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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战谈判期间军事上应采取的对策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 德怀、高岗[1]同志,并金日成[2]同志: 在和敌方代表准备谈判及实行谈判期间,大约有十天到十四天,请你们严格和充分地注意下列各点:(一)争取在十天内,用极大努力,加强第一线部队的人员特别是武器和弹药的补充。请高岗同志将后方应运人员、武器、弹药等,尽这十天内外运入北朝鲜境内。必须准备着一经签订停战协定,这些人员和物资就不能运输和调动了。(二)极力提高警惕。我第一线各军,必须准备对付在谈判前及谈判期内敌军可能对我来一次大的攻击,在后方,则举行大规模的空炸,以期迫我订立城下之盟。如遇敌军大举进攻时,我军必须大举反攻,将其打败。(三)杨成武[3]两个军及五十军,须令其迅速开到指定地点,防止敌人乘机在元山登陆,我三十八、三十九及四十二军则应准备对付敌人可能在西边登陆。(四)请你们设想在停战协定成立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预筹对策。 毛泽东 七月二日二十四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德怀,即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2]金日成,当时任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朝鲜人民军最高指挥官。 [3]杨成武,一九一四年生,福建长汀人。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司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