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王小波 > 青铜时代1:万寿寺 >  上一页    下一页
二十五


  后来,老妓女就动手揍她,一连抽了十下,打得非常之疼。那个老妓女当然还想多打几下,但是她用力过猛,手上抽了筋,只好停下来歇歇气,而那个小妓女则伏在地下,嘴里啃着青苔。就在此时,那伙刺客从她身后走过来,揪住她的耳朵,把她按在地下说:好了。你也该歇歇了;同时把那个小妓女从地上放了起来,解开了她的手臂,把竹子放到她手里,说:好了,现在轮到你了。她接过这根竹子,呆愣愣地看到那群刺客把老妓女捆住,撩起了她的麻纱裙子,露出了屁股,然后那些刺客就退后,并且催促道:快开始吧。小妓女问:快开始干什么?那些人说:快开始打她。小妓女问:我为什么要打她?那些人解释道:她先打了你嘛。于是她欢呼了一声,把那根竹子舞得呼呼作响,并且说道:太好了!现在就能打了吗?那个老妓女被捆倒在地下,听见这种声音,连脊梁带屁股一阵阵地发凉──这是因为她不知道这女孩要打哪里。她在恐惧之中一口咬住了一根裸露在地面上的树根。但是那个女孩子并没有打下来,她停下手来问道:我能打她几下?刺客头子说:她打你几下,你就打她几下。那女孩就说:大叔,你把我的脚解开了吧。捆着腿使不上劲啊。这些话使老妓女一下感到了心脏的重压:这是因为,她可没有习惯挨打呀。

  黎明时分,薛嵩和红线走到了寨心附近的草丛里。隔着野草,可以看见寨子里发生的一切。早上空气潮,声音传得远,所以又能听见一切对话。所以,他们对寨子里发生的一切都清楚了。红线说:启禀老爷,该动手了。薛嵩糊里糊涂地问:谁是老爷?动什么手?红线无心和他扯淡,就拿过了他手上的弓箭,拽了两下,说:兔崽子!用这么重的弓,存心要人拉不动……此时薛嵩有点明白,就把弓箭接了过来。很显然,这种东西是用来射人之用的。他搭上一支箭,拉弓瞄向站得最近的一个刺客。此时红线在他耳畔说道:你可想明白了,这一箭射出去,他们会来追我们──只能射一箭,擒贼擒王,明白吗?薛嵩觉得此事很明白,他就把箭头对准了刺客头子。红线又说:笨蛋!先除内奸!亏你还当节度使哪,连我都不如!他把箭头对准了手下的兵。红线冷冷地说:这么多人,射得过来吗?现在一切都明白了,薛嵩别无选择,只好把箭头对准了老妓女……与此同时,他的心在刺痛……原稿就到这里为止。

  我觉得自己对过去的手稿已经心领神会。那个小妓女是个女性的卡夫卡:卡夫卡曾说,美一个障碍都能克服我。那个小妓女也说:这寨子里不管谁犯了错误,都是我挨打。相信你能从这两句话里看出近似之处。薛嵩就是鲁滨逊,红线就是星期五。至于那位老妓女,绝非外国的人物可比,她是个中国土产的大怪物。但她和薛嵩多少有点近似之处,难怪薛嵩要射死她时心会刺痛。手头的稿子没说她是不是被射死了,但我希望她被射死。这整个故事既是《鲁滨逊飘流记》,又是卡夫卡的《变形记》,还有些段落隐隐有福尔斯《石屋藏娇》的意味。只有一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写下这个故事?我既不可能是笛福,又不可能是卡夫卡,更不可能是福尔斯。我和谁都不像。最不像我的,就是那个写下了这些文字的家伙──我到底是谁呢?

  下午,我一直在读桌子上的稿子。这些手稿不像看起来那样多,因为它不断地重复,周而复始,我渐渐感到疲惫。后来发生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情:在丧失记忆的焦虑之中,我竟沉沉睡去;而后,带着满脸的压痕和扭歪的脖子,在桌子上醒来;想到自己要弄清的事很多,可不能睡觉啊──这样想过以后,又睡着了……

  傍晚,我推了一辆自行车从万寿寺里出来,跟随着一件白色的衣裙。这件衣裙把我引到一座灰色的楼房面前,下了自行车。它又把我引入三楼的一套房子里。这个房门口有个纸箱子,上面放了一捆葱。这捆葱外面裹着黄色的老皮,里面早就糠掉了,就如老了的茭白,至于它的味道,完全无法恭唯;所以它就被放在这里,等着完全干掉、发霉,然后就可以被丢进垃圾堆。我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进到屋里,然后那件白连衣裙就挂上了墙壁。她很热烈地拥抱我,说:才出院就跑来了……这让我有点吃惊,不知如何反应──才出了医院就跑来了,这有何不对?好在她自己揭开了谜底:“想我了吧。”这就是说,她以为我很想她,所以一出了医院就跑到单位去看她。我连忙答道:是啊,是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我谁都没想过──都忘记了。她的热烈似乎暗示着谜底,但我不愿把它揭开──然后,在一起吃饭、脱掉最后一件内衣,到卫生间里冲澡。最后,在床上,那件事发生了。就在此时此地,我不得不想了起来,她是我老婆。我是在自己的家里……恐怕我要承认,这使我有点泄气。我跟着她来时,总希望这是一场罗曼史。说实在的,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我已经结了婚……老婆这个字眼实在庸俗。好在我还记得怎么做爱。其实,也是假装记得。她说了一句:别乱来啊,我就没有乱来。当然,最后的结果我还是满意的──我有家,又有太太,这不是很好嘛。

  我对她的身体也深感满意,她的皮肤上洋溢着一种健康的红色。我也欣赏她对性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但她若不是我老婆,是个别的什么人的话,那就更好了。我头疼得厉害。这是因为我不管怎么努力,也想不起她的名字来。户口本上一定有答案,要是我知道它在哪里就好了……这套房子里满满当当塞满了家具,想在这里找到一个小本子也非易事……她温婉而顺从,直到午夜时分。此时她猛地爬了起来,恶很很地说道:我要咬你!任何一个男人到了这时,都会感到诧异,并且急于声明自己和食品不是一类东西。但是我没有。我只是坐了起来,诧异地问道:为什么?她很凶暴地说:因为你拿着脑袋往汽车上撞,想让我当寡妇。我想了想,觉得罪名成立──寡妇这个名称太难听了,难怪人家不想当;就转身躺下。如你所知,男人的背比较结实,也比较耐咬。但她推推我的肩膀说,翻过来。我翻过身来,暴露出一切怕咬的部位,在恐惧中紧闭眼睛──但她只是轻轻地咬我的肚子,温柔的发丝拂着侧腹部,还响着带着笑意的鼻息。感觉是相当好的。因为这些事件,我对自己又满意起来了……

  此事发生以后,她问我:上次玩是什么时候了?我假装回忆了一阵,然后说:记不得了。她说:混帐!这种事你都记不得,还记得什么。我坦白道:说老实话,我什么都记不得。她嗤地笑了一声道:又是老一套。你脑袋上有个疤,可别吓唬我。我说,好吧,不吓唬你──我桌上那篇稿子到底是谁写的?如你所知,这是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我很希望它是别人写的,因为我对它不满意。但她忽然说:讨厌,我不理你了,睡觉。说着她拉过被单,转过身去睡了。我想了想,觉得我“记不得”了的事目前不宜谈得太多,免得她被吓着。所以,就到此为止罢。

  尽管心事重重,我又有点择席,但我还是睡着了。顺便说一句,那天夜里起夜,我在黑暗中碰破了脑袋。这说明我虽能想起自己的老婆,还是想不起自己的房子,很有把握地走着,一头撞在墙上了。失掉记忆这件事,很不容易掩饰,正如撞破了的眼眶也很不容易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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