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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写交待材料,双筒猎枪也是一个主题。人家怀疑我拿了它要打死谁。其实要打死人,用二百块钱的双筒猎枪和四十块钱的铜炮枪打都一样。那种枪是用来在水边打野鸭子的,在山里一点不实用,而且像死人一样沉。那天我到井坎街上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又不是赶街的日子,所以只有一条空空落落的土路和几间空空落落的国营商店。商店里有一个售货员在打瞌睡,还有很多苍蝇在飞。货架上写着“吕过吕乎”,放着铝锅铝壶。我和那个胶东籍的售货员聊了一会天,她叫我到库房里看了看。在那儿我看见那条上海出的猎枪,就不顾它已经放了两年没卖出去的事实,把它买下了。傍晚时我拿它到小河边试放,打死了一只鹭鸶。这时军代表从场部回来,看见我手里有枪,很吃了一惊。他唠叨说,这件事很不对,不能什么人手里都有枪。应该和队里说一下,把王二的枪没收掉。我听了这话,几乎要朝他肚子上打一枪。如果打了的话,恐怕会把他打死。那样多半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那天下午我从井坎回队的路上,涉水从田里经过,曾经在稻棵里站了一会。我看见很多蚂蝗像鱼一样游出来,叮上了我的腿。那时我光着膀子,衣服包了很多红糖馅的包子(镇上饭馆只卖这一种食品),双手提包子,背上还背了枪,很累赘。所以我也没管那些蚂蝗。到了岸上我才把它们一条条揪下来用火烧死。烧得它们一条条发软起泡。忽然间我感到很烦很累,不像二十一岁的人。我想,这样下去很快就会老了。

  后来我遇上了勒都。他告诉我说,他们把那条河岔里的鱼都捉到手了。我那一份已经晒成了鱼干,在他姐姐手里。他姐姐叫我去。他姐姐和我也很熟,是个微黑俏丽的小姑娘。我说一时去不了。我把那一包包子都给了勒都,叫他给我到十五队送个信,告诉陈清扬,我用她给我的钱买了一条枪。勒都去了十五队,把这话告诉陈清扬,她听了很害怕,觉得我会把军代表打死。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傍晚时我就想打军代表一枪。

  傍晚时分我在河边打鹭鸶,碰上了军代表。像往常一样,我一声不吭,他喋喋不休。我很愤怒,因为已经有半个多月了,他一直对我喋喋不休,说着同样的话:我很坏,需要思想改造。对我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样的话我听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像那天晚上那么火。后来他又说,今天他有一个特大好消息,要向大家公布。但是他又不说是什么,只说我和我的“臭婊子”陈清扬今后的日子会很不好过。我听了这话格外恼火,想把他就地掐死,又想听他说出是什么好消息以后再下手。他却不说,一直卖着关子,只说些没要紧的话,到了队里以后才说,晚上你来听会吧,会上我会宣布的。

  晚上我没去听会,在屋里收拾东西,准备逃上山去。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以致军代表有了好办法来收拾我和陈清扬,至于是什么事我没想出来,那年头的事很难猜。我甚至想到可能中国已经复辟了帝制,军代表已经当上了此地的土司,他可以把我锤骟掉,再把陈清扬拉去当妃子。等我收拾好要出门,才知道没有那么严重。因为会场上喊口号,我在屋里也能听见。原来是此地将从国营农场改做军垦兵团。军代表可能要当个团长。不管怎么说,他不能把我阉掉,也不能把陈清扬拉走。我犹豫了几分钟,还是把装好的东西背上了肩,还用砍刀把屋里的一切都砍坏,并且用木炭在墙上写了:“×××(军代表名),操你妈”,然后出了门,上山去了。

  我从十四队逃跑的事就是这样。这些经过我也在交待材料里写了。概括地说,是这样的:我和军代表有私仇,这私仇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在慰问团面前说出了曾经被打晕的事,叫军代表很没面子,二是争风吃醋,所以他一直修理我。当他要当团长时,我感到不堪忍受,逃到山上去了。我到现在还以为这是我逃上山的原因。但是人家说,军代表根本就没当上团长,我逃跑的理由不能成立。所以人家说,这样的交待材料不可信。可信的材料应该是,我和陈清扬有私情。俗话说,色胆包天,我们什么事都能干出来。这话也有一点道理,可是我从队里逃出来时,原本不打算找陈清扬,打算一走算了。走到山边上才想到,不管怎样,陈是我的一个朋友,该去告别。谁知陈清扬说,她要和我一起逃跑。她还说,假如这种事她不加入,那伟大友谊岂不是喂了狗。于是她匆匆忙忙收拾了一些东西跟我走了。假如没有她和她收拾的东西,我一定会病死在山上。那些东西里有很多治疟疾的药,还有大量的大号避孕套。

  我和陈清扬逃上山以后,农场很惊慌了一阵。他们以为我们跑到缅甸去了。这件事传出去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就没向上报告,只是在农场内部通缉王二和陈清扬。我们的样子很好认,还带了一条别人没有的双筒猎枪,很容易被人发现,可是一直没人找到我们。直到半年后以后,我们自己回到农场来,各回各的队,又过了一个多月,才被人保组叫去写交待。也是我们流年不利,碰上了一个运动,被人揭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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