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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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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身材魁梧的民兵与车厢下的刁小三较劲,正好是势均力敌,木杆子偶有进退,也是在方寸之间。众人都看得呆了。洪泰岳侧歪着身子,往汽车底下望去。许多人都学着老洪的样子侧歪着身子往汽车底下看去。我看着那些人的怪样子,努力想象着车底下那头猪,那个桀骜不驯、流里流气的好汉。终于有人觉悟,上前来帮王臣的忙。我对这些人产生了不屑之感。公平角力,一对一嘛,几个人对付一头猪,算什么人呢!我担心着车下的猪随时都会被那杆子拽出来,像从泥土里掩出一个巨大的萝卜,但随即就听到“喀吧”一声脆响,只见那几个掩着杆子的男人往后跌倒,叠成一堆。杆子断去一截,茬口雪白,显然是被刁小三咬断了。 众人不由得喝起彩来。世间的万物就是这样,小坏小怪遭人厌恨,大坏大怪被人敬仰。那刁小三的行为,虽然还算不上大坏大怪,但已经明显地超越了小坏小怪的程度。又有人将杆子捅了进去,但车底下传出的“喀吧”声吓得那人扔掉杆子就跑了。众人议论纷纷,有建议用土枪打的,有建议用扎枪攮的,有建议用烈火烧的。这些野蛮的建议都遭到了洪书记的否定。洪书记神色沉重地说:“都是些比屎还臭的主意,我们要‘大养其猪’,不是大养死猪!”于是又有人建议派一个胆大的女人钻进车底去给它搔痒痒,再凶的公猪,也知道尊重女性吧?再凶的猪,被女人一搔痒,也会野性顿消吧?主意是好主意,但派谁进去,立即就成了问题。此时还担任着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但其实一点权力也没有的黄瞳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妇!谁能钻进去把这头野猪降服了,奖给三个劳动日的工分!”洪泰岳冷冷地说:“那就让你老婆钻进去!”吴秋香避到人后,骂黄瞳道:“你多嘴多舌,自找难看!别说是三个劳动日的工分,就是三百个劳动日的工分,老娘也不进去!”正为难间,只见西门金龙,从杏园尽头那五间养猪人的宿舍兼煮饲料的屋子里走出来。初出门时黄家双娇一边一个搀扶着他,走了几步后,便将二女推开。二女并肩跟随着他,如同他的两个美女保镖。在他们身后,还跟随着身背药箱的西门宝凤与蓝解放、白杏儿、莫言等一干人。我看到了西门金龙那张风尘仆仆的严肃面孔,看到了蓝解放、白杏儿等十几个人挑着的猪饲料木桶,虽然用杏叶堵着鼻孔我也嗅到了饲料的香气。那是用棉子饼、红薯干、黑豆屑儿与红薯叶儿混合熬成的糊状物。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木桶里冒着乳白的蒸汽,那香味儿就随着蒸汽扩散开来。我还看到,那几间屋子里,蒸汽像云团一样从门口汹涌而出。这一干人,虽然七长八短,但在那个早晨却平添了许多庄严色彩,仿佛是一群为前线的战士送饭的支前队伍。我知道那些已经差不多饿成了夹板的沂蒙山猪马上就该大快朵颐了,它们的幸福生活其实已经开始了。尽管我出身高贵,不屑与你们为伍,但既然已投生为猪,也只好入乡随俗,视你们为同类,兄弟姐妹们,让我祝福你们吧,祝你们身体健康胃口好!祝你们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为社会主义多拉屎多撒尿多长膘,按他们的说法,一头猪就是一座小型化肥厂,猪身上全是宝:肉是美味佳肴,皮可制革,骨头可熬胶,鬃毛可制刷子,连我们的苦胆都可入药。 看到金龙来到,众人齐声道:好了,好了!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金龙能把这头野猪从沂蒙山拉来,就有办法把它从汽车底下弄出来。洪泰岳递给金龙一支烟,并亲自为他点着火。书记敬烟,高级礼遇,非同小可。金龙嘴唇发白,眼圈发青,头发凌乱,看上去十分疲惫。这次沂蒙山购猪,他劳苦功高,在社员中树立了威信,并重新赢得了洪书记的信任。书记的敬烟,看来也让他受宠若惊。他将抽了半截的香烟放在一块砖头上——那烟随即就被莫言捡了去抽——脱掉那件已经褪色发白、肩膀和袖口都打了补丁的旧军装,显出一件紫红色的翻领运动衫,胸前用白漆印着“井冈山”三个毛体大字,把袖子捋上去,弯腰就要往车下钻。洪泰岳一把拉住他,说: “金龙,不要蛮干,这头猪,基本上是疯了。我不希望你伤了它,更不希望它伤了你。你与它,都是我们西门屯大队的宝贵财富。” 金龙蹲下身,往车下张望着。他捡起一块沾满白霜的瓦片掷进去,我猜想那刁小三一张口就咬住了那瓦片,“喀嘣喀嘣”嚼碎,小眼睛凶光四射,让人不寒而栗。金龙站起来,嘴唇一抿,腮上浮起笑意。我十分熟悉这小子的这副表情,只要他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就说明他已经有了主意,而且多半是妙不可言的主意。他贴近洪泰岳的耳朵说话,仿佛怕被车底下的刁小三听到。其实他是多虑了,我相信除了我之外,这地球上的猪,都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而我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是一个极个别的例子,因为那望乡台上的孟婆汤,对我不起作用,否则我也如那些轮回中的芸芸众生一样,一碗汤灌下去,什么前生来世,都会忘却得干干净净。我看到洪泰岳脸上也绽开了笑容,他拍着金龙的肩膀,笑着说: “小子,亏你想得出来!” 用了大约抽半支烟卷的时间,西门宝凤手捧着两个雪白的馒头跑过来。我看到那馒头被泡涨了,散发着浓郁的酒香。我马上就明白了金龙的诡计,他是想让刁小三醉倒,失去反抗能力。如果我是刁小三,我自然不会上当。但刁小三毕竟是一头猪,野劲儿十足,但智商显然不高。金龙把浸了酒的馒头扔到车下。我心中暗暗念叨着:哥们儿,千万别吃,一吃就中了人家的计了!但刁小三显然是把酒馒头吃了,因为我看到金龙和洪泰岳等人脸上都洋溢着阴谋得逞后的喜气。接着我又看到,金龙拍着巴掌说:“倒也,倒也!”这语言是从古典小说学来的,古典小说里那些强人,在酒里加上蒙汗药,骗着人家喝下去后,就拍着巴掌说“倒也,倒也”,于是那些人就倒了。金龙钻到车下,把醉得摇头晃脑的刁小三拖了出来。刁小三哼哼着,失去了反抗能力,任由人们把它抬起来,扔到与我的新舍只隔着一道墙的猪舍里。这两问猪舍是独立房屋,是专为种公猪准备的,他们把刁小三放进来,显然也是把它当成种公猪来培养的。我感到这是一个荒诞的决定。我四肢强健,身体修长,粉皮白毛,短嘴肥耳,是猪中的英俊少年,培养我做种猪,是天经地义之事,可这刁小三——它的容貌体态诸位已经知晓——这样的劣种,能配出什么样的后代?——事隔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金龙和洪泰岳的决定是对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物资贫乏,猪肉供应严重短缺,那时候人们最喜欢吃的是那种入口就化的肥肉,可现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们的嘴巴越来越刁,已经不满足于吃家养的东西,更喜欢吃野味,刁小三交配出来的后代,都可以当成天然野猪出售。这些都是后话,暂不提它。 当然,作为一头智慧超群的猪,我不会忘记保护自己。当我看到他们抬着刁小三往这边运动时,马上就猜到了他们的意图。我及时地将两条腿从杏树权上拿下来,然后悄悄地趴在墙角那一堆干草和枯叶中装睡。我听到他们把刁小三扔到隔壁时发出的沉重声响,听到刁小三的哼哼声,我也听到了洪泰岳与金龙等人对我的夸奖。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看到墙外那些人。太阳已经升起很高了,他们的脸上都如敷了金粉一样灿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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