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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与他们分手后,秉昆独自往家走时,想起了一位美国作家小说中的一首诗:

  蓬松卷发好头颅,
  未因失恋而痛苦。
  未曾患过百日咳,
  亦无麻疹起红斑。
  寻常人生寻常过,

  有限快乐胜黄金……

  他记得姐姐在家中高声朗读时,哥哥、郝冬梅和蔡晓光都笑眯眯地看着她,仿佛那是一首她自己写的诗,而且写的正是她自己。不知为什么,姐姐的一头秀发天生有些卷曲,民间的说法是自来卷,母亲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姐姐还没出过疹子,人人都有的身体内毒小时候转移到头发上,将头发烧出卷来了。母亲对此心存忧虑,经常嘱咐姐姐一旦发烧了千万别大意。因为按民间说法,小时候没出过疹子的人身体的内毒尚在,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由一点儿小病引起大病,给人颜色看。

  他记得自己当时提了一个问题:美国有没有保尔式的青年革命者?

  姐姐停止了朗读,依次看着哥哥们的脸,显出被高端问题难住了的样子,那意思是本姑娘才疏学浅,但你们总不至于也被难住了吧?

  蔡晓光肯定地说:“没有。”

  郝冬梅不怎么肯定地说:“也应该有的吧?”

  哥哥说:“在全人类的历史中,不仅仅无产阶级的伟人才是伟人,无产阶级的英雄才是英雄。如果这种前提是成立的,那么我认为马丁·路德·金……”

  姐姐大声制止道:“打住!”她从兜里掏出几角钱,朝秉昆一递,板着脸命令:“买冰棍去。”

  他当时不得不起身买冰棍去了,所以直到那日他也并不知道马丁·路德·金何许人也。

  由马丁·路德·金,他忽然想起了那首关于百日咳与麻疹的诗的作者是马克·吐温。这使他的小愉快又多了几分。

  蓬松卷发好头颅,
  未因失恋而痛苦。
  未曾患过百日咳……

  他不由得喊起马克·吐温的诗句来,像在某些场合喊革命口号那么大声。周秉昆已经多次喊过革命口号了,那时他总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只不过是别人的录放机而已。他却由于自己的大喊而喜欢起上面一首诗来——蓬松卷发、失恋、痛苦、百日咳、麻疹、寻常人生,有限快乐……他喜欢由这些大白话组成的诗句。更确切地说,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开始喜欢听别人说不怎么革命的甚至很不革命的话,喜欢看那样的电影和书(如果能看到也允许看),喜欢那样的诗而不喜欢某些革命的诗句了。

  他觉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自己病了,被几乎无孔不入的革命搞出病来了。他不但可怜自己,还可怜那些专爱革别人的命、似乎认为人活着就是要革别人的命、分分钟都应该不忘革别人的命的“革命人”。他清楚地知道,肖国庆、孙赶超们和自己在此点上是一样的。他们也被“革命人”搞出病来了,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地避谈罢了。

  忽然他不喊了——一个穿警服的人正在路旁望着他。

  那人是派出所的小龚叔叔。小龚叔叔三十四五岁了,是派出所的模范,像穿警服的“阿牛哥”,就是电影《刘三姐》中刘三姐的意中人。他做民警十几年了,看着光字片许多与周秉昆同代的人长大。秉昆们特尊敬他,当面背后都习惯于叫他小龚叔叔。

  小龚叔叔朝他招手。

  周秉昆惴惴不安地走到小龚叔叔面前,对方猎犬般吸了吸鼻子,好生困惑地说:“你没喝酒嘛。”

  他说:“小龚叔叔,你还不了解我啊,不过年不过节的,我一向滴酒不沾,非喝不可的情况下才意思意思。”

  小龚叔叔问:“那我们秉昆失恋了?”

  他双腿一并,敬礼道:“报告小龚叔叔,本人尚未恋爱,不曾失恋。”

  小龚叔叔表情严肃了,质问道:“既没醉,也没失恋,那你扯着嗓子喊什么?失恋啊,痛苦啊,你敢说你刚才没喊?”

  他笑了,说自己喊的是诗句。他没敢说是美国作家小说中的幽默诗句,而说是自己厂里一名爱写诗的青年工友写的,从头背了一遍。

  小龚叔叔批评道:“歪诗,纯粹是歪诗!你喜欢诗那也应该喜欢好的,好诗应该给人以精神上的力量,让人听了热血沸腾。今后再不许扯着嗓子在路上喊歪诗!白天不许,晚上更不许。这是在咱们派出所的地面上,如果是在别的地方,恰巧也被一名并不认识你的民警听到了,还不将你当疯子带到派出所去呀?要是那样了,你要说清楚自己不是疯子很麻烦。需要街道开证明,说不定还得咱们派出所去人把你领回来,而那个人肯定是我呀。那你不是给我找事儿吗?这还是较好的结果。不好的结果可能就是,人家倒是相信你没疯,却怀疑你对现实不满了。你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的青年,你的快乐是有限的吗?既然你还没谈过恋爱,在大街上扯着嗓子喊什么痛苦什么失恋?你是不是有含沙射影之嫌啊?那你还能说清楚吗?我能轻易把你保出来吗?”

  秉昆觉得小龚叔叔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待他的话刚一停顿,立刻问:“我可以走了吗?”

  小龚叔叔说:“不可以。你以为我说完了吗?没呢。不爱听是不是?不爱听是错误的!”

  小龚叔叔掏出烟盒,吸着一支后语重心长地说:“秉昆啊,我是为你好。有些事情你不注意,后果那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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