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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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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蝴蝶落在了寺庙的石头墙上,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母亲的头就砸着了她的脚,她叫了一声“娘!”娘的眼睛全然是白眼睛。) 匪乱和狼灾毁灭了一个县城,而其中的某个家庭遭受了悲惨的命运,翻开商州南部各县的志书,这样的例子几乎随处可找。从上个世纪一直到本世纪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乱不下几十次,而每一次匪乱中狼却起着极大的祸害,那些旧的匪首魔头随着新的匪首魔头的兴起而渐渐被人遗忘,但狼的野蛮、凶残,对血肉的追逐却不断地像钉子一样在人们的意识里一寸一寸往深处钻。它们的恶名就这样昭著着。我曾经三次去过商州,曾一个夜里正坐在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吃晚饭,村口有人喊:“狼来了!”院子里的人全都扔下碗站了起来,院门哐啷关了,一人多高的山墙上的窗子也下了横杠。当全家人都进了堂屋,主人疑惑道:“真的狼来了?好多年狼没有进过村呀?!”掮了一把明晃晃的柴刀走了出去,果然最后落实到狼并没有来到村里。虽然那是一场虚惊,却如同在城市里谁突然呼叫地震了一样,必然就出现人群的混乱。而至今在所有的人家,孩子哭闹,大人们依然在嘿唬:再哭,狼就来了!哭声立即戛然而止,虽然这孩子没有见过狼,长大到老,一辈子也可能再难看到狼。 那个妇人,继续补充故事的材料吧:妇人到底是气绝了,但她的女儿和儿子却艰难地活了下来。女儿是被在寺庙里遇见的那个邻居收养的,不久就随养父做生意去了省城,这女儿是真正享了福了。儿子是没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长,最终竟成了一名猎人。商州的猎人春夏秋冬都要头剃得精光,扎着裹腿,蹬着麻鞋,黑粗布的对襟袄虽有纽扣偏是不扣,用一条腰带勒着,腰带是丈二长的白绒线织的。背着猎枪,牵着猎狗。狗当然是土狗,头要小,腰要细,腿特别地长,自幼就割断了尾巴,模样黑丑如鬼。这猎人打了一辈子野物,在儿子出生的时候,他用一百只狼的前胸皮毛连缀成了一张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宽八尺长的土炕铺满又一直铺到炕地。儿子五岁起,他就带着出猎了,教小家伙亲自剥狼皮,一双嫩手伸进热腾腾的被剥开的狼腔子里往外掏肠子,让血桃花一般地溅落在脸上。儿子见风似长,已经比父亲更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队的队长。捕狼队最多时上百人,他们经年累月,走州过县,身上有一种凶煞之气,所到之处,野物要么闻风而逃,要么纠集报复,演出了一幕幕壮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间传颂。地方政府从未投资给过捕狼队,捕狼队却有吃有喝,各个富有,且应运出现了许多熟皮货店,养活了众多的人,甚至于商州城里还开办了一家狼毫毛笔厂,别处的狼毫笔厂都用的是黄鼠狼的毛,而他们绝对是真正的狼毫,生意自然更为兴旺。 但是,英武的猎手在他四十二岁的时候,狼是越来越少了,捕狼队一次次削减人员,以至于连他们也很难再见到狼了。翌年的冬天,州行署颁布了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杀狼的条例,捕狼队自然而然解散,据说狼毫笔厂也随之关门。捕狼队的队长,最后接受的任务是协助收缴散落在全商州的猎户的猎枪,普查全商州还存在的狼数。在收缴猎枪的过程中,差不多他和所有的猎户都发生过口角。收缴最后的一杆枪是在七里峡沟,天下着雨,石板房上丁丁当当响了一夜,他在烧热的石板炕上做了一个梦:数百只狼围住了他,与他谋皮,语气温柔,喋喋不休,而且都爱嗔似的在他的手背上点一下趾头,但数百次在一个部位点,他手背的肉就烂了,白生生的骨头露出来,他惊醒了,出了一身汗。奇怪的是也就在他做梦的时候,这家被收缴了猎枪的主人黎明去泉里舀水,泉后的崖畔上坐着一只狼,这是一只年轻美丽的母狼,把泉水当成了一面镜子,用爪子梳理着身上的毛。主人立即俯趴在地,做出端枪的姿势,但主人的手里已没有了枪,是挑水的扁担,狼就扑了过来。狼的想法是张开血盆大口将人的脑袋囫囵吞下,但脑袋却只抵到口腔的深处,最后猎户将狼拥挤在了崖根,直到狼窒息而死,人也因失血过多死去。他含泪下葬了这个猎户人,将那张狼皮剥下背在身上普查了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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