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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赵忆萱连接两遍门铃,仍不见有人出来应答,雨中夹带的雪片却已紧密浩大了起来。这真叫“小庭花落无人扫,疏香满地东风老”。被经易门打青了的左脸颊,此刻还在隐隐作痛。平心而论,十几年来,在此以前,经易门的确还没有打过她。同样平心而论,十几年来,经易门确算得上是一个相当值得她钦佩的男人。丈夫。有时候她甚至希望他回到家里发发火,摔几只瓶子,敲几块玻璃,哪怕打她一顿,把憋在心里的那点气发泄出来。她知道他心里憋着气。每每从谭家下班回来,她经常看到他,面色发黑,嘴唇皮发青;快步走进自己房间,摘下小吕宋礼帽,却久久也不挂到衣帽钩上,只是用自己的额头不断地去碰撞那硬木的穿衣镜雕花外框,直至碰出血,让一小股红色慢慢流下来封住眼皮。他觉得这样做,心里比较舒服,能平肝火。十几年来,她非常感激也非常感动他的这点自制力。她知道一般的男人做不到。但这一次,经易门不仅打了她,竟然还真的要休掉她,并且正式通知了三江律师事务所的冯主任来办理离婚手续。赵忆萱心碎,心痛,半爿身子都痛麻了,整整想了一夜,枕头全部被眼泪水泡湿。最后想通了。为经易门想,他必须这样做,否则,他真的难以向谭家交代,他也算不上是个真正的经家人。但以后谁来为易门准备早饭……吃早饭时他板定要用她腌的臭虾酱下饭……吃老酒时他板定要用她腌的黄泥螺和毛脚蟛蜞过酒……她习惯了听他嚼蟛蜞脚时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以后啥人来帮他烫脚?啥人能够在他风湿痛发作的时候成半夜地为他捏背敲腿?再想到经易门有个改不了的老习惯:在跟她行房事前,总要她扮作其他女人,(他事先总会准备几套酷似那个女子经常要穿的衣裳,包括一些奇出怪样的内衣内裤,到这时候拿出来逼忆萱穿上;还逼她用那个女子的腔调讲话、学那女子的姿势,在他面前走来走去;还要她一边走一边轻轻地喊:“我是×××(或××)(×××或××即是当天要她所学的那个女子的名字。)”有时还要她脱光了,轻轻地喊:“我是×××(或××)。”这一切,她都忍受了。因为这么些年来她清楚,平时烟酒不沾、连影戏都很少出去看一场的经易门,实在是只有这一点点“嗜好”,而且让她放心的是,真到了那些女人面前,他其实又是非常正经、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腼腆的。在他的写字间里,从来不聘女管事或女账房先生。他不允许。有事招呼女佣,也总是一本正经,三语两言就把对方打发了,从来不会嘻皮笑脸,更不要说动手动脚。有一件事最能说明这问题。忆萱早就觉出,易门暗中喜欢稍稍年轻一点、又稍稍胖一点的女人。马路对过福开森锅炉厂的老板娘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这位老板娘上下三轮车总喜欢把旗袍撩得高高的,露出藕节似一段肥白的小腿;上身那件荷绿色的勾花毛令开衫,总难以裹住她棉胎似丰软又厚实高突的胸部。而且走起路来,常常连鞋襻也不扣。真能把人引得遐想连翩。有一向,连着几个夜里,易门都逼忆萱反复学这个小老板娘一面上三轮车,一面懒洋洋地反转手去扣旗袍钮扣的浪荡样子。但一旦真的从这位小老板娘身边擦肩走过,经易门却又连看都不屑于看她一眼。这个“不屑于”,是真发自内心的,不是假装出来的,更不是那种自虐状态下的强制。当然,非常了解经易门的赵忆萱早就觉察出,这一霎那,经易门的神情不是一点都没有变化。这时,他会突然变得非常紧张,眼神越发锐利,同样瘦高的肩背会变得更加耸突;走过去两三步后,他还会突然停住,定定地不动声色地(但绝不回头张望)呆站个一两秒钟。“他为什么要直不愣登地呆这一两秒钟?”赵忆萱讲不清。恐怕连经易门自己也讲不清。

  ……但有一点是讲得清楚的:经易门从没让忆萱为他学过谭家的女人。任何一个女人,不管她姓谭还是不姓谭,只要她是谭家门里的,甚至不在谭家门里,但只要是跟谭家有那么一点点亲戚关系的,他都没有让忆萱学过。从来没有过。

  那天在通海地区拘留所的提审室里,趁吃中午饭的空隙时间,我问过谭宗三,当年你为什么一定要那么固执地除去经易门?

  当时谭宗三正默默地用着他那份十分简单的“狱饭”,显然没想到我会在这种场合向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便放下那把手工敲打出来的铜皮小勺,稍稍地愣了一下,并下意识地掏出一块不太干净的手帕,在自己那两个依然尖尖薄薄的嘴角上习惯性地按拭了两下,疑询地反问:“起诉书里……我的罪行……又……又加上了这一条?”我笑道:“没有。起诉书里没这一条。”

  他轻轻地“呵”了一下,又拿起那把做得相当粗糙的小勺子,低头默坐了一会儿。很显然,我的提问骤然间在他心里勾起了一些相当复杂的回忆。相当复杂的心绪。尔后他苦笑着问道:“这段历史……政府也要追查?”“别紧张。我只是随便问问。跟政府不搭界。完全不搭界。”我笑着给他倒了一杯水。白开水。他立即折了折上身,并伸出手,很得体地做了一个优雅的谦让动作,以表示自己的感激和礼貌。

  哦哦,谭家的三少爷。三先生。你这个英国的“留学生”。真是什么时候都丢不开你这“绅士”习气。

  又是一小段令人稍有些尴尬的沉默。也许现场的气氛向他证实,我的确在等着他的回答。需要这个回答。于是他再一次放下那把铜勺,眉间淡淡地掠过了一丝自嘲的微笑,轻轻地答道:“其实……理由很简单……我就是……就是……一直非常怕这个姓经的家伙……”

  “你……你怕他?笑话。”

  “不。不是笑话。”他突然抬起头,用他那种特有的真挚,很诚恳地补充道。

  43

  那天,送走许家两姐妹,黄克莹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通”“通”两声,迫不及待地踢掉脚上的高跟皮鞋(皮鞋到底飞到哪个角落里去了,也全然不顾),一把抱起因为已在一旁被“怠慢”了好几个钟头而撅着小嘴在生闷气的女儿,滚到大床上,哈哈哈哈地疯了很长一段时间。她真的大兴奋了,换一种几十年后风行上海的口头语来讲,就是:“勿要太开心哦!”她完全没有想到,只不过短短几天,事情的变幅会有这么大。变速这么快。整件事一下子变得对自己那么有利,好像冥冥之中有人专门为她做好了铺垫,在帮她撑顺风船。

  “真的要走运了?”她紧紧搂住女儿,不知该去问谁,该向谁去追讨答案;却又禁不住自己的心在一阵阵痉挛。一阵阵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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