尔。一个穿袷袢的人居然当场进入了费那,他的脸颊上流下了幸福的泪水。

  上述词语的注解是多余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气氛中的因子。重要的是终于有了我们的话语。当然,其实语言也是次要的,充溢一切的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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