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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


  “不不,不冷。”

  “守仁最近也有点不太对头。”小顾忧心忡忡地对端午道。

  “我看他挺好的啊!”

  “那是外表!他也就剩下这副空壳子了。成天愁眉不展的,你说他也不做学问,整天读那些没用的书做什么?最近一段日子,他总是有点疑神疑鬼,好像有什么事在心里藏着,你好心问他,又不肯说。”

  端午正想安慰她两句,屋里又传来一阵爆笑。他听见守仁那略带沙哑的声音道:

  “这年头,别的事小,还是保命要紧!”

  可是守仁并没能活多久。

  8

  端午在阳台上抽烟。屋外又开始下雪。米屑似的雪珠,叮叮地打在北阳台的窗玻璃上。若若明天就要期末考试了,家玉正在客厅里为他辅导数学。她是学理工出身的,丢了这么多年数学还能捡起来,至少还能挣扎着与儿子一起演算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习题。她一遍遍地给儿子讲解着解题步骤,渐渐就失去了耐心。责怪变成了怒骂。慢慢地,怒骂又变成了失去理智的狂叫。拍桌子的频率显著增加。在寂静的雪夜,她的声音听上去有点瘆人。端午的心脏怦怦地猛跳。但他唯有忍受。

  又抽了第二根烟。眼看着情绪有点失控,他只得求助于绿珠的灵丹妙药,恼怒地将妻子划入“非人”一类,压住心头愈燃愈烈的火苗。

  已经不是第一次意识到这样的问题了:与妻子带给他的猜忌、冷漠、痛苦、横暴和日常伤害相比,政治、国家和社会暴力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更何况,家庭的纷争和暴戾,作为社会压力的替罪羊,发生于生活的核心地带,让人无可遁逃。它像粉末和迷雾一样弥漫于所有的空间,令人窒息,可又无法视而不见。

  当然他可以提出离婚。

  他脑子里第一次浮现出这种念头,是在他和家玉结婚的第二天。不过是想想而已。新婚宴席上多喝的酒还没能醒过来,就向她提出离婚,多少有点不近人情。他暗暗决定,把这一行动推迟到两个星期之后。既然可以推迟两个星期,也没有什么理由不能推迟至两年。现在,二十年的时间无声无息地过去了。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离婚,实际上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他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任何东西。最有可能出现的外力,当然是突然而至或者如期而来的死亡。他有时恶毒地祈祷这个外力的降临,不论是她,还是自己。

  当年,他在招隐寺的那个破败的小院中第一次看见她,就意识到将有什么重大的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她脸上羞怯的笑容,简直就是命运的邀请。他们的相识和相恋是以互相的背叛开始的——他于那天凌晨不辞而别,像个真正的流氓,把她牛仔裤口袋里的钱席卷一空;而家玉则很快与一个名叫唐燕升的警察公开同居。她甚至还为他打过一次胎。事实上,当他在鹤浦重新遇见她时,家玉和燕升已经在筹备不久后的婚礼了。她的名字由秀蓉变更为家玉,恰如其分地区分了两个时代,像白天和夜晚那样泾渭分明。

  “秀蓉”所代表的那个时代,早已远去、湮灭。它已经变得像史前社会一样的古老,难以辨识。而“庞家玉”的时代,则使时间的进程失去了应有的光辉,让生命变成了没有多大意义的煎熬。

  端午从阳台上出来,回到书房,继续去读他的欧阳修。

  房间里有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大概从一个星期之前开始,家玉每晚都要煎服汤药。端午甚至没有问过她哪不舒服,似乎这样的询问,让他感到别扭和做作。客厅里传来了儿子轻微的哭泣声,而家玉似乎已经骂不动了,语调中夹杂着不可遏制的嘲讽。

  屏住呼吸,听了一会儿,端午悲哀地感觉到,妻子现在的目的,已经不是让儿子解题的方法重回正确的轨道,而是一心要打击他的自信,蹂躏他的自尊。

  他从书房里走了出来,打开衣柜的门,披上羊毛围巾,戴上绒线帽和皮手套,对餐桌边的那两个人说了一句:

  “我出去转转。”

  家玉自然是不会搭理他的,儿子却含着眼泪,可怜巴巴地转过身来,用哀求的目光盯着自己的父亲。

  端午正要下楼,忽听得有人按门铃。时候不大,上来一个穿着皮夹克的青年。他是来还车钥匙的。大概是借了家玉的车。但又不太像。因为他看见家玉红着脸朝他走过去,令人不解地谢了他半天。具体什么事,他也懒得过问。

  屋外的雪下得更大了。抛抛洒洒的雪珠,这会儿已经变成了大片大片漫天的飞絮。路面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好在没有风,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冷。偶尔可以看见几个身穿运动服的老头老太,呼哧呼哧地在雪地上疾走如飞。

  他沿着楼前的那条小路一直往东走,绕过一片露天的儿童游乐器材之后,就看见了那棵高大的古槐。当年小区修建时,这棵古槐因进入了全市古树保护名录而得以幸存。一根胳膊粗的大铁柱支撑着衰朽的树身,四周还修了一个堆满土的水泥圆台。掸掉水泥台上的积雪,下面还是干的。

  这是他的老地方。

  现在是晚上十点。假如他在这里待上两小时,当他再次回到家中的时候,应当就能听见妻子和儿子的鼾声。喧嚣的夜晚将会重归宁静。这样想着,他的心很快就平静下来了。

  绿珠给他发来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下雪了。

  端午回复说,他此刻一个人正坐在伯先公园的对面赏雪。绿珠的短信跟着又来了: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他知道她这么说是认真的。手机荧光屏发出的绿光,让他的心里有了一种绵长而甘醇的感动。它哽在喉头。他犹豫了一下,直接拨通了绿珠的电话。

  绿珠的母亲从泰州过来看她,带来了一条狗腿。现在,他们一家人正围坐在壁炉前,吃着狗肉,喝着加拿大的冰葡萄酒。绿珠兴奋地向他炫耀,她昨天在南山的国家森林公园拍到了两张珍稀鸟类的照片。一个是山和尚,样子有点像斑鸠,脑袋圆圆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像猫,但不是猫头鹰。

  “还有一种鸟,我起先不知道它的名字。后来,一个网友告诉我,它实际上就是传说中早已灭绝的巧妇,怎么样,还不错吧?”

  “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巧妇!”端午笑了起来,“小时候,在梅城,一到麦收的时候,漫天遍野都是这玩意。肚子是黄的,背是深绿色的,是不是?有点像燕子,它喜欢剪水而飞……”

  “哟,还剪水而飞呢,哈哈,你在做诗啊?”

  绿珠的手机已经交到了守仁的手里。守仁笑道:“你在雪地里打电话,也不怕冷啊?干脆你过来吧,一起喝点酒。我马上就派车来接你。”

  “不用。真的不用了。这雪下得很大。”端午道,“路上也不安全。”

  “来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想听听你的意见。”

  “什么事?”

  “后事。”守仁沉默了片刻,一本正经地道。

  端午暗自吃了一惊。正想问个究竟,电话又被绿珠抢了过去。

  “你别听他瞎扯,他喝多了。”绿珠道,“忘了跟你说了,上次见过的那个何轶雯,总算来了电话,你猜猜她现在在哪里?”

  “我怎么猜得到?”

  “他妈的,在厄瓜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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