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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从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三年,他已五年多没见过女儿了。一九六九年,他探家期间知道了女儿做的荒唐之事,曾暗自发誓再也不见她了。然而,终究是父亲,周蓉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啊,“每逢佳节倍思亲”,他最惦念的是女儿。他不怎么惦念长子秉义,千千万万人家的儿女都下乡了,自己的长子也下乡了,有什么可惦念的呢?何况,秉义是有主见的,无须自己这个父亲操什么心。又何况,秉义的婚姻大事下乡之前就定下了,他和老伴都对郝冬梅很满意,认为她与秉义哪方面都十分般配。至于她的父亲成了“走资派”,被打倒了,他和老伴并不介意。那有什么呢?成了“走资派”也证明着一种资格,起码证明人家郝冬梅的父亲曾经是老革命吧?郝冬梅的父亲也确实是老革命,曾在杨靖宇领导的抗日联军担任过师长,是东北抗日联军一员赫赫有名的勇将,身上留下了两处伤疤。一处差点儿击中心脏,如果不是命大,早已成为烈士。这样的人如果还不算老革命,那还得有多么光荣的历史才算呢?周志刚对于出生入死抗过日的人一向心存大敬意,虽还没见过郝冬梅的父亲,内心里已分享到莫大的光荣了。再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他不信中国会一直折腾不休,非将这些经过生死考验的干部都当垃圾扔了不可。至于小儿子秉昆,周志刚更不惦念。他留城工作,从小老实巴交,又有老伴在他身边操心着,没什么可惦念的。

  确确实实,他最惦念的是女儿周蓉。

  如果女儿也下乡了,可能他反倒不太惦念。人家郝冬梅也是女儿,还曾是高干的女儿,人家不也下乡了吗?千千万万人家的女儿不都下乡了吗?他的女儿既不是纸糊的,也不是用糖浆吹的糖人儿,不会一沾火就会烧成灰、一碰就会破个洞,有什么不放心的呢?而且,周蓉自己也不是个娇气的女孩,从小到大,并没拿自己当过家里的宝。相反,她还总拿自己当家长似的。他和老伴说应该先给哪个孩子添件新衣服时,她总是先让着哥哥,后让着弟弟。全中国人都挨饿那三年,女儿在饭桌上吃得最少,往往没吃几口就说吃饱了,而他和老伴不止一次发现,女儿背着他俩和哥哥弟弟,一边嘎嘣嘎嘣嚼着从水缸里铲下的冰片,一边看书或写作业——她的胃疼病正是那三年里落下的。每当想起女儿的件件往事,周志刚就会惦念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别人以为他劳动时老当益壮不知什么叫累,肯定是为了保住多年连续被评为劳模的荣誉,殊不知他每天下班后腰酸腿疼,却甘愿累成那样——累成那样,晚上就可以睡好觉,不因想女儿而彻夜失眠了。

  当女儿不经意间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漂漂亮亮的大姑娘以后,他经常想的其实只有一个问题——长成一个大美人儿的女儿,将来会嫁给什么人?或者反过来说,什么样的男人才有福气做自己女儿的丈夫?

  街坊一些年轻妇女都认为女儿应该去当演员,那么漂亮不当演员可惜了。女儿却不止一次对他和老伴表明自己的人生志向——考大学,毕业后争取留在大学,当大学老师;但凡有一丝可能,那就要争取成为教授。

  他和老伴都不知道教授是怎样的人。

  女儿解释:“你们就想,教授是大学老师中的老师吧。”

  他问:“那就是大学里学问很高的那一类人了?”

  女儿说:“可以这么认为。”

  他当即斩钉截铁地表态:“支持!砸锅卖铁爸也支持!”

  老伴却说:“也不至于到砸锅卖铁那地步。女儿,爸妈保证,只要你考上了,爸妈就肯定供得起。咱家不是有家传的值钱东西嘛!”

  女儿明白妈指的是什么,扑哧笑了,旋即庄重地说:“爸,妈,我不但有信心考上大学,而且有信心靠勤工俭学读完大学,那东西当传家宝留给你们小儿子吧。”

  周志刚向老伴使了个眼色,起身走到外屋去了。

  老伴则心领神会,试探地问:“蓉啊,趁你哥和你弟都不在家,咱娘俩说点儿悄悄话,向妈透露透露你的真实想法,我女儿将来希望嫁给一个什么样的小伙子呀?”

  女儿大笑起来,笑罢,反问:“妈,想套我的话是不是?我爸刚才向你使眼色,当我没看出来?”

  做母亲的板脸道:“别管你爸使没使眼色,我当妈的还没权利问问你吗?”

  女儿大声说:“爸,那你也在外屋听清楚了啊,我刚上高中,你们想知道的事,我还压根儿没考虑过呢。有一点可以预先告诉你们,那就是:我将来的爱情肯定要由自己做主,希望爸妈那时给我充分的自由!”

  周志刚在外屋首先大声表态:“给!给!绝对给!爸才不会替我女儿搞包办婚姻那一套。这都什么年月了,你爸是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也是领导阶级中的一员,是讲民主、讲平等的人。”

  周志刚走在碎石路上,没因为回忆起了那些与女儿有关的往事而有丝毫愉快,相反,内心深处产生了一种被自己万难接受的现实所欺压的无奈和屈辱。他认为那种欺压是女儿造成的,但一想到女儿肯定也深陷于她自己造成的苦境之中,心中便无怨无恨只有怜惜了。

  究竟一个怎样的男人,会使女儿宁愿让父母伤心、哥哥弟弟蒙羞,而破釜沉舟、一意孤行地追着他来到瘫气弥漫的贵州深山里,与他共同生活呢?

  他困惑不解。他此行去见女儿,不仅仅是由于对女儿的朝思暮想,也是要去见到那个男人。

  难道他是一个脑后发出七彩祥光隐于凡尘的仙人不成?

  他不信。他要亲眼见识见识。

  没调到贵州来以前,周志刚曾多次在家信中要求小儿子将姐姐的通信地址告诉他,秉昆却从没写在回信中。他明白,小儿子一再成心忽略,肯定也是老伴的主张,怕他一旦有了地址,会接连不断地写信责骂周蓉,他后来理解了他们的顾虑。倘那时他已有了地址,当然会接连不断地给女儿写信,对她大加责骂。多亏那时他没有地址,果真那样做了他现在会后悔死的。

  调到贵州以后,他给大儿子秉义去了一封不短的信,言辞恳切地表明,自己已经不恨周蓉,但是太想她了,想到了夜里经常大睁着双眼睡不着觉的程度,快神经衰弱,开始服安眠药了。这是真的。他在那封信中恳求秉义将妹妹的地址告诉他这个可怜的父亲。他在信中保证,秉义的顾虑是多余的,完全没必要。作为父亲,自己既然调到贵州,与女儿同在一个省,从哪方面讲也应该亲自去看看女儿的生活情况啊!这是他作为父亲的起码责任,也是起码权利啊!不然,那他还配做父亲吗?

  他是在扫盲时期才学会写一些字的。内容那么复杂的一封信,仅靠他所会写的那些字不够用。那种复杂的心理变化和感情表达,完全超出了他的实际表述能力。他只得放弃模范老工人的自尊,请工友中一名年轻秀才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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