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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人们不知道它们的身世。姆姆一见它们钻进帐篷便暗暗盯梢。它感到自己或许正在对人类进行犯罪,将人类对头的两个间谍安插了进来。尤其当它们凑近那个婴儿东嗅西嗅时,姆姆随时准备扑上去救急。婴儿已会呀呀自语,偶尔被放在地铺上,两只粉红色的小手总要从襁褓里伸出来。憨巴一见那肥嫩的手就两眼发直;金眼竟伸出舌头,在那小手上舔了几下。姆姆把它俩哄开了。但婴儿却从此认识了金眼,每当它过来,他准伸出手,让它舔。一舔,他便格格地冲它笑。有时,人们竟不用照管他,只要金眼坐在他身边,他绝不哭闹。姆姆不知这种人狼共处的前景是否乐观。

  人们越来越喜爱憨巴和金眼了。憨巴会捕兔,看它灰色的身影像一道晦暗的光在草地上闪,那灵活与凶猛看上去真带劲;然后它便上贡般将猎获物放到人们面前,带点阿谀地接受人们的赏赐与爱抚。

  春天最后一场雪下得十分铺张。许多早出巢的马鸡被这场猝不及防的大雪冻僵了翅膀,坠落下来,一清早,刚撩开帐篷门,就有人欢叫:瞧,狗叼回来什么了!姆姆带领金眼和小憨巴将半死的马鸡叼回,在门口排放着。姆姆注视着憨巴憨中藏奸的脸。

  姆姆清楚地看到憨巴背地里是怎样一副嘴脸。它发现头一只马鸡时,竟一声不响地叼起它就跑。当姆姆尾随它钻进矮树丛时,见它正飞快地撕扯着马鸡的羽毛。它的动作十分娴熟,完全是个老练的贼胚。姆姆颓然地看着它饱餐,看着它本性大发作。它看见的是一只复原的狼,似乎从未吮过它的乳,从未受过它忠与善的教化。姆姆跑开了,但从此它心里有了数。而人们却对它赞不绝口,它在人们的抚爱下千娇万媚。倒是金眼毫无邀功请赏的表示,它远离那堆战利品,不动声色,那种冷酷与孤独纯粹是狼所特有的,它将狼本质里那一点点高贵放大了。人们没有注意金眼,尽管真正忙碌了一个清晨的是它。

  柯丹偶尔从满地肥大的马鸡上抬头,目光与金眼相触,她浑身一麻。这只皮毛漆黑、不明身份的畜生活脱是头良种狼。只有狼才有这样惨淡而残忍的眼神。大家正热闹着:整马鸡喽,打牙祭哟。她却惊然搂紧怀里的孩子,因为金眼曾常常伺在孩子身边,她害怕至极。

  她把这疑虑对大家说了。她们正拔得鸡毛满天飞,说:“咋会?好多次帐篷里没人,只有金眼守着娃儿。哪有搁着现成的娃娃不吃的狼?再说这些马鸡,它们碰都未碰。”

  柯丹说:“不对头不对头。头一次在草垛里看见它们,我就怀疑它们不是狗。你们懂个屁,你们见的狗还没我见过的狼多。”

  “未必姆姆这条老狗连狼都不认得?班长,姆姆见的狗恐怕比你见过的人还多。不信等叔叔回来看,它们是狼是狗。”

  柯丹不再说什么,这桩悬案留给叔叔断去。但她再也不敢把孩子留在帐篷里,终日牢牢拴在身上。有回砍黑刺,她将娃儿连同羊皮襁褓挂在树枝上。宽布背带兜住襁褓成了个悬空摇篮。她将砍下的刺巴分几回运送。头一次回来,见孩子纹丝未动。第二次走到途中遭了大风大雨。她扔下刺垛子骑马返回,见很远的地方有条黑影倏然闪过。金眼。她心一沉,驱马加速。风是逆向刮来,两脚几乎被扯成横的。草地上这种阵头雨虽下不长,却猛得如同抽风。马被雨抽得晕头转向,充满牢骚,居然掉转头顺风跑去。柯丹只得跳下马徒步赶路,风雨交加中她似乎听见了孩子的哭声。她预感要出祸事了。

  她赶到时,地上的水已漫过脚踝。孩子却不见了。宽布带仍系着死结,但那树桠却已折断,耷拉下来,茬口粉生生的。金眼这狼!它早就等着这天。柯丹浑身上下滴着水,心里空空的,整个人似乎正在融掉。她急匆匆寻找,终于从水里摸到那把很有分量的砍刀。

  她连个帮手也找不着。除了出牧人员,剩下的姑娘中午就出发去场部看《英雄儿女》。她只有一个人来进行这场恶斗了。她本来也想随大伙去看电影,但她们一致认为携一个不明不白的孩子,有损集体名誉。她心甘情愿地放弃了百看不厌的《英雄儿女》,却仍没保住孩子。直到午夜她仍在草地上狂乱地寻找,见什么砍什么,砍刀已被她砍小了一半,她筋疲力尽却力大无穷。当姑娘们哼着电影插曲归来,一个个被她拎下马。“给我找孩子去,”她歇斯底里地嚷,“娃儿没了!”

  “孩子没了。金眼是头吃人不吐骨的狼。我恨不得也砍你们几刀。当时是你们把它窝藏下来的,你们这些帮凶。”

  她们分头找,直找到天色微白。有人说,“我好像听见娃儿的哭声。”有人说,“明明是娃儿在笑。”柯丹怒道:“扯你妈的淡。”其实她也听见了,或许听得比别人更清晰更真切,但她不敢信。一想到金眼凶相毕露的脸,她一点幻想都不抱。眼前是她们的帐篷。姆姆与憨巴卧在门口,独独不见了金眼。几乎所有人都肯定,孩子完了。金眼就此消失,带着它的血债逃亡了;而帐篷里却正藏着一个神话,待她们一撩门帘就揭晓。

  人们轻轻抽了口气。

  孩子无恙地躺在柯丹的铺上。金眼紧挨着他卧着,与他头靠头。羊皮襁褓全散开了,孩子将全身袒露给金眼。

  柯丹感到孩子突然长大了,那块羊皮被他蹬开,就不可能再包住他。羊皮干爽,并毫无泥渍,明明下过一阵邪雨,金眼用什么办法把孩子完好地搬运回来,谁也想不透。

  从此憨巴和金眼血统中的疑窦被一笔抹去;而叔叔一见它们立刻拔出枪来。

  它们是姆姆的奶喂大的,就是狼也喂成狗了,柯丹掰着叔叔的手腕,想夺下枪。叔叔动也不动,他的手腕就是枪本身或说枪的一部分。他龇出纯银的大板牙,任她扳。

  “你疯疯癫癫还像个班长吗?”

  柯丹渐渐冷静了,扯平衣服,理理头发。这时帐篷里传出孩子的呀呀声。“是娃儿?”他扫了每个姑娘一眼。

  每个姑娘都把娃儿的来历讲了一遍。

  每个姑娘又把金眼救娃儿的经过讲了一遍。

  叔叔的枪仍是举起、放下,放下举起。

  金眼并不知道自己已走进了叔叔的射程,它坦然地用一双并不太亮却相当纯正的金色眼睛望着黑而深的枪口。叔叔在听每个姑娘讲述,听上去完全像瞎编的故事,同一个故事被讲出若干不同来,因此格外像胡诌。打动叔叔的不是故事,而是这黑东西本身。叔叔在击发的瞬间看见这双眼确实像足赤的金子,不很亮,但很沉。

  叔叔马马虎虎抹了抹枪,把它收起来。金眼这才站起,抖抖身子,下颏显得那样有力,只有狼的下颌才能承受一个孩子的重量。他转身进入帐篷的时候,看见了被人们讹传的孩子。实际上就是一个挺普通的小男孩,一丝不挂,好让人验证他一切地方都正常。

  柯丹在吃饭的时候说,“娃儿一百四十一天了,谁给起个好名字。过去起的那些都不算数。”大家七嘴八舌,又去翻全班唯一的字典。柯丹说,“不行不行,仍是没一个好的,重来。”叔叔忽然插嘴,“就叫布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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