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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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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独门独户的小院,黄克莹却依然保持着在上海住亭子间的习惯,未曾进门先脱鞋。把鞋脱放在门口一大块长方形的毛毛刺刺的棕鞋擦上。妮妮的鞋子也脱在那儿。一大一小两双鞋总并排摆放得整整齐齐。后来她发觉,总好像有人动她那双鞋。挺整齐的,变成不太整齐了。当然,一开始,这一点点变动并没引起她多大的注意,更不会产生什么怀疑。那段时间,她对他真正是非常敬重,感激。他待她是那样的温和,细腻,慷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流露着一种让她十分感喟钦羡的大家子气,又透现着一股与众不同、特别清新的书卷气。后来她发觉他总是起得很早。(他就住在隔壁小院里。)有时天刚蒙蒙亮,就听得到他的动静。起初,她感奋他的勤快(她喜欢睡懒觉)。后来在他的带动下,竟然也能早早地醒了,想象自己跟他一起在多雾的河边散步的情趣。或者,肩贴得很近。或者,心跳得很紧。她想象他雪白的衬衫上那两颗用牛骨特制的袖扣。仿照英伦三岛上的古老家族设制一种族徽。那是三片孤立的风帆,既看不见大海,也看不见沉重的船身。她睁着眼想象他缓慢启动嘴唇的温润和喘息,移动阴影的轻挑和持重,并在初升的太阳里飘摇。 这时,忽然间她听到门外有明确的窸窣声。小院里这时不可能进来别人。大早。连最高的那一枝树梢都还沉浸在浓重的晨雾中。我喜欢把这一刻如此柔曼而又玄秘的晨雾称作“青君”。况且别人没有开这院门的钥匙。只有他。已经到了房门口。她的心一紧,忙从床上坐起,并夹起两腿。如果他敲门,怎么办?如果他要进来,怎么办?如果妮妮睡得太死,根本听不见他从她床前通过的脚步声,怎么办?我为什么要把她挪到另一张床上让她单独睡呢?难道我从搬进这小院里来的那一天起,就有意地让自己处在这“孤单”中期待?她觉得自己完全喘不过气来了。两腿完全酥软了。不由自主地把薄薄的被于紧搂在胸前,一绺绺细碎的汗珠从颈窝里渗出。两眼直瞠瞠地盯着黝暗的门缝。不知道他在门外做什么。大约站了有几秒钟时间,他匆匆离去。无声无息,仿佛一阵初夏的雨,只能从对面人家屋顶上忽然暗下来的那一片朦胧中才能细细地觉出。接下来又是一片不堪忍受的寂静。她轻轻抄起枕巾,擦去脸庞上的汗珠。 第二天……第三天……她都被同样的一阵脚步声唤醒。同样的等待开始被更多的疑问替代。后来的几天她睡着了。姑夫(宋典狱长)接到去南京司法部述职的命令。姑妈照例要陪同前往。姑妈让她去帮着做点针线生活,比如改几件黑丝绒的斗篷,赶两双缎子鞋面。还有姑夫的全部行头都要重新喷上楝树叶泡的水熨烫一遍。他喜欢挺括。喜欢闻这种楝树叶味道。他说克莹身上就天生有这种味道。但她抬起自己的手臂,拚命闻也没闻出什么。姑妈笑道,不要相信男人的这种花功道地。什么楝树叶烂树叶。女人身上啥味道他们都好闻。说得她脸大红,赶紧弯下身子去取烙铁。做完当天的事,已经很晚。姑妈和姑夫都要留她。她本可以留下。她也喜欢听姑夫在牌桌上讲许多粗俗的笑话。但她还是执意走了。她要回去等那个几乎每天清早都会出现在她房门外的“脚步声”。唯一的激动。唯一的等待。唯一能在等待中使她激动起来的想象。她觉得,也许就在今天、或明天,三先生不犹豫了,真的推开门了,大步向她躺着的那张床走来……抱起……抱起什么……哦,什么……那是“青君”……如果她不回去,他来了,看见门上挂着锁,一定会很失望。她不愿让他失望,也不愿失去一次期待的机会。于是毅然冒着斜斜的细雨和陡陡的浊浪,把女儿裹在用防雨绸做成的厚厚的披风里,上了姑夫特派给她用的快艇。但那天实在是太累了,等一觉睡醒,天已大亮,雾已散去,居然没听到脚步声;她只得埋怨自己,呆呆地站在房门口看月洞门上潮湿的青苔绿痕和远处集市上移动的幡杆。这时她再次发现有人动过她的鞋子。好像仓促中来不及放好,有一只便歪倒在了妮妮的小鞋上。她这时能想到的依然只是他没有勇气敲门。他的胆怯。他迁夫子般纯真。她叹一口气。当晚,她不敢再睡着,几乎一过半夜就赶紧醒来。她一定要等一个明白。所以当“青君”刚一出现,她就只裹着那一身粉底缎隐花村里睡袍,光着脚轻轻走到门边,站住;悄悄虚开一条很小的门缝,只要能看清门外二尺方圆一块范围里所发生的事,就可以了。后来,那脚步声毫无疑问是从他住的小院移来。依然那么迟疑。在痛恨自己。但又无法遏制。终于在她门口站住。一秒。两秒。三秒钟。发出了一点什么响声。很轻很轻。她抑住千般心慌万般意乱,抱紧了自己那上下都在颤栗的身子,慢慢弯下腰,屏息静气地凑近门缝去看,凭着暗淡的天光,她看到他慢慢弯下腰,从地上抓起一样什么东西,不断地亲吻着,喘息着,以至揉搓着,长叹着……再仔细看时,才看出,他手里拿着的亲吻着的揉搓着的,竞然就是她放在门外棕鞋擦上的那双已经穿得很旧了的硬底皮鞋。 哦,天哪…… 20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曾多次通过各种各样的暗示,向你表示,你可以进我的房间,可以在我床沿上坐下,我甚至允许你轻轻拉住我的手,讲点什么。我想听你讲,讲一切你感兴趣的事。即便没有话题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只想听到你的声音。声音。而不是内容。我暗示过,我会接受你的邀请,跟你去下馆子,听评弹,看绍兴戏。我会跟你到那用木头架子搭起来的南码头上去。那儿偏僻。旁边有一个坍塌的炮台。有半人深的野草。野草淹没了古道。哪怕手拉着手。哪怕在没有带伞的小雨中。哪怕傍晚的乌云从海的那边涌来。哪怕轰轰作响的碎浪高高起最后又层层地扑湿你我的鞋脚。狂风张扬,把我推进海里。只要让我再回头看一眼小岛上那孤高的灯塔,我也就无悔终生。我希望你就是那个灯塔。我所有这些暗示都做得那么明确,可以说,任何一个成年的男子,任何一个真想跟女人交往的男人,都能懂得的。要晓得,我不能做得更袒露了。我总还要保留一点一个女人应该保留的面子。为啥不走进门来呢?不是只剩下最后一步了吗?为啥要站在门外跟那一双鞋子说悄悄话?我不是一定要你承诺让我做谭家的太太才能接受你。那是十八岁的我。也许在二十二岁时,我还是这么幼稚。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早就不这样想了。做不做谭家太太,我都可以接受你。我甚至并不想进你们谭家的门。我不想接受一种尴尬。我不希望我在你身边的地位由你以外的一帮什么人来认定。我只要这样一个略有点羞涩、略有点惶惑但又内里坚定的男人,能让我紧紧抱着他的后腰,让我把冰凉而又时时发烫的脸颊贴牢在他后背上,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把我带到哪里。是不是他正式的太太又何妨?只要给我十年这样的日子,让我把妮妮带大。我愿把我的额头在祖宗的祭桌前磕出鲜血。我保证在第十年的最后一天,自动地离开你,走到最近的一个尼姑庵里陪伴青灯黄卷,不再妨碍任何人。十年不行,三年。三年,妮妮就九岁了。她应该能懂得姆妈做个女人实在不容易。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说我一声,黄克莹,侬这一辈子活得实在是不容易啊。我就知足了。三年不行。一年?一个月?或者一天一夜?只为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日子的我,过上这样的一天、一夜、一刻。行不行?!!哦,上帝。 在死去活来地犹豫了整整一天一夜之后,黄克莹决定,如果再看到他在亲她的鞋子,就冲出去,拉住他,把一切要说的全说在当面。面子?啧。这种时候还讲什么面子。我促勿晓得啥叫“面子”! 后来她果然冲出去了。她以为,自己这样地向他伸出双手,这样艰难地向他微笑喘息蜘橱颤栗愧疚颠踬唏嘘……他还能做出别的什么选择呢?要知道,现在已然向你敞开的不止是一只早已穿旧了的皮鞋,而是整个儿的我,是整个的一腔热血,一个女人,一个只有期待而不论结果的战场,一次根本就不想计较输赢的搏弃,一种只渴求燃烧而不指望大雨倾盆的反复。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刚气喘嘘嘘地说了声“侬勿要……”就看到一只旧皮鞋从他手里通地一声掉了下来。(另一只依然紧抓在他手里。)他整个地呆住了。脸色一下变得十分地灰白。浑身僵硬颤抖。眼神美顿而愧疚。尔后突然低下头,忙扔下手里的那只鞋,转过身一声不响地走了。急急地。佝偻着。快速地倒动他那瘦长而有弹性的腿。走了。当天就没再看见他。到晚上才听说,事发后,他立即去了上海。还病了一场。 …… …… 等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回来。黄克莹就搬回牙科诊所去住了。搬走的时候,她又犹豫了很长时间,想,要不要把那双被谭宗三亲过的旧皮鞋留给他。最后的决定是:不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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