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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秉昆哥,你为我家做的事,千万别告诉别人啊,那我姐就更没脸做人了。”

  “明白。你也不能对任何人说起我的名字。”

  “你放心,我不会的。”

  周秉昆就那么一直搂着郑光明,与他说了一番话。

  秉昆走出那条胡同时,觉得自己一下子变成活了一百多岁的老人似的,仿佛历经了许多人间沧桑,对某些事情有了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不再因自己出生于光字片而耿耿于怀了,不再因自己以自尊为代价终于调转成了工作单位,却仍是一名苦力工而耿耿于怀了,不再因姐姐的所作所为而一直难以原谅姐姐了,不再怕涂志强继续侵入他的梦中了。即使世上真有鬼,涂志强的鬼魂确确实实地出现在面前,他相信自己也是能够以平静如水、无惊无惧的心情来对待了。

  他的心仿佛被刚刚摆脱的事掏空了。那事已经过去,如同历史,如同从他心里滔滔流过的江河水,冲走了内心里的许多脏东西,包括堆积在内心边边角角的脏东西。他知道那类脏东西以前在自己的内心里一直有,就好比烟道通烟必挂烟油,自己每长一岁,内心里的脏东西也就挂得越厚,堆积得越多。就在刚才,在郑娟家里,当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内心里所产生的首先是一种狂野的简直难以克制的冲动,那就是扑到她家的炕上扑倒她的冲动。如果她顺从,那么他求之不得。如果她不顺从,那么他会打她,直至她不再反抗。

  他很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那么一种狂野的冲动——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怀揣着莫大的也是莫名其妙的好奇,想要亲眼见识见识,和涂志强秘密结为夫妻的女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否则,他根本就不会答应那瘸子二人求他的事。不论是相求还是逼迫,如果在他内心里占据主导地位的不是那种莫大的好奇,瘸子二人的目的根本不可能达到。在他拎着鸡蛋走向那条胡同时,他一次次说服自己,他的好奇是完全可以原谅的。哪一个像他这种年龄,未婚,不曾与女性发生过任何一点儿亲密关系的青年,会不好奇呢?何况她已成了小寡妇!何况他是给她送钱去!四十元是不少的一笔钱。自己这一代人,有多少父亲们每个月才挣五六十元钱啊!

  更何况,自己内心里并非仅有好奇,毕竟还多少有些同情。但他不曾料到或者说他不明白的是——一进入郑家的门,一见到炕上的郑娟是那种样子时,他的同情心顿时被狂野的冲动一冲而光。那时,仿佛同情是内心嫩草,而那种狂野的冲动是喷火器。

  他还有几分明白的是——自己内心里的同情之所以被狂野的冲动一扫而光,第一,因为郑娟是美的,她的美太出乎他的意料,而且恰是他所朝思暮想的,在现实生活中还不曾遇到过的那类女性的美;第二,因为她衣着不整,未梳未洗,反而对他造成更巨大的从没遭遇过的异性诱惑;第三,他内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愤愤不平——他涂志强的女人凭什么是一个美人儿?凭什么啊!不必与各方面优越又出色的青年比,就单与自己比吧,无论从家庭情况,还是从给别人的印象来说,他涂志强究竟有哪一点比自己强呢?自己起码没什么不良记录吧?第四,他当时认为她是卑贱的——与一个有不良记录的青年结为夫妻,结果让自己最终成了一个已被处决的杀人犯的小寡妇,难道不是卑贱的吗?她的不容置疑的卑贱,让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是的,以上都是他内心里当时的真实活动。一个不过是酱油厂的苦力工的青年,去给一个卑贱的女子送去为数不少的一笔钱,见她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那类美女,于是难以克制地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征服了她,那也算不上是多么罪恶的事吧?须知她可是一个卑贱的女子,而自己是一个一向循规蹈矩的好青年啊!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看,那样的事果然发生了的话,也未尝不是她的幸运呢。

  周秉昆与别的青年不同之处在于,因为曾有一个时期经常听哥哥姐姐们一起分析和讨论小说中的人物,深受影响,不知不觉便也养成了对自己的言行认真分析的习惯。也可以说,文学间接给予了他那么一种后天禀赋,一种从未为人所知的能力。

  那一天,他站在胡同口的高处,转身望着曲里拐弯的小道,良久没有离去,对自己进行了一番比以往都认真而严肃的分析。他不再觉得好玩,而是感到了羞耻。当郑母向他伸手要钱时,他内心里除了理解,其实也生出了几分鄙视。他认为那老妪应该因自己的言行而感到羞耻,并奇怪她何以丝毫没有感到。在对自己进行了一番分析后,方知自己才是最应该感到羞耻的一个人。

  望着污雪覆盖的小道两旁原始人洞穴般的土坯房,他心中生出了一种极大的忧伤——那就是民间真的好凄苦,简直就是对“形势大好”的讽刺!如果逐一敲开那些歪斜破朽的门,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一本苦经吧?人们每一天的日子其实就是别无他法地念着苦经,还绝不许念出声来。那一天,这光字片的青年补上了一堂他对社会的认识课——民间的种种无奈无助,原来并不在被他和春燕们形容为“脏街组合部落”的光字片!

  冬日里正午的太阳高悬于当空,胡同人家的屋顶(如果那也算是屋顶的话)反射着刺眼的银光。

  盲少年郑光明举着一片瓶底望着他,他不知道双目失明的人究竟还能望得见什么?在他看来,阳光照耀之下的盲少年的头顶,似有异样的光辉。那当然是他的错觉,因为他也盯着那片瓶底看了一会儿,瓶底所反射的有色的光让他有些晕眩。

  秉昆对那盲少年内心里充满了感激,因为他对自己的突然一跪。

  那一跪让秉昆悟到了一个道理——当别人对你下跪相求时,表面看来完全是别人的可怜,往深处想想,其实也未必不是别人对你的恩德,因为那会使你看清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而看清自己,总是比看清别人要难的。谁都希望看清别人,希望自己看清自己的人却不是太多。真实情况很可能是这样——自己内心里的丑恶,也许比自己一向以为的别人内心里的丑恶更甚。

  那时周秉昆内心里空空荡荡的,然而并不是虚无的状态,他觉得有种类似块根的东西在内心深处开始发芽。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使他内心充满了忧伤。

  秉昆在“上坎”的坡路上遇见了肖国庆、孙赶超等五名木材加工厂的青年工友,都是抬大木或出料的苦力工。他们很亲热地围住他,问他去哪儿了?他说自己到市里去了,闻到了他们口中呼出的酒气。

  红脸大汉似的孙赶超说:“瞎掰!我们明明都看见你是从太平胡同走上来的,还在胡同口站了半天,好像胡同里有人送你似的!”

  “是个姑娘吧?”

  “那还用问?不是个姑娘他能站那么久吗?”

  “听说,那胡同里还有不少人家没户口呢,秉昆,你可千万别被一个没户口的小狐狸精迷住,以后麻烦大了!”

  他们真一句假一句嘻嘻哈哈地打趣他,唯独肖国庆一声不响背对着他。

  秉昆说自己为了抄近道才走太平胡同的,也问他们干什么去了。

  孙赶超说他们去肖国庆家喝喜酒去了——肖国庆的姐姐也是兵团知青,虽然才二十三岁,却特别想得开,嫁给了团里的一名老干部,是位副营职现役军人。新婚夫妻共同请了假,到肖国庆家度蜜月。

  肖国庆终于朝大家转过身,抗议道:“干部就是干部,你干吗非加个老字啊?我姐夫才三十几岁,你们都看到了,老吗?”

  大家就争着证明不老,看上去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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