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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兰的书里,还有这样的一段:那位衙役用锁链扣住了女贼的脖子,锁住了她的双手,就这样拉着她走,远离了闹市,走到了河岸上。此时正是冬去春来的时候,所以,河就是一片光秃秃的河床,河堤上是成行的柳树,树条嫩黄,在河堤下面背阴的地方,还有残雪和冰凌。这个景象使女贼感到铁链格外的凉。这个女贼不知道衙役要把她带到哪里去,只是跟着走。

  实际情况却是大不相同:公共汽车那一行人走到学校门口,围上了很多的学生。他们就在人群里走去,她双手提着自己的东西,那些东西显得很沉重,所以她在绕着走——除了走路之外,她想不到别的了。后来,当她钻进警车时,才有机会回头环顾了一下,看到了人群里的阿兰。因为看到了他,她微笑了一下,弹动几根手指,作为告别。

  阿兰说,他觉得公共汽车是因为她的美丽、温婉和顺从才被逮走的。因此,在他的心目里,被逮走就成了美丽、温婉和顺从的同义语。当然,小史逮他,不是因为他有这些品行,而是因为传闻他手上有电,吃过双棒,等等。但阿兰愿意这样来理解。也就是说,他愿意相信自己是因为美丽、温婉和顺从被小史逮了起来;虽然他自己也知道,这未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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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说,公共汽车对自己会被逮走这一点早有预感。她对阿兰说过,我现在贱得很,早晚要被人逮走。而后来阿兰感觉自己也很贱,这是中学毕业以后。

  阿兰到农场去了(也不一定是农场,可以是其他性质的工作,但这个工作不在城里面)。他这个人落落寡欢的不爱埋人,这种气质反而被领导看上了,上级以为他很老实,就让他当了司务长,给大伙办伙食,因此就常去粮库买粮食。以后,他在粮库遇上了邻队的司务长。那个人也显得郁郁寡欢,不爱埋人。出于一种幼稚的想像,阿兰就去和他攀谈,爱上了他。这个故事发展得很快,过不了多久,在一个节日的晚上,阿兰在邻队的一间房子里,和这位司务长做起爱来。做了一半,准确他说,做完了阿兰对他的那一半,还没有做他对阿兰的那一半,忽然就跳出一伙人来,把阿兰臭揍了一顿,搜走了他的钱,就把他撵出队去。然后他在郊区的马路上走了一夜,数着路边上被刷白了的树干,这些树干在黑暗里分外显眼。像一切吃了亏的年轻人一样,他想着要报复,而事实上,他决无报复的可能性。谁也不会为他出头,除非乐意承认他自己是个同性恋。到天明时他走进了城,在别人看他的眼神中(阿兰当时相当狼狈),发现了自己是多么的贱,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贱的人了。从那时开始,他才把自己认同于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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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说道:初到这个公园时,每天晚上华灯初上的时节,他都感觉有很多身材颀长的女人,穿着拖地的黑色长裙、在灯光下走动,他也该是其中的一个,而到了午夜时分,他就开始渴望肉体接触,仿佛现在没有就会太晚了。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使他感觉受到催促,急于为别人所爱。小史皱眉道:你扯这些干什么,还是说说你自己的事吧。阿兰因此微笑起来,因为这是要他坦白自己的爱情。一种爱情假如全无理由的话,就会受惩罚;假如有理由的话,也许会被原谅;这是派出所里的逻辑。公园里却不是这样,那里所有的爱情都没有理由,而且总是被原谅,因而也就不成其为爱情。这正是阿兰绝望的原因。他开始讲起这些事,比方说,在公园里追随一个人,经过长久的盯梢之后,到未完工的楼房或高层建筑的顶楼上去做爱,或者在公共浴池的水下,相互手淫。他说自己并不喜欢这些事,因为在这些事里,人都变成了流出精液的自来水龙头了。然而小史却以为阿兰是喜欢这些事,否则为什么要讲出来。作为一个警察,他以为人们不会主动地对他说什么,假如是主动他说,那就必有特别的用意。总之,他表情严肃,说道:你丫严肃一点!并且反问道:你以为我也是个自来水管子吗?阿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就这样被岔开了去。他只是简单他说,爱情应当受惩罚,全无惩罚,就不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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