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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九


  她说:“牛奶羊奶都有膻味儿,人奶没有。我弟又不傻,骗不了他的。再说牛奶和羊奶都不易买到,家里怎么会有呢?他一想就不对劲儿了。”

  “挤在碗里给你妈喝不行吗?你妈那么瘦,有时我看着她好心疼。”

  “我也那么想过,哪敢说呀?一片孝心也不敢跟我妈说呀,真说了还不把我妈气个好歹的呀?我妈真生气了,骂我和我弟的时候可凶了,那时我和我弟都怕她。”

  “小时候听我妈讲,古代还有那孝心的儿女,父母生病了,肯从自己身上割下肉来做药引子呢!”

  “那是不同的。谁喝过一个女人的奶,那女人差不多等于是谁的妈了。如果我妈病了,真得人肉做药引子才能治好,我也肯为我妈从自己身上割下片肉来。几斤我是做不到啦,半斤八两的我不怕疼。”

  二人的话说得很认真,谁都绝无调笑的意思。他俩是在认认真真地讨论,最值得珍惜和最有营养的好东西,怎么做才不至于白白糟蹋了。最后达成共识还是由他享用了的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低头看着他像孩子似的吸吮时,她自言自语地问:“你说,一年到头吃的是粗粮,过年过节才能多吃到几斤细粮,鱼啦肉啦鸡啦蛋啦保养身体的东西我长这么大没吃到过几次,咋会有这么足的奶水呢?”

  秉昆只管孩子似的享受,没接她的话。

  他很喜欢和她闲聊,也喜欢听她自言自语。虽然只不过幽会了两次,她说的话加起来也不是太多,他却觉得无论是与她说话还是听她自言自语,都是很惬意的事。她似乎是这样一个女人,只要信任谁了,对那个人就没有一点儿藏着掖着的了。她不像春燕,春燕有心机,她绝没有。她不像吴倩,吴倩太小心眼。她也不像于虹,于虹自我保护意识很强,总怕自己在什么事上被人算计了,吃了亏。而她几乎没什么防人之心,若对一个人好,便处处先考虑他的感受,宁肯为对自己好的人做出种种牺牲。谁和她聊天也长不了见识,她根本就没什么与文盲家庭妇女们不同的见识,也没什么人情世故。

  然而,她有时说出的话蛮有意思,算不上是幽默,而是可笑的童言——这正是他喜欢听的。

  他抱住她柔软的身子,从她的乳房吮吸着温热润胃的乳汁,心想这个女人他要定了!

  见他吮吸起来没完没够似的,她才轻轻推开他,歉意地说:“行了行了,不那么胀了,得给我儿子留够了,要不明天一早他要吃奶不够了可昨整?”

  见他傻笑,她自言自语:“现在我觉得你也像是我儿子了,我才比你大一岁,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真不好。”

  他终于见到她害臊的样子了——她双手捂着羞红了的脸扭过身去。

  他一直把她送到看得见她家的地方。

  那时,他已经知道她一家三口不被外人所知的关系了。她是母亲捡的女儿,她弟也是母亲捡的。母亲将她弟抱回家时,她已十几岁了,这种事骗不了她了。

  她问母亲:“这小弟明明是个小瞎子,你为什么还要把他捡回家里来呢?”

  母亲说:“别说捡。不管什么值钱的不值钱的东西都可以捡,但人就是不能捡人。凡说谁捡谁的人都是不拿别人当人的人,是有罪过的。记住,这小弟是神赐给咱们的,说不定他自己就是神,装成瞎了的样子,看咱们以后怎么对待他。如果咱们对他好,那神也会对咱们好。”

  她问:“如果别人偏说他是咱们捡的呢?”

  母亲说:“别人爱怎么说由他们说去。只要咱们母女俩一口咬定他是妈生的,他以后就不会信别人的话,只信咱俩的话。”

  她又问:“等他长大了问‘姐,咱俩怎么没有爸爸呢’,我该怎么对他说啊?”

  母亲说:“你爸爸就是他爸爸嘛,告诉他你爸爸是卖糖人儿的,得病死的就是了。”

  “可你以前说我爸是弹棉花的。”

  “我不是老了嘛说话经常颠三倒四的,以后你对你弟是怎么说的我就怎么说,只要咱俩别说岔就行。”

  后来,她每一天都见证了母亲又要卖冰棍挣钱,又要屎一把尿一把地将弟弟拉扯大是多么的不容易,尽管母亲也常训弟弟:“你个小瞎子太让我操心了!”

  当弟弟会说话时,她就告诉他,他们爸是卖糖人儿的。依她想来,卖糖人儿的爸比弹棉花的爸更爱儿女。

  后来,她就充当起她弟的小母亲来。

  再后来,她母亲大病过一场,没钱治,躺在家听天由命硬挺着。有一天夜里自以为挺不过去了,母亲攥紧她的手承认,连她这个女儿也是捡的。

  她号啕大哭着说:“不是,就不是!我是神赐给你的!”

  她将弟弟哭醒了,弟弟也哭起来,姐弟俩抱着哭成一团。

  母亲却没流一滴泪,只是要求她保证,如果他们姐弟俩没了妈,日子再穷愁,也不许她抛弃弟弟,一定要和弟弟相依为命。

  在手牵手走往她家的那个寒冷又漆黑的深夜,她娓娓道来,告诉了他以上的真相。她说母亲挺过那一场大病后懊悔了,怕她们母女俩的关系从此结束了。她说才不会的,相反,她更爱护她弟也更心疼妈了。她说妈并不信佛,也不信什么洋教,家里从没有任何与信仰有关的东西。她当然不信什么神赐的说法,也当然不信她弟是什么神明的化身,但有时却难免会觉得,兴许她妈才是什么神明的化身,要不她妈为什么样子那么丑而心地又那么好呢?妈即使在外边看到了只小野猫或小野狗,都会颠颠地跑回家拿些吃的东西给它们。

  听她平静地讲着,周秉昆的心一阵阵发抖。此前他听自己的母亲和邻家女人们聊过同类事,不是第一次听说。但那样的事发生在郑家三口之间,而自己又恰恰和她们一家三口发生了如此异乎寻常的关系,这一事实太让他惊骇了。是的,是惊骇而不是惊讶。他由于惊骇而内心发抖,以至于全身也发抖起来。他把她的手握得很紧很紧,为的是不使她感觉到他在发抖。他并没问她,是她主动说的。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在他俩好得无以复加之后,在护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居然主动而平静地告诉他这些真相。他认为她不主动说也是可以的,也大可不必说。

  然而,接下来她告诉他的真相确乎令他震惊了。

  她说她的儿子并不是涂志强的种,而是“棉猴”的。尽管她已经生下他的种,却和秉昆一样不知他的真实姓名。因为他一入冬就穿上了“棉猴”,一直穿到来年开春,所以她和秉昆一样也是在心里叫他“棉猴”的。

  她说妈太怜惜她这个女儿了,不肯让她帮着卖冰棍,怕她遭到坏小子们的调戏和羞辱。她非帮着替妈卖了几次,最后一次真的被坏小子们欺负了,于是认识了涂志强。他为她大打出手,凶狠极了,正所谓不好惹的怕不要命的,结果他以寡胜多。而那件事并不是一场戏,他是真的见义勇为。

  她问:“也算见义勇为吧?”

  他说:“不是算,就是。”

  她说她和涂志强好了以后,才渐渐觉出他的不对劲儿。后来终于清楚,他对女人不怎么有兴趣。不是完全没有,是兴趣不大。他的兴趣更在男人身上,他和瘸子那时已是同性恋关系了,瘸子恋他像古代的佳人恋如意郎君。

  她说开始下乡后,她一度也想偷偷下乡,为了摆脱涂志强,也有几分是为了摆脱这么一个家。可在去报名的半路她的想法改变了,怎么也不忍离开那么一个妈那么一个弟了。她说有她在,家再不像个家日子再不像个日子,妈和弟心里却有种依靠。

  她说她有时也后悔当时没下乡,正是在那以后,“棉猴”奸污了她。仅仅一次,就让她怀了孕。

  她说“棉猴”为此付出了代价,自己剁掉了一截中指。

  她说涂志强是知道的,所以常酗酒。如果不是因为酗酒,可能就成不了杀人犯。

  在已经看得到她家的地方,她站住了,请求道:“再抱抱我。”确乎是请求的声音,毫无撒娇的意味。

  他并没有被震撼到木然的程度,头脑反而十分清醒。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必须的。

  他搂住了她,尽量做得温柔,然而心里已几无温柔可言,那时刻他满心都是迷惘,像一个走进了客栈的旅人,已在极中意的客房安息了一夜,清早醒来发现哪儿都不对劲儿,虽不是黑店,但继续住下去肯定麻烦缠身。还有几分光火,认为她完全没必要把那些其实他不知道为好的事一股脑儿和盘托出,彻底败坏了他的心情。

  二人都穿着厚棉袄,那种相互的搂抱只不过是象征性的动作而已,不太可能产生传达柔情蜜意的作用。

  她的手指横一下竖一下划着他的棉衣,平静地说:“我不愿以后你问的时候再交代问题似的一点点儿告诉你。我觉得就在今夜,一股脑儿都告诉你才对。如果你以后还是会想我,那就真是咱俩的缘。如果不了,证明我现在就告诉了你是对的。如果你以后连帮我们都不愿再帮了,那你也还是我和我妈我弟的恩人,我们会一辈子铭记住的。我妈总是教导我,对自己有恩的人,一定要实心实意地对人家好。我也就只能对你好到这么一种程度了,可我是实心实意的,真的,不是随便陪你玩玩感情的。”

  她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轻轻推开他转身跑了。她的唇是冷的,亲在他脸上是凉的。在无月的深夜,那条胡同看上去像地上裂开的一道豁唇露齿的口子,她仿佛要从那道口子跑入地底下去。

  他呆呆站在原处,茫然地望着她的身影,觉得自己似乎只是一具躯壳,或是行尸走肉,五脏六腑仿佛都被一只看不见形状的怪兽之爪掏空了。

  后来,他继续做着瘸子和“棉猴”托付他的事,却再也没让郑娟的弟弟捎过信或纸条。有一次,他和瘸子他们见面时,只因“棉猴”说了一句他不爱听的话,他差点儿将“棉猴”当街掐死。下一个月他就只见到瘸子一个人了,瘸子说“棉猴”怕死他了,他双手掐脖子时,“棉猴”从他眼里看到了要命的凶光。

  瘸子问:“不仅仅是因为那么一句话吧?你是不是还因为别的什么事不高兴啊?”

  他恶狠狠地说:“所有的他妈的烂事都让我不高兴!”

  连瘸子都有几分惧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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