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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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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神了一会儿,眼睛的蓝色也褪去一些。我跟里昂若真搞起任何类型的“罗曼史”,就得让便衣们(无论哪个部门的便衣们)彻底前功尽弃。这样一想,我大致不困了。 “你上礼拜二晚上遭了抢劫?” “没错。”我的五十九块现钞,一个假钻戒,都在十秒钟之内落到了盗匪手里。那盗匪十七岁,或更年轻些。我一点儿事都没让他费,把假首饰真钞票全给了他。他手里的刀大概不是假的,但他持刀的姿势不太像真的。我好说好商量地请他把我的身份证、学生证扔下再跑。他扔下了我的学生证。这也不坏了,学生证能使我买机票的时候得到大折扣。 “当然,你也有过错——你不应该在半夜十一点步行。芝加哥南部,白天你都不该独自步行。这是你的不是。” “是的。”你呢?我给人抢劫,你不去追杀那个劫匪,反来审我,找我的不是。 “以后你绝对不要一个人走夜路。” “我十点钟下课。乘不起出租车,你说我不步行怎么办?” “我是担心你一个人在夜里步行,那个轻量级抢劫恐怕是所能发生的坏事中最美好的一桩了!你就不应该从牧师家搬出来!” “嗯,可能那是个失策。”牧师太太又在筹备更大的一次捐助晚会,要我准备至少十个像“芒果树”那样的故事。她这次的雄心大志是争取筹到我下学期的学费。因为我的奖学金落了空,我的学位可能会流产。牧师太太说她一定把四五百个人集合到更大的教堂,去听我的滥情故事。我比较讨厌卖“情感狗皮膏”的人,尤其对自己卖狗皮膏药的形象感到恶心,所以我千恩万谢了美好无谎的牧师夫妇,紧急搬离了他们甜蜜温暖的宅子。当然,我紧急搬家的理由也是紧急中胡乱撒的谎。我告诉他们我的好友王阿花身怀重孕,行动不便,随时有生命危险。我不能把她孤零零一人撂在巨大贫民窟里,见死不救……我的谎言抑或半实话打动了好心的牧师夫妇。他们遗憾地看着我背着四个行囊走入了芝加哥的春雪。 那是很大的失策。”他说。 理查·福茨的脸又有戏了,他一定认为自己这张含有潜语的面孔非常好莱坞。他的潜语是:你看看你看看,为了图奸宿的方便,在盗匪横行的芝加哥南部冒抢劫、凶杀、强奸的险——很大的失策。 “你被抢劫了之后,立刻报警了吗?” “我立刻坐下了。”坐在暖气稀薄的大房子里,裹着围巾戴着手套穿着雪靴,默默地坐了一小时。我想不通的是我这个经历了真正战火的正牌军少校,怎么那样好讲话地把钱包掏个空。交给了一个毛孩子。 “为什么不报警?你应该立刻报警!” “我不想报警。” “为什么?” “没那个激情。”是你让我对英勇的芝加哥警察倒了胃口。你这便衣,让我没人可信赖,没人可依靠。 “报警要什么激情?!” “那我换个说法:我是没那精力。有时跟警察打交道比跟匪盗打交道还累人。”便衣警察呢?当然更累。 这是我真实的感觉。就是累。被人审累了,被功课压累了。让人救助、同情,也是很累人的。讲英文,也够累的。警察一来救我,我得有两小时的英文要讲,提供罪犯的形象特征,形容他的每个举动……那是不得不累的事。我呆坐其实就是让那阵绝望的累渐渐过去。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想打电话给安德烈,但又想到华盛顿和芝加哥的时差,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我打的惟一的电话是给里昂的。电话那端一片嘈杂,他的排练刚刚开始。他没有任何吃惊的表示,只问我是否受伤。听说我半点伤也没受,他说:那个区常常出这类事。我对他的不惊讶反而很惊讶。并且很好奇。我突然想不起里昂有过惊讶的时候。也许我这夜做了盗匪抢劫了别人他会有些惊讶。而半小时之后里昂的出现让我明白他受了不小的惊。他说他借了乐队鼓手的车过来看看我是不是还活着。他见我穿着王阿花的老羊皮袍子,膝上裹着毛毯正在电脑前工作,笑起来。然后就告辞,回去接着排练。我把他送到楼下。我的眼睛大概叛卖了我,他上来揉揉我的后脑勺,说:嘿,别送啦,快进去!他的眼睛其实也叛卖了他。他的话是这意思:我知道你不愿意我走,我在这时撤下你很不像话,但我们都明白下面会出什么事。我站在门口,看他往汽车停泊的地方走。他在四五步之外站住了,回过身。再冷的天,里昂单薄的身板都不会佝缩。因此,他这一瞬间几乎是个亭亭玉立的女孩。我对他摆摆下巴,催他快走。他却不动。我说:我根本不怕。他说:我知道。我说:那你愁什么?你看你一睑的愁。他明白我俩这时做出的满不在乎是多么累人的事。他说:我不是愁你。我是怕你去抢劫别人!我们都大声地哈哈笑。他又走回来,眼睛把我的眼睛逼得很紧。然后他说:好好的,嗯?别出去杀人越货。我看出他回来绝不是为讲这句俏皮话。他身体里集聚着一个拥抱,他心里涌动一个可怕的愿望。我知道那个愿望是什么,因为我心里涌动的是同样可怕的愿望。那愿望是一个吻。 “你刚才说你如果跟里昂去恋爱,我们的案子就可以结束了?” “对呀。” 他微蹩起眉头,想着我讲到的这个“事变”的可能性。他将一枝笔的尾部在嘴唇上轻轻摩擦。在那副堵住了阿书满口野话的标致嘴唇上。我特别喜欢看男人下午两三点的嘴唇,胡茬子刚刚顶出皮肤,形成一片暗色,使那些嘴唇的线条更肯定。安德烈有次在下午来到芝加哥,我对他突然增添的男人味和英俊哑然了至少一分钟。我后悔我没把这种生理的审美感受写到小说习作中去,让整天拿“性感”来表扬文学的翰尼格教授开开眼。 “你已经知道了安德烈·戴维斯将任坦桑尼亚副大使的事?” “是赞比亚。” “他在这个年纪就能得到这样的晋升,很难得。你对这事怎么想?国务院对他‘派遣解冻’这件事……” “我想他的才干应该让他当大使。” “你知道怎样才能当上大使?” “先当上副大使。”在一个鬼都不生蛋的地方。 “不对。大使是靠政治大人物特别指定。”理查发现我的走神,问我:“你知道特别指定是靠什么吗?” “不知道。”反正不是靠才干和学识。 “是靠政治背景。” “噢。” “你看上去有点儿失望。” “有点儿。” “为什么?”。 “因为我原来以为美国这地方,才干、学识是一个人成功的全部要素。现在我一看,溜须拍马,走关系拉帮派在哪儿都一样。在哪儿都不需要一个端庄的人品,即使他浑身才华乱发光。” “你认为安德烈·戴维斯才华很大?” “不是很大。是巨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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