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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七


  10

  小时候,端午特别喜欢雾。当时,他还住在梅城,西津渡附近的一条老街上。老街的后面就是大片的芦苇滩,再后面,就是浩浩汤汤的长江了。江边,钢青色的石峰,耸立在茂密的山林之表。山上有一个无人居住的道观。墙壁是红色的。

  春末或夏初,每当端午清晨醒来,他就会看见那飞絮般的云雾,罩住了正在返青的芦丛,使得道观、石壁和蓊郁的树木模糊了刚劲的轮廓。若是在雨后,山石和长江的帆影之间,会浮出一缕缕丝绵般的云霭。白白的,淡淡的,久久地流连不去。像棉花糖那般蓬松柔软,像兔毛般洁白。

  正在上中学的王元庆告诉他,那不是雾,也不是云。它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做岚。他在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正是“朦胧诗”大行其道的年月。在端午的笔下,“雾”总是和“岚”一起组成双音节词:雾岚。这是哥哥的馈赠。这个他所珍爱的词,给那个喧阗的时代赋予了浓烈的抒情和感伤的氛围。

  那时,文学社的社员们时常聚在电教大楼一个秘密的设备间,通过一台二十九寸的索尼监视器,欣赏被查禁的外国电影的录像带。阿伦·雷奈拍摄于一九五六年的那部名闻遐迩的短片,第一次将雾与罪恶连接在了一起。端午开始朦朦胧胧地与自己的青春期告别。雾或者雾岚,在他的作品中一度绝迹。他不再喜欢朦胧诗那过于甜腻的格调。

  如今,当雾这个意象再次出现在他的诗歌中时,完全变成了一种无意识的物理反应。只要他提起笔来,想去描写一下周遭的风景,第一个想到的词总是“雾”,就像患了强迫症一样。与此同时,雾的组词方式也已悄然改变。对于生活在鹤浦这个地区的人来说,“岚”这个词的意思,被禁锢在了字典里,正如“安贫乐道”这个成语变成了一种可疑的传说一样。

  雾,有了一个更合适的搭档,一个更为亲密无间的伙伴。它被叫做霾。雾霾。它成了不时滚动在气象预报员舌尖上的专业词汇。雾霾,是这个时代最为典型的风景之一。

  在无风的日子里,地面上蒸腾着水汽,裹挟着尘土、煤灰、二氧化碳、看不见的有毒颗粒、铅分子,有时还有农民们焚烧麦秸秆产生的灰烟,织成一条厚厚的毯子。日复一日,罩在所有人头上,也压在他心里。雾霾,在滋养着他诗情的同时,也在向他提出疑问。

  他的疑惑,倒不是源于这种被称作雾霾的东西如何有毒,而是所有的人对它安之若素。仿佛它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生事物;仿佛它不是对自然的一种凌辱,而就是自然本身;仿佛它未曾与暗夜共生合谋,沆瀣一气,未曾让阳光衰老,让时间停止;仿佛,它既非警告,亦非寓言。

  现在,端午拉着行李,正在穿过灯火暧昧的街道,穿过这个城市引以为傲的俗艳的广场。即便是在这样的雾霾之中,健身的人还是随处可见。他们吭哧、吭哧地跑步,偶尔像巫祝一般疯狂地捶打自己的胸脯、肾区和胰胆。更多的人围在刚刚落成的音乐喷泉边上,等待着突然奏响的瓦格纳的《女武神之骑》,等待一泻冲天的高潮。

  那灰灰的、毛茸茸的脏雾,在他的心里一刻不停地繁殖着罪恶与羞耻,在昏黄的灯光下铺向黑暗深处。而在他眼前,一条少见人迹的乱糟糟的街巷里,浓雾正在酝酿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

  它所阻断的,不仅仅是想象中正点起飞的航班与渴望抵达的目的地。它顺便也隔开了生与死。

  11

  绿珠在英皇大酒店的大厅里等他。这是鹤浦为数不多的五星级酒店之一,离端午居住的那个街区不远。绿珠穿着一件半新旧的黑色外套,白色的棉质衬衣。大概是龙孜的日照较为强烈,她比以前更黑了一些。不过,人看上去,却沉稳了许多。

  她默默地从端午手中接过拉杆箱,带他去了商务中心边上的一家茶室,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窗外是下沉式的庭院,对面就是宾馆的别墅区,亮着灯。端午把钥匙交给她,并让她记下了自己家的楼号和房间号码。

  一段时间不见,两个人都有点生分。

  “我可不会做饭呀。”绿珠打开一个红色的夹子,将钥匙别在铜扣上。“带他到外面去吃饭行吗?他叫什么名字?”

  “若若。你随便对付一下就行了。他还算能够将就。”端午黑着脸低声道。

  他又嘱咐了一些别的事:早上六点一刻之前,必须叫醒若若。六点四十五分之前,必须离开家门。如果早自习迟到的话,他将会被罚站。面包在冰箱里,牛奶是刚买的,得给他煮一个鸡蛋。还有,得看着他把鸡蛋吃完。否则,他会趁人不备,将它偷偷地塞进衣兜,拿到外面去扔掉。

  “你现在就要走吗?”

  “就算是去了机场,恐怕也得挨到明天早晨。”端午狠狠地吸了几口烟,又道:“明知道去了也没用,只是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

  “我给常州的机场也打了电话。同样是大雾,航班取消。上海的浦东机场,飞机倒是能正常起降,不过你现在赶过去恐怕也来不及了。”绿珠给他倒了一杯冰啤酒。“随便你。你现在走也可以。我替你叫了一辆车去机场。师傅姓杨,车就在门外的停车场等着。机场那边,现在一定也乱得很。”

  端午没做声。茶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六角形的吧台里,一个脖子上扎着领结的侍者,正在把台面上的一排酒杯擦干。顶灯柔和的光线投射在木格子酒架上,照亮了侍者那白皙的手。吧台的其他地方,都浸没在灰暗之中。

  绿珠说,她姨妈还在泰州。两个月来,小顾一直在琢磨着,把江边的那座房子卖掉。由于是凶宅,在交易所挂出后,一直无人问津。绿珠这几天还回去看了一下,到处都是尘土。花园也早荒掉了。

  “天气预报说,后半夜有雨,鬼知道会不会下!”绿珠偷偷地打了个呵欠,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我本来也是今天下午飞昆明。如果不是这场大雾的话,这一次我们就见不上了。”

  “不会耽误你什么事吧?”

  “你说什么事?”

  “云南那边,你的工作。”

  “放心吧。家里的事,你就别管了。我会尽可能地照顾好他。虽说我不喜欢孩子。一直等你回来为止。在龙孜的那份工作,现在已经有点让我厌烦了。”

  “怎么一回事?”

  “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再说吧。”绿珠看上去又有点抑郁。“你去了成都,又不知道你妻子在哪家医院,怎么办?总不能一家医院一家医院地去找吧?”

  “她说离植物园不远。我现在也顾不了那许多,只是想早一点赶到成都。”端午喝干了杯中的啤酒,用手背碰了碰嘴唇。“我反而有点担心,担心知道她在哪儿。”

  “不明白。”绿珠皱着眉头望着他。

  “一旦我知道她住在哪儿,这说明她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绿珠还是一脸疑惑的表情。她没有再去追问这件事。侍者拿着一个托盘过来,弯下腰,轻声地问绿珠还要点什么,他就要下班了。绿珠让他给茶壶续上水,又要了两瓶冰啤酒,一个坚果拼盘。

  很快,吧台上的灯灭了。一个身穿制服的矮胖保安,手执一根警棍,在空荡荡的大厅里来回逡巡。

  “如果你想安静一段时间,可以来龙孜住一段。就当散散心。”

  “你不是说已经有点厌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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