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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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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一朵红玫瑰 这天下午五点钟,马民穿着一件猛龙牌白色且式样别致的衬衣,外面套件白马甲,下身一条笔挺的深灰色金利来裤子,脚上一双锃亮亮的老人头皮鞋,觉得自己应该无可挑剔了,这才走进鲜花店,买了一朵盛开的红玫瑰,嗅了嗅,感到很温馨,接着,他开着他那辆红色的桑塔纳向超达餐馆奔去。他们约好了在超达餐馆见面。马民看着这朵带刺的玫瑰,脸上笑了笑。他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朵红玫瑰代表爱情。而送一朵比送一束好,拿一束红玫瑰显得做作,拿着一朵就比较轻松自然,毕竟只是一朵。它既说明了什么又什么也没说明。一朵玫瑰花的好处就是不起眼,但意思又到位了。他这么想着,汽车很快就驶近了超达餐馆。他一眼就看见了彭晓。她穿着一套水红色脚印休闲服,剪着运动头,脚上一双白旅游鞋,显得极年轻极精神。她让他那一瞬想起了他读高中时候的一个名叫沈丽的女同学,那是个充满朝气的女同学,是学校的田径队员,一天到晚穿着运动服,走路屁股一颠一颠,当然就很精神。我读高中的时候,那么卖力地搞体育运动,天天离不开篮球,就是因为田径队里有个一天到晚蹦来跳去的沈丽,而田径队的训练就在篮球场边上。马民想。马民把汽车紧靠人行道停好,跳下车,手里拿着那朵红玫瑰向彭晓走去。 “送你一朵红玫瑰,”马民开口说,脸上布置着很多温柔的笑容。他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可以打一百分。 彭晓说:“谢谢。你迟到了三分钟。” “我去买玫瑰花去了。”马民笑容满面地望着她,表示出一副亲昵的样子,“我想我今天要送一朵红玫瑰给彭晓,所以就沿街四处看才寻到花店。” 彭晓呀起嘴巴“哼”了声,那是一种生气和撒娇的神气,“你晓得不,我提前十分钟就来了。”她说,扮出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瞪着他,“你让我多等了三分钟。应该是你们男人等小姐(她自称自己是小姐),下次再迟到,哼,那就有你好看。” 马民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反倒很甜,这证明她还蛮把他放在心上。两人走进超达餐馆时马民说:“下次我再迟到,你就打人罗。” “我没有那恶罢?”她笑笑说。 “你这么漂亮,心也一定好。”马民说,“只有心地善良的女人,外表才美丽。心地歹毒的女人,外表再漂亮也是张牙舞爪的。你脸上到处都是美丽,没有一点张牙舞爪的痕迹。” “那不见得罢?我恶起来也晓得张牙舞爪咧。” 两人在超达餐馆的二楼包厢里坐下了。服务小姐上来为他俩倒茶,把菜单搁在他俩面前。“想吃什么?”马民把菜单推给她说,“你点吧。” 彭晓点了几个菜,服务小姐离开后,她就把视线落在马民搁在她身前的红玫瑰花上,那目光在马民看来很温柔,含情脉脉的,仿佛是一汪清纯的海水。“我这是第一次接受一个男人的玫瑰,”她说,抬起头看一眼马民,“我丈夫和我谈爱的时候也没送过玫瑰给我。” “我向你保证,我这是第一次向一个女人送玫瑰,”马民说,一脸真诚地看着她,“我和我妻子谈爱时,我可以说我还不懂事,男人在三十五岁以前真的不懂事。你莫以为三十而立这句话说得对,我深有体会地感到,男人三十二、三岁都是懵懵懂懂的。” 这时桌上棕色皮包里的传呼机叫了起来,彭晓掏出传呼机看了眼,又放了进去。 “谁叩你?”马民这么说了句。 彭晓一笑,偏过头来望着他,“1号。”她是指她丈夫。 马民把手机递给她,她按了下号码,可是对方占线。那只皮包里的传呼机又叫了,彭晓又掏出传呼机扫了眼,还是她的1号。 彭晓把传呼机关了,“不理他。”她说。 马民说:“不好罢?你还是回个话吧?” “我自己有分寸。”彭晓说,“前天晚上,我打他的传呼机,打了十个他都没回话。后来他一点多钟回来,我问他怎么不回话,他说他关了机,没收到。” “所以你要报复他?” “那倒不是报复,我是懒得理他。男人就是贱,你越不理他,他越理你。” 马民听了她后面的这句话,心里一寒,觉得味道不对。好像别人递给他一支万宝路,一抽却不像万宝路的味道一样。菜和饮料同时上来了。马民拉开易拉罐的口子,插了根吸管进去,递给彭晓。自己也开了一听饮料,“吃吧,”他对跌着一张葵花子脸不吭声的她说,“不想这些烦人的事情。我也把手机关了,现在什么人也别想打扰我们俩了。”他用“我们俩”来强调两人此时此刻的特殊关系。 马民停顿了下,见她不开口说话,就又说,“现在我们都是身不由己的人,你有丈夫,我有老婆,有时候一想这些东西就满目凄凉,觉得生活没意思。我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在忙什么! 开心点,把所有的烦恼都还给上帝,上帝最可恨的就是制造了烦恼。我们难得在一起,在一起就高兴一下。这个世界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波黑战争离这里很远,海湾战争早已结束了。我们两个是‘这儿的黎明静悄悄’,不会有战争发生。” 彭晓笑了,开始拿起卫生筷子吃起菜来。“其实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马民想了想说,“你不要以为人高尚。这个世界上高尚的人是没有的,个个都利欲薰心。我有时候想起这些东西就没劲,觉得周围都是贼眉鼠眼的敌人。生命是痛苦的。” 彭晓侧着脸看着马民。 马民又说:“你莫以为我赚了钱就很潇洒,也许我以前读多了他妈的书——受了周小峰的影响,读什么叔本华的著作和萨特的什么鬼存在主义,其实又没读懂什么,但是人就读得心灰,想起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就觉得这一世干与不干都是空的,而且有一种不知所以的惶惑感。我觉得我已经看透了什么,但又像并没看透什么一样。所以……”“马民,莫想那么多。”彭晓说,“是我不好,我让你想这些东西。” “你真聪明,”马民发自心底地赞美她。他确实是近来想这些东西想得特别多,而他认识她以前,并没有这么悲观地深想一切。 “一个女人有时候能够改变一个男人。” 彭晓笑笑,夹起一片肉放进了嘴里。 “以前书上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后面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马民喝了口饮料,“以前我不屑这句话,现在我变得很重视这句话,我感到真的是这样,这个世界。” 他们谈了很多,都变得很健谈,一桌饭吃了两个小时。两人走出来时,天已经黑了,街上路灯闪闪亮亮的,有一股凉风从他们脸上掠过。“到哪里去呢?”马民说。 “我随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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