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王小波 > 青铜时代1:万寿寺 >  上一页    下一页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眼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作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汇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的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刻在象棋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有一段时节,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个赤裸裸的红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览无遗,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薛嵩还给每个兵都出了甲仗钱,足够他们买副铁甲,但是他们买的全是假货,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轻便,又凉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几场雨,就流起了黑汤,还露出了白色木头底。薛嵩说:穿木甲去打仗,你们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哪;但那些兵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转过头去,那些兵就纵声大笑,拍着肚子说:打仗!谁说我们要去打仗!那些兵一听说打仗,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说明,虽然他们是士兵,但不准备打仗。他们给自己盖房子、抢老婆却很在行。

  雇佣兵最擅长的不是打仗,也不是盖房子和抢老婆,而是出卖;但薛嵩不知道这一点。统帅手下有了雇佣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伪钞,最大的难题是把它打发掉。想要使这些人在战场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挥艺术。很显然,这种艺术薛嵩并不具备。我听说有些节度使用骑兵押雇佣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战场上跑得比骑兵还快,还有些节度使用雇佣兵守寨子,把他们锁在栅栏上,但也不管用。敌方来打寨时,一个雇佣兵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像土拨鼠一样在脚下打了洞,一有危险就钻进洞里藏起来。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实、灌上水泥,让他们打不成洞,但这样做太费工了。我还听说有些最精明的节度使手下有“长杆队”这样的兵种,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组成,手持坚硬的木杆,杆端有铁索,锁住雇佣兵的脖子,用这种方式把雇佣兵推向阵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才会进入交战。长杆队的士兵还必须非常机警,因为稍不小心,就会变成自己被锁上长杆,被雇佣兵推向敌阵。除了不肯打仗,雇佣兵还很喜欢闹事:闹军饷、闹伙食、闹女人,等等。薛嵩率领着这支队伍刚刚到了湘西,就被人闹了一次,打出了满头的青紫块,具体地说,是一些圆圆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节打出来的。被人敲了这么多的包,薛嵩会不会很疼,我不知道。因为我把自己视为薛嵩,我很不喜欢这个情节。我还觉得让那些兵这样猖狂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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