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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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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用客气哉。下船的辰光,我伲已经在船上吃过点心哉。”说话的是那位四姨太。不算丰润,也算丰润。糯声糯腔地带出一种别有风情的脆劲;并且在贵妇人应有的潇洒自得中,又本能地流露出一种对那些生活状态不如自己的同性所特有的宽容和随和。她们常常特别愿意对这样的同性表示自己真诚的同情和怜悯。而黄克莹最忍受不了的正是这种来自同性的宽容或怜悯。凭啥?是的……凭啥嘛!但此刻她又偏偏无法制止自己身上那一阵阵涌出的颤栗和本能的紧张。两位姨太太年纪都不算大。大概也就二十四五岁吧。说不定还没有我大哩! 紧搜寻慢搜寻。还算好,碗橱里还留了两只青橄榄。还有一对粉彩盖碗,原是为谭宗三买的;想着他总有一天要上门来看望,总得有一点看得过去的器具应付这“历史性”场面。刚开始准备。现在正好先用来应付这二位。它们虽然根本算不上是名瓷,但看上去还算整齐。顺眼。这样,泡两碗青橄榄茶,再洗出三只象牙白金边贴花碟子,装上一小把凤眼瓜子,五六块南通脆饼,十几根自家做的黑芝麻糖,惴惴不安的黄克莹总算慢慢平静,慢慢恢复了往常的从容,暗自琢磨起眼前这两位“不速之客”的真实来意了。 那天黄克莹答应经易门,立即带女儿离开盛桥镇,今生今世永远不来“纠缠”谭宗三;并且承诺,也不嬲到上海去“纠缠”。为此,经易门是给了钱的。黄克莹稍稍迟疑了一下,也就收了。(一大笔。经易门这家伙在关键时刻,出手总是那么漂亮。大方。为了谭家的今朝和明朝,他绝对肯下血本。所以同行中人都讲他“会做场面”。“撑得牢台面”。用北方话说就是,他娘的,这家伙是个玩意儿。)黄克莹收钱的时候,的确下决心要兑现自己的诺言,离谭宗三而去。她离去,绝不是因为钱。假如只为了钱,她就不离开谭宗三了。上海滩上智商再低的女人也明白,“谭宗三”这三个字本身就等于一笔大“钱”。此“钱”之大,要远远超过经易门手里所可能拥有、并可能给出的不知多少倍。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二百倍。或更多。这恐怕也是上海滩上任何一个智商再低的女人也会懂的基本常识。而更重要的一点是,谭宗三喜欢黄克莹。非常喜欢。不止是喜欢,而且还是“侬恋”。侬恋的程度已经达到一个三十三岁的独身男人对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单身女人所可能达到的最高临界点。不能再高。再高,神经就要出毛病。因此说,目前的谭宗三已经在黄克莹完全的把握之中。假如黄克莹真想要谭宗三这条“大鱼”,那么,他绝对就是她的了。这说法,是一点都不过分的。对这一点,黄克莹自己也是非常清楚的。 但她还是下决心放弃。 要黄克莹下决心放弃谭宗三,就像当初要她决定接受谭宗三一样,都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很长一段时间,她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冤家”才好。但又不是湿手抓干面粉,也不是冷鸡窝抱热蛋;更不是嫩豆腐落在灰堆里,也不是李香君血溅桃花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统统不是。 那么,是什么? 16 还算年轻的黄克莹已经上过男人好几次大当。因此,二十三四岁的她才会单身带着个孩子。因此她对男人、特别是对再找个男人托付终生,已经完全绝望。因此,她才会离开那曾久久都离不开的上海,到盛桥镇这样的小角落里,将将就就地委屈在陈彼和那种人屋檐底下,“讨一口饭吃”。后来遇到谭宗三。那天她坐小船去小张岛。小张岛在盛桥镇木堡港口外不远。方圆两平方公里。岛上主要的建筑物是监狱。高大厚重。(远东最大的两个监狱,国立第八模范监狱和省立第三女子监狱都设在这里。)主要的人群是剃光了头的男犯和穿着清一色蓝黑衣裳的女犯。黄克莹那位从未谋过面的远房姑夫,就在岛上任那个“三女监”的总典狱长。在姑妈为她举行的那次小型聚会上,他是最活宝的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位单身男子。可以看得出所有到场的人都十分喜欢他,女眷们就更不用提了。即便是男客,也个个都愿意跟他在一起。 镇长萨重冰那位貌似年轻的太太,几乎每隔三分钟就要尖声尖气地叫一声:“宗三,侬又死到啥地方去了呀?又不想理睬我了,是(口伐)?”他却故意远远地躲着她,尔后快快地走过去为她续上半杯加过薄荷汁的绿豆汤。(夏天她只喝绿豆汤。)在众多喜欢辩嘴的男客中,他常常一声不响地微笑着斜靠在那把藤编的大圈椅里,优闲地托着他那个尖削而又富有校角的下巴,把胳膊肘支在宽平的椅子扶手上,轻轻晃动着那双意大利的侬尔思名牌皮鞋,听别人反驳。他那样真诚,那样专心,眼中闪烁着的绝对是那样一种心悦诚服的光芒。但不知道在哪一时刻,他会突然跳起,低声对周围这些朋友道一声:“对不起”,尔后匆匆离去,到某一位女眷身边,提醒她,该给宝源昌银楼的薛老板回个电话了;或者吩咐久在一旁伺候着的那个老妈子,该去看看还在炉子上煨着的莲子薏米百合羹了。或者不跳起,只是稍稍回过头,给仍在假装生气的萨太太,投去一个无奈的温和的微笑。他很少跟黄克莹周旋。但让黄克莹心跳的是,他会不时向她投来极专注的一瞥。可以说是极迅疾而又“深沉”。 眉尖耸起,全神贯注,放出全部的探询,闪电般击来,往往又极其灼热。那目光有时在她脸部、眼睛,有时在她肩头、在她依然如少女一般含蓄却又尖实的胸部、甚至会在她那一段脚踝上留驻。这段脚踝隐露在那双最老式却又最时髦的漆皮皮鞋之上(惜姑妈的),又显现在那件最时新却又最典雅的嵌丝蓝地隐青占绒绣花旗袍之下(借姑妈的);并顺着脚踝慢慢溜到那一片圆润而轻薄的脚面上,再一次颤颤地滞留住。于是他目光里生出一种少见的惶惑。(哦,有一度,她是那样地喜欢这种惶惑,并被它深深打动。)透露由于无法自制而共生的羞涩(哦,如果没有这种羞涩,也许她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盼着它来光顾自己了),有她无法理解的惊奇(哦,像我这样一个坎坷女子,穿着这样一身借来的装束,有什么可让您惊奇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能让他这样的人物惊奇,她的确感到自豪,也感到少有的满足。) 当然,那目光里也有她隐隐为之害怕隐隐为之心动隐隐为之回味的某种贪婪和渴求。姑妈总是寻各种借口把他带到她面前来。但是他每每的只要一走近她,总是显得那么木讷,不自在;总是在不尴不尬地搭讪了几句后,很快就找个借口走开了;走到那扇红木雕的罩落背后,假装去点烟或倒茶。其实他平时不吃香烟。这种场合,根本也用不着他自己去倒茶。点着的烟、倒满的茶,他根本也不去享用,只是为了让自己镇静下来,尔后再一次转过身来,向着她的脚踝和脚面投来极为专注而又热辣的一瞥。为什么只是……只是……脚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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