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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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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那一年我正在山西插队。现在我长得人高马大,相貌凶恶,过去就不是这样。小时候我长得文静瘦弱,还爱和女同学跳猴皮筋。以我到山西插队时,我妈就睡不着觉。她以为我连窝头都不会蒸,一定要饿死,假如没饿死,也会被人欺负死。但是只过了一年,我就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象一个老土匪,而且满子诩是操你妈。这说明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只要一年就能变得连他的亲妈都认不出来。在乡下时我很少吃窝头,倒常常吃鸡。老乡们说,母鸡见了我就两腿发软,晕倒在地,连被提走了都不叫一声。这当然是过甚其辞。当时我虽然极具男性魅力,却未必能迷倒雌性鸟类。 那一年冬天我原准备在乡下过冬,但是当地正好刮着很厉害的白毛风,烧炕的柴又不够。我们五六个人挤在一个被窝里,身上盖上了所有的大衣。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所有的大衣都从被顶上滚下来,掉到了尿尿的脸盆里,冻成了铁板一块。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有勇气不穿大衣就到外面去生火,就在屋里点火把那盆尿煮开,大衣拿下来。那气味实在是可怕,把我的两只眼都熏坏了。出了这件事以后,大家都不好意思了;谁见了谁都是羞答答,因为六个堂堂的男子汉煮了一锅尿,实在是丢人。这说明我们虽然长得象土匪,脸还是很嫩。约定了谁敢把此事传出去就宰了谁后,我们就各奔东西。我跑回北京来,住在原来住过的地方。那地方原来是一所大学,里面有很多人。当时叫作"留守处",里面只住了很少几个人。很大的院子里到处是荒草,人们都下干校了。李先生原来也住在这个地方,后来才搬走了。这地方原来每个人都认识李先生。 现在应该说说那天我去找李先生的原委。我从山西跑回来,住在留守处,那院里当时只有大崔一家住。这位大崔原来也是我们的邻居。除此之外,他还是我爸爸的同事,李先生的老同学,长得人高马大,笑口长开,一团和气。大家去下干校,家里还有些东西,是得找个大家都放心的人看着。大崔实在是最合适的人选。他老婆也是我们院的人,所以一起留下来。刚回来我去找他借房子,管他叫崔叔叔,管他老婆叫阿姨。借到了以后就改了口,管他叫大崔,管他老婆叫大嫂。当然这房子不能白住,我也得帮人家干点事,跑跑腿。所以大崔要找李先生,用不着自己去,告诉我一声就得。当时我非常年轻,也没有阳痿病。 我从小就认识李先生。李先生从我小时候就在搞西夏文,而且我们两家过去是邻居,也记不清我第一次见到西夏文时是几岁。所以我后来见到西夏文,也不觉得有什么古怪。那种东西看上去很象汉字,笔划多得叫人头晕,很象是疯子写的,据说除了李先生,世界上没人能够读懂。因为只有李先生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有大学问。但是他依然穷困潦倒,这是因为只有他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的学问就得不到承认。假如别人能先读懂了西夏文,或许他的学问就有人承认,但是那又不是他的学问了。除此之外,还因为当时在文化革命中,北京城八百年的城墙被人拆掉了都没人说个不字,还谁关心西夏文。除了西夏文,我还记得隔壁李先生那间房子老是烟雾弥漫,李先生的脸色老是那么黄,好象得了黄疸病;李先生对我很凶。后来我才知道,过去李先生最烦有人不打招呼就到他那里串门。但是后来我专到他那里去串门,因为他反正没胆子把我吃了。所谓串门,就是没有事,跑到别人家里去坐着。但是那一天我去找李先生可不是没事,而是要告诉他,有人请他翻译些文件。没有稿,只有千字三毛钱的烟茶钱。李先生听了很高兴,马上就跑去了。在大天白日下骑着他那辆古怪车子,身穿着一件再生毛料的古怪衣服(那种料子和麻袋片是一样的),闯到那个原来是大学,当时叫留守处,而且人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并不是李先生的一惯作风。这是因为那个院子里现在没有几个人。人多时,李先生总是天黑后才去的。这说明李先生虽然穷困潦倒,依然很面嫩。 我和李先生熟,除了过去在一个院里住过几年邻居,还因为不住邻居后,他还是老找我给他修收音机。李先生有一台里加牌的收音机,那收音机有小柜那么大,非常气派。这说明李先生并不是一惯穷困潦倒,还有过有能买起收音机的时候。这家伙晚上睡不着觉,想听听俄语台,但是听不清,就鼓捣他的收音机,胡乱修改线路。直到那收音机惨叫几声再也不响了,他才安心睡觉。李先生会那一点三脚猫的无线电,正好能把响的收音机修到不响。我去给他修收音机时,先要把他自己加上的放大全拆掉。同时还告诫他说,别只想着加放大,这不解决问题。还要想到有干扰:国家留着你的收音机,可不是让你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李先生说,是,是。我不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我只听外语。但是国家不相信李先生只听外语,还以为他要听乌七八糟的东西,所以还是要给他干扰掉。李先生又不相信收音机听不清是因为有干扰,老以为是灵敏度不够,就老往里面加放大。他的手还没有我的脚灵巧,一加就把收音机加死了。然后他就找我来修。这件事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直到邻居揭发李先生偷听敌台,居委会把他的收音机拿走了方才告结束。我去找他那回,他刚刚失去了收音机。李先生见了我就说这件事,同时愁眉苦脸。我就安慰他说:这也好,省得再找我修。我这样安慰过以后,他好象更伤心了。这件事证明了一个道理:萨特先生说得很对,他人是你的地狱。我是李先生的地狱。李先生也是我的地狱:被他捅过的收音机就象个马蜂窝,焊过的线头就象些包锡纸的巧克力球。修完了他那个鬼东西,感觉就象吃了忆苦饭,不单肠胃受,而且拉不出屎。 李先生走了以后,我在他那间小房子里还呆了好久,把他那一罐狗屁烟倒到了桌面上,把里面的死苍蝇、扫帚苗都挑了出来,然后又装了回去。我看了半天李先生的西夏文抄本,挨个数那些字的笔划。后来我从上面撕了一条纸,卷了一根烟,就替他锁上门,回来了。时隔二十年,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干了哪些事。但是我再也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要干那些事。大概这就叫手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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