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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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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他开了那四枪,人们始终在等待最后一颗子弹被他放掉。所有人,包括柯丹每天都在心里默默企盼,劳驾你快让我们听那最后一响吧。有天一个姑娘狂呼着跑来报告班长,说她在树林里看见了布布的手枪!柯丹问:那你为啥不检它回来?她说:莫法捡。 那枪上被屙了一泡屎,屎上又落满大蝇子,枪实际上是压在苍蝇和屎下面,因此没法拿。柯丹便随她钻进密匝匝的杂树林,屎和苍蝇都在,枪却没了。一抬头,看见远处布布正大摇大摆地往树林深处走,提着那把枪。她们悄悄跟上去,布布却在关键时刻回了头。 她们不敢再追,怕挨他那最后一颗枪子。 晚上所有人都在他身上摸,把他脱得精赤条条也未找出枪来。大家一致决定:把这个小歹徒关在门外,冻冻他,什么时候他告饶了,把枪交出来,再放他进来。柯丹对这决定表示赞同,只是尽量给布布穿厚些,那一身火红的羊毛捻成线织的毛衣毛裤连同毛帽子全给他穿戴严实,才把他推到门外。 柯丹一夜不成眠,坐在地上,耳朵抵着门板,只要布布有声哼哼,她就开门。天将明时,她忍不住了,开门一看,布布不见了。 整整三天三夜,柯丹骑着马找遍这块两河夹角的草场,没有得到一点蛛丝马迹。她近乎疯狂的意识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从布布失踪那天夜里,就再也没见过金眼。 金眼是狼!她悔痛地想,为什么在憨巴暴露真实身份被宰掉后,至今她才认识金眼,至今才对它做出唯一正确的结论。 这时,夜空霎时一白,显出盘根错节的闪电。她在草地上生活这么多年,头回看见如此痉挛的上苍。她疲惫不堪地推开门,见浑身纯黑的金眼端端坐在屋当中,马灯被飓风刮得在屋梁上钟摆一样荡来荡去,金眼巨大的阴影投在四壁和天棚上,变幻出狼的各种凶狠动态。她轻轻掩上身后的门,又背着手闩上门插。这时门外响起姆姆疲沓而急促的脚步。 屋里很静。她看着它,心想:这是个多么漂亮的恶棍啊! 姆姆开始用两爪挠门,发出咝咝的尖叫。 柯丹环视一眼,这才发现屋里静悄悄地没一个人,所有被窝都空瘪着。人呢?…… 叔叔一见天上出现经络般的闪电,就知道草地上有什么牲灵要送命了。比他预料的还惨,马死了几乎过半,瓢泼大雨中,姑娘们如同烧融的蜡烛一样浑身涌着大股水注。她们被如此巨大的天灾震懵了,见叔叔赶到,一齐向他拥来,凄厉地喊:指导员,快救救我们的马!……他从来是什么都不信的,这回终于信了牧人中家喻户晓的一个恐怖神话。他双臂搂住所有姑娘,感到一大把年轻的心脏在他怀里破裂,迸出血和泪。 这块肥茂的草场在五百年前驻扎着一个富有和睦的小村,有农有牧,人畜兴旺。某天,小村里所有的人畜死个精光。 三百年前又有几户人家在这里发达起来,最终仍是全毁了。逃出去的几个孩子和老人说,人和畜在死时的一瞬通体明亮。 一百年前有一伙流浪汉来此,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地上掘,结果挖出几块又红又绿,色彩鬼祟的石头。 那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矿,谁也不知道这三角洲是座富矿。只是不敢轻易走进这里,这种闭塞的地方,五百年前和三百年前的故事就像昨天刚发生的新闻一样被人传播。这一带地道的、不串种的血族牧人是从不越白河或黑河的。矿藏就在不深的土层下,只要天空有足够的电流,便会与地下的金属矿物接通。因此这样大批的牲畜死亡绝不是一般性质的雷击。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但千百年来成为疑团搁在那里。这一带的人从不知什么叫矿。在他们心目中唯一可开采的矿藏就是牧草,牧草冶炼的产品便是畜群。 关于这座丰饶的矿被勘探开采,那是公元二〇〇〇年以后的事了。那时这里的畜群已近绝灭,什么羊啊狼啊统统不见了,都被浩浩荡荡开进来的成千上万的人吃光赶尽,那时的草地才真正丧失它古老的贞操。 许多年前,我去过女子牧马班,那时我多大?大约十来岁。是被两少一老三个记者带去的,他们带我去的目的我已记不清了,也有一种可能是我当时发生了人们后来赋予它概念的早恋——我很爱其中一个年轻的男记者。是我硬缠着他们把我带到了那个荒凉草地上。我跟过牧,还跟过夜牧。每回跟女牧马员夜牧,我总是躺在带臭味的毡衣上很快睡着。有个神色庄重的姑娘却始终不睡。夜里,我强撑开眼皮,见她孤独地坐着,一动不动。白天我问她夜里观察到什么,我相信她肯定比任何人都观察得多。可惜她不爱说话,有天夜里,我听见她轻声唤:“大青,别跑!灰子,白鼻,都回来!”她的视觉与感觉灵敏得令我吃惊,不用看,也知道哪几匹马打算出乱子。还有天夜里,我听见她在悄悄饮泣,我正要爬起来,手被与我并排躺着的姑娘拉住,她对我耳语:“莫去看她,她最喜欢的一匹马明天要参军。”在我印象里,她就是始终孤单单地坐在那里,有个白天,她不知埋头干什么,我突然看见她间杂在黑发中的白发。也许她夜以继日,提前衰老了。后来军马场移交给地方了,知青们陆续返城,牧马班最后仅剩了她一个人。我已长成个大姑娘,决定去找她,一路上看见许多马和其他大牲口的白骨。找到她时,她也准备返城。她指着那些白骨对我说:一下大雨,草地上纵横交错的水流就自然而然把它们集中到低洼处。我想问问坚持到最后的放牧生活是怎么过的,但我想起她是个异常寡默的女性。我问她:马是不是全死光了。她狠狠瞅我一眼。 她告诉我:就踏着这些白骨,她把最后一群数量可观的马上交了。 我这里还留有一张她的相片。现在你知道了吧,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现编的。下面我接下去写我的故事,还没完啊。 清晨,姑娘们处理了马尸,回到住处,见柯丹披头散发地站在门口,门在她身后严严地关着,老姆姆心慌意乱地跑跑停停,站起坐下。她对众人说:“我把它脊梁打断了,是它吃了布布。”她打开门,人们看见金眼像旱獭那样四脚摊开,肚皮贴地地趴着。一双纯金的眼睛仿佛比过去大了许多。老狗姆姆挤撞着人们的腿,跑到它面前,嗅着它舔着它。 它黑色皮毛上沾着血污。柯丹昨夜在它齿缝里发现一块鲜红的东西,扯出来一看,是布布身上的红毛线。 姆姆不懂人们在议论什么。当它见他们用脚把金眼踢出门时,它顿时明白一场冤案开始了。姆姆知道一切,但没人懂得也没人相信它的辩诉。那夜孩子的失踪经过姆姆全了解:孩子起初在杂树林游荡了一阵,后来他发出一声闷闷的叫喊就被掳走了。金眼追上去,撕咬拼搏。它身上沾着的是人血,但绝不是布布的血。姆姆亲眼看见它最后的一扑,那已是筋疲力尽,它叼住布布的裤腿,撕下一块红色。它忠实地叼着这点鲜红的物证,跑回来,坐在屋里不吃不喝地等,金眼望着人们,眼里没有一点乞怜。它的目光最后看见哺养它的姆姆。 姆姆发疯一样刨着脚下的土,直到几声枪响后,它才静下来。姆姆与金眼面对面望着。一大摊殷红的血中,姆姆看见一个黑色的高贵魂魄正在离它而去。金眼还没有最后咽气,它鼻翼微微掀动,华贵的金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条最丑陋的老母狗,它向它永别的同时,头一次感到它是它唯一的母亲。 姆姆僵住了,连上去再吻它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它从没吻过它,一旦它有这个企图,它就摆脱它,显出狗类所缺乏的孤傲和自尊。现在它作为一种非狼非狗的生命被消灭了,它是狼与狗两种优秀属性的集合体,它剔除了这两种动物本质中的杂质,但它死了。 它金色的眼睛没有合上,始终望着姆姆,对它的养育和教化,不知是感激还是怨艾。人们把它埋了,并在新土上踩了又踩,从此消除了一切本性改良的可能。 姆姆离开了这里,不久,人们便传说有条可怕的疯狗在草地上流窜,它已老得没了牙,但不知为什么,人们还是惧怕它惧怕得要死。它并没有伤害过谁,但人们远远看见它走,它跑,它静止不动,都觉得不妙。它默默存在竟成了人们的一块心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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