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虹影 > 上海之死 | 上页 下页 | |
四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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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堇的眼角扫到谭呐,他没有跳舞,跟各式人等礼貌地搭讪,但神情很忧郁。 曲子终了,古谷三郎告罪去喝口水。于堇走到谭呐身边,正好换了音乐。这音乐来得真是时候,灯光打在一个穿长裙的女人脸上,她扭着身子唱起《狐步上海》里爵士味儿十足的曲子。 你千万别放过我的爱情,春天过秋天去冬日飘零,哪怕你费心机到处找寻,只留得回忆中衣香鬓影。 他们没有跳舞,只是安静地站着,两人的身体离开了一点距离。谭呐低下头来看于堇,于堇正看着他,可是明显地她正在想什么事情,心思在别处。 今天早上七点有人敲门。谭呐赶快穿上衣服,到一楼打开门看,是浙江富春江边乡下老家的一个佣人。原来是他的母亲叫他今年不用回家。 母亲一定生他的气了。以前每年她都托人来催他回家,说是父亲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要他回家,给他娶妻子,或他带个妻子回家。这样父母就安心了。他家是乡下富裕人家,有两个女儿,但只有他一个儿子,不能无后。 谭呐明白做儿子要行孝,行孝首先要有妻,有妻就要有他看得上的女人。这么一环扣一环,他就多年没有回去。 现在母亲叫他不要回去,说是路途不宁,他心头一热,有些感动。不过还是有一些纳闷,偏偏这种时候,专门派人来上海。 “你在想什么?”突然他听到于堇的声音关切地问。 “哦,”谭呐回过神来,“对不起,我在想我的母亲。”有一分钟的时间,两人谁也不说话。曲子很激情,带着点忧伤,灯光闪烁在舞池里那双双对对的人脸上。 “这乐队不错。”于堇决定打破这气氛。谭呐抬起头来,跟着她眼光朝乐队那边看。的确这个乐队称上得上海一流的水平。他们的演奏有曼哈顿俱乐部风格,尤其是钢琴师和萨克斯风号手,对音乐的醉态化成狂热姿势。 谭呐对于堇说,专门为这舞会请来上海租界交响乐团。德国领事抗议说这个乐队犹太人太多;日本人抗议说这里全是俄国人。谭呐干脆请他们推荐乐队。可是,的确没有挑选的余地,就这个乐队最专业。 于堇说,“谭呐,你辛苦了。我得谢谢你。”两人正说着话,古谷三郎和白云裳到跟前。白云裳凑近古谷三郎耳朵说了一句什么,两人停下来,白云裳把手搭在谭呐的肩上。“大导演,能不能跟我跳一曲?”谭呐一笑,握住她的手。古谷三郎高兴地搂住于堇,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台上那女人在唱第二段了: 我不让你放过我的爱情,花再好经得起几度雨淋。 回过头想一想我的痴心,怕懊悔还不如抓住如今。 怀中的白云裳显得很亲昵。有那么一瞬间,谭呐觉得自己是在和于堇面对面,他去看于堇。于堇仰脸正看着古谷三郎,满脸是喜气,谭呐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个白云裳真会捣乱,偏偏这个时候来,抢去了他的机会。 43、狐步舞 古谷三郎不说话,他过于激动,于堇“噢哟”一声,古谷三郎踩到她的右脚了。她一瘸一拐地走向舞池边的沙发。古谷跟在后面,连声说日本话。于堇听不懂,但知道他的意思在道对不起,这个一身白军装的海军军官,对女人倒是很客气,快步上来用手扶着她。 舞厅里三面都是玻璃窗,垂挂着蓝丝绒的荷叶边的半截窗帘。夜空深远,几乎在这一瞬间瞧得见星月。不下雨的上海,第一次在夜晚露出迷人的美妙来。靠玻璃窗本来就全是一个个单人沙发。这个晚上因为人多,沙发只摆了二十来张。 于堇脚痛得难受,就坐到单沙发上。古谷三郎赶紧去帮她端香槟,这么漂亮的女人,他一辈子只在银幕上看到过,听白云裳说这个女人就是银幕上的大明星。昨夜他专门去兰心大戏院亲眼目睹了演出,惊为天人。在生活中他从没有亲近过这样的丽人。于堇的每一个皱眉每一个眼神,都把他看迷了。 于堇接过香槟,对他感激地一笑,她喝了一口,朝古谷三郎举举杯。古谷三郎准备蹲下来,于堇帮他拿过酒杯,让他坐在沙发上的扶手上。似乎一时高兴,也似乎一时糊涂,她把两个酒杯都搁在他的大腿上,又把两杯酒都拿了起来,自己笑了起来,一杯还给古谷三郎。 “干杯!”于堇说。 古谷三郎重复于堇的话,他俩对饮时,古谷三郎的眼睛盯在于堇的脸上,几乎移不开了。 乐队吹起狂热的爵士乐,男男女女开始跳着狐步舞,这舞不比华尔兹容易,跳舞的男人,怎么看都像莫之因的剧里那种遭受挫折却又欲望高涨的男人。有人坐在舞池边上,把一盒火柴一根一根折断,脸上仍然有礼貌地微笑着。 胡兰成和关露告辞了,莫之因送他们到电梯。回到舞厅来,看到有个舞女,明显喝多了香槟,正好让乐队演奏现在百乐门的流行舞《花好月圆》。她抓着一个日本男人,一边唱一边教他对跳。 一向喜欢充阔佬,每天西装换七套。 花式各样好,扭扭细蜂腰。 又抓住另一个日本男人跳,边跳边唱。过一会儿,嫌这个日本男人太笨不会跳,一个人自跳自唱两个角色,表演了一大段: 请君跳个快狐步――脚步跟不上鼓声报,请君跳个探而戈――晕得生姜一口泡,请君跳个查查舞――丢眉抛眼跌一跤。 莫之因不便走过去,阻止这个喝得昏天黑地的女人出洋相。那些日本人大概跟这个女人一样醉,跟在边上学她的动作,都在哈哈大笑。 与白云裳跳这曲舞时,谭呐留下一个与两天前相反的印象。他看出:在他们这职业演艺圈中,白云裳很可怜,她只是一个找机会上台的戏子,即使是有才能的戏子,永远是戏子,而不是艺术家,哪怕一时盛名也没有用。她和于堇今晚都穿了出自同一个裁缝手中的旗袍,同色,但其实有点不一样,白云裳开叉更高,于堇的开叉恰好在接近大腿。之间的差别也许只有一寸。一寸就可见完全不同的心思。 谭呐是见惯绝色女子的,但是这张妩媚笑着的脸,无法让人不动心。若是换了个场所,谭呐想,自己或许也会不讨厌白云裳?谭呐摇了摇头,谁也代替不了于堇。他只是为了于堇容忍这个人而已。 “我生下来,就是为了演戏,成为一名演员。”白云裳的话,说得坦白,明显是给他暗示。 看来这个女人不满足于一次玩票,还想真的进入影剧界!他一分神,险些踩错了步,只是一个不被人觉察的慢一拍,他马上跟上了。音乐自然地转成又一支曲子,是应当谁都能跳的慢三步,就是跳舞水平一般的谭呐,不怎么专心,也能应付自如。 白云裳对谭呐说,她是多么想让他多一些了解她。她是一个回到不了家乡去的人。她始终爱一个人,却留在家乡,她经常感觉那个人和她坐在阳台上。她说:“他会像我一样爱上上海。”她的语调和故事一样伤感,活脱一个清纯玉女。 这个白小姐,好像进入一个角色。而谭呐觉得音乐太伤感,他在上海没有家,完全是客居,他不喜欢这个城市,他留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上海是中国惟一的影剧之城。这儿的市民懂戏,喜欢“西化”的话剧电影。他不是一个对女演员特别挑剔动辄责备的虐待狂,虽然圈内有人这么看他。但他真不是。 “别用那样的眼光看我。”白云裳说。 谭呐想,业余相出来了。这女人着急着呢? 谭呐听见乐曲接近尾声,心里松了一口气。做一个好观众,对他来说,还是要花点力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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