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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3

  入狱之后,我的名字就变成了一个代号——419。对,他们都这么叫我。我所在的宿舍一共有四个人,分里外两个上下铺。我住在外面的上铺,下铺是个年轻的“佛爷”①,叫小范,初中文化程度,痴迷武侠,金庸小说每个人物的段子都能脱口而出,在里面属于墙头草式的人物,谁胳膊粗傍谁。对这样的人,我是不会往眼里夹的。靠里边的上铺是个难缠的混混,名叫贺喜,那名字简直是个反讽。他虽然身材不高大,但浑身腱子肉,后背有好大一块刺青,说不清是二龙戏珠还是皮皮虾打架,十分粗糙。他话不多,一贯以“老炮儿”自居,动不动就好勇斗狠。我刚入监的时候,他就跟我叫号儿,告诉我如果家属续钱,就得给他进贡点儿“好的”。

  【①佛爷:方言,指小偷、扒手。】

  我那时初来乍到,情况不清,也不想贸然顶撞,就随声附和了一下。没想到他变本加厉,不仅在打饭时多吃多占,抢我的主食,还把擦地、打水的活儿一股脑儿地全推过来。我憋着一肚子气却没有反击,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机会。从小到大,总有人说我智商高、有心眼儿,说我长大之后一定能成就大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有一个让父母哭笑不得的习惯,只要上课老师批评了哪个孩子,下了课我就会主动跟他玩儿。在工作之后,我能跟着老科长成为商人们的座上宾,凭借的可能也就是这种会来事儿的能力。于是在这种态势下,我权衡利弊,准备“忍”字当先。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老吴了。

  老吴是贺喜的下铺,大名叫吴永伟,是个所谓的贪官。一个国企的正处级干部收了人家一万块钱,之所以事发,是那帮行贿的人出了事儿,连带着把他给供了出来,吃了挂落儿。相比小范、贺喜这种流氓混子,我自认为和老吴是有共同之处的。我仔细观察过,贺喜虽然在号儿里横行霸道,但很少招惹老吴。老吴当时已经过了四十,在监狱里混得不错,帮狱警搞教育宣传,每周出一次改过自新的小板报。

  他平时在完成劳动之余,嗜书如命,床头总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但就有个毛病不好,洁癖,床铺轻易不让人动。但不知那天贺喜犯了什么毛病,因为一件小事儿就跟老吴生起口角来,混劲儿一上来,将老吴的那本《百年孤独》扔在了地上,还狠踩了几脚。老吴气得浑身哆嗦,指着他的鼻子大声理论。但秀才遇上流氓,有理管个屁用。贺喜不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冲着老吴就是一拳,号称从今天开始就准备拿他的书垫脚了。老吴这下不干了,想要还手,但贺喜仗着人高马大,一脚就将他踹倒。

  如果在外边,老吴和贺喜是很难遇到一起的,两人分属不同阶层,可以说是泾渭分明。但在监狱里,每个人都被剥去了社会上的外衣。名誉、地位、财富、阶层通通被打破,回到了最初始的野蛮状态,恢复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如何能不被伤害,更好地生存下去,是当务之急。这就是残酷的现实。那一刻,我目睹了老吴眼里的无助,但也是那一刻,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忍贺喜很久了,一直想找个适当的机会灭灭他的威风。而面前这个机会恰逢其时,从道义上,我替老吴出头,占了道德制高点,不算寻私仇;从利益上,这是我和老吴结成同盟的机会,可以借此争夺监室的主动权。我相信在贺喜被灭之后,小范那个墙头草会主动靠拢。想到此处,我便动了手。

  我可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公平比武,大喝一声挺身而出,那是江湖剑客,而我只是一个监狱的囚徒。我要的是短平快的有效结果,一场可控的局部性战斗。从小到大我都很少与别人打架,但我爸告诉过我,只要动起手来,就要一鼓作气干到底,干到对方服气,干到对方恐惧,哪怕不敌也要留下痕迹。于是我便瞅准机会抄起了板凳,猛地向贺喜的脑袋砸去。贺喜猝不及防,被我一下砸趴,我顺势骑在了他的身上,想继续压制。不料这小子力壮如牛,用脚一蹬就把我踹翻,监室里顿时大乱。

  其他监室的囚犯都过来围观,小范更是嗖地一下蹿到了门外,隔岸观火。最令我不解的是,老吴也并未与我并肩作战,而是坐在下铺冷眼旁观。这时我已经失去了作战的先机,面对比我整整高一头的敌人,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地硬扛下去。

  我刚才那一下砸得不轻,贺喜的脑袋被敲了个口子。他表情狰狞,眼睛通红,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姓路的,这儿有你什么事儿?吃饱了撑的找死吧!”他大声叫嚣着。

  我不做无意义的回嘴,只攥着板凳关注动向。

  贺喜看着我的样子哈哈大笑:“瞧你那德行,要搁外边儿,我一准儿灭了你。知道我因为什么进来的吗?重伤害。不光这个,我还杀过人呢。”他说着就抹了一把头上的血,一下把脸弄得血淋淋的,让人看着惊悚。他猛地冲我扑了过来,我下意识地退后两步,一下到了门前。身后的囚犯大声起哄,又一下将我推了回去。我确实低估了这场战斗,想得过于简单了,但此刻已经没有回旋余地,既然出了手,哪怕不敌也要留下痕迹。于是我又抡起了板凳。

  我一次次被击倒,又一次次冲过去。在肉搏之中,任何谋略、计策、智慧、情商都不值一提,起到决定作用的是力量的大小和出拳的强弱,以及不计后果的疯狂程度。我承认,我处于下风,甚至可以说是在被贺喜碾压。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相信“先天犯罪人”这个理论的,我从他眼里清晰地看到了一种亢奋的情绪,我甚至以此推测他真的杀过人,而且会将死者大卸八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我的腿部、腹部多次受创,眼睛也被打得看不清东西。我像一头困兽,用双手抡着那个板凳大声咆哮,试图以此来喝退对手。

  但贺喜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抢过了板凳,猛地上扬,冲着我的脑袋就砸了过来。那一刻我呈“木僵”状态,身体发麻、动弹不得,只下意识地用双手护脸。我开始为这次出头而后悔,开始怨恨老吴的袖手旁观,但在那一刻,老吴竟出手了。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么一个文绉绉的国企干部,下手竟如此果断。他猛地蹿到贺喜身后,用右臂狠狠勒住了贺喜的脖子,一下将他带倒。我见此机会,立即转守为攻,浑身的血也沸腾起来。我扑到贺喜身上,挥起双拳朝他脸上猛砸,打到他满脸是血。

  那场战斗让我被禁闭了五天,出来后贺喜被调了监室,换过来一个犯了“花事儿”①的犯人。出来之后,许多人都不敢在我面前奓刺儿了。我知道他们都是纸老虎,只要你豁得出去跟他们干,他们就会原形毕露。而经此一役,不但老吴对我有了好感,连小范这个墙头草都倒向了我。我抻了两天,找了个茬儿跟贺喜谈和,当然我带了礼品,小恩小惠是江湖规矩。贺喜也知道我是个不好惹的主儿,便就坡下驴给老吴道歉。老吴挺有面儿,以“亲情餐”的名义申请了一顿“小炒儿”,约我和贺喜小聚。至此,我们仨的关系便近了起来。

  【①花事儿:一般指男性对女性进行猥亵或强奸的案件。】

  之后,我们的日子开始顺风顺水,能攀上老吴、贺喜这两个朋友,自然会被高看一眼。老吴告诉我,不要荒废时间、不学无术,要趁机多学点东西,为日后出狱做准备。在他的敦促下,我重新捡起了书本,读了不少金融类的书籍。他还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不仅要有智商,还得有品味。音乐、美术、古玩、字画,多少都要懂一些,才能在饭桌上有谈资,让人觉得与众不同。是他教会了我欣赏古典音乐,德沃夏克的《E小调第九交响曲》、霍尔斯特的《行星》组曲,以及约翰·施特劳斯的《狩猎波尔卡》,我都是在那个阶段接触的。我问他什么叫作“波尔卡”,他笑而不语。我知道这是个挺文艺、挺装的东西,但我喜欢,我喜欢这种仪式感。他比我大了一轮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导师,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和人生的方向,商务局的老科长相较于他,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4

  时间一晃而过,老吴刑满出狱,走的时候我还给他摆了“小炒儿”局。老吴说来日方长,以后在外面有相见的机会。他走之后,时间便慢了下来,总体而言,那段日子乏善可陈,除了贺喜又与他人斗殴两次之外,再无值得提及的事情。又过了一段时间,三年期满,我终于离开了那个灰色、冰冷、压抑、闭塞的牢笼。我例行公事地和狱友拱拳道别,说来日方长、江湖再见,但在心里明白,这个鬼地方最好永不再来,和那些垃圾人最好永不相见。随着铁门徐徐拉开,我踏上了自由之路,心里却空落落的,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我这个昔日的国家干部,如今刑满释放的“两劳人员”①,该如何从头开始?

  【①两劳人员:劳动改造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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