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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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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是在田埂上吃的,是面疙瘩。正午时分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了,格外地有劲道,在端方的皮肤上绽开了麦芒,开始撩拨人了,痒得出奇,刺戳戳地往肉里钻。端方的皮肤像是被人扒了,翻了过来,鼓起了粗大的毛孔,红红的,指甲一抓就疼,太阳一烤也疼。要是有个地方能够避一避毒辣的太阳就好了。但是,庄稼人是无处躲藏的,有本事你变成一条蚯蚓。端方的难受还有另外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腰。端方有力气,就是小腰那一把有些不做主了,酸得厉害,胀得厉害。弯着难受,直起来也难受,坐下来还是难受。端方拖过一只麦把,垫在腰弓底下,躺上去,舒坦了。只是一会儿,更难受了。一定是刚才吃得太饱,腰部放松下来了,肚子又撑得吃不消,只能再站起来,坐卧不安了。王存粮只吃了一个半饱,把剩下来的那一半放在田埂上,点起了旱烟锅。端方就在他的不远处,在那里折腾,王存粮不看。王存粮守着瓦罐,叼着旱烟锅,眯起了眼睛。额头上挂着汗珠子,喝一口,抽一口,抽一口,再喝一口,什么也不想,像在享福了。 香烟真是个好东西,很深地吸下去,再很长地呼出来,还哼叽一声,所有的累都随着那口气叹出去了。对抽烟的人来说,解馋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作用是歇口气。这一点不抽烟的人是体会不出来的。有烟叼在嘴边,吧嗒吧嗒的,慢慢地,就歇过来了。要不然,总有一件事情没做,心里头空了一块,没有盼头,人就不踏实。存粮远远地望着端方,如果是兄弟,他兴许就把旱烟锅递到端方的手上去了。但端方毕竟是他的儿子,王存粮不能。说到底烟还是个坏东西,吸进去,再呼出来,钱就变成了烟。端方要是想吸烟,等成了亲、分了家再说。上高中都供他了,吸烟不能再供。没这么一个说法。 割麦的时候沈翠珍和端方隔得比较远。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端方都和母亲离得比较远,话也少。端方对所有的人都客客气气的,但是,对母亲却不,口气相当地冲。再顺当的话都要横着从嘴里拽出来。还特别地简洁。“知道了。”“别啰嗦了。”“烦不烦?”诸如此类。说话就这么回事,一简洁就成了棍棒,呼呼生风的。唉,男孩子就这么回事,一到了岁数就学会给母亲抖威风了。怎么说女儿好的呢,等她自己做了妈,疼儿女的时候就知道疼娘了,女儿就成了妈妈的小棉袄。男孩子胳膊粗了,大腿粗了,嗓子粗了,心也必然跟着粗。全一样。细想想,多多少少有些怨。端方要是个女儿就好了。她沈翠珍这辈子没生出女儿,没那个福了。要是端方是个女的,红粉一定不敢这样嚣张。女儿家别的本事没有,可哪一张嘴巴不是机关枪? 到了下午端方的手上起了许多泡,开始是水泡,后来居然成了血泡。端方练了两年的石锁、石担子,满巴掌的硬茧,没想到掌心那一把还是扛不住。到了这个时候端方才发现自己失算了,不该用新买的镰刀。新镰刀的把手总是不如旧的那么养手,糙得很。晌午过后端方再也不能像上午那样生猛,节奏也慢了。端方想停下来,躺到田埂上好好歇歇,一回头看见了自己的父亲。王存粮就在后头,都快撵上来了。看着他慢,其实一点也不慢。王存粮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子丑寅卯。端方心一横,把镰刀握得格外地紧。端方最后的这一把力气一直支撑到天黑,幸亏天黑了,要不然端方实在使不出一丝力气了,而端方的血泡也破了,才一天的功夫,巴掌全烂了。 吃晚饭端方用的是左手,他只能用左手拿筷子。右手疼得厉害,能看得见里面的肉。端方一直把他的右手藏在桌子底下,他不想放到桌面上来,不能在王存粮的面前丢了这个脸。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母亲的眼睛。这一次沈翠珍倒没有心疼端方。她也割了一天的麦子,腰也快断了,回到家里还是要上锅下厨。谁让你是庄稼人的呢?庄稼人就必须从这些地方挺过来。你一个男将,迟早要亲历这一遭。 这一夜端方不是在睡觉,其实是死了。他连澡都没有洗,身子还没来得及躺下来,脑袋还没来得及找到枕头,就已经睡着了。如同一块石头沉到了井底。时间也极短,一会儿,屁大的功夫,堂屋里又有动静了。这就是说,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端方想翻个身,动不了。挣扎着动了一下,动到哪里疼到哪里,整个人像一个炸了箍的水桶,散了板了。端方想起床,就是起不来。这时候继父在天井里干咳了一声,端方听得出,这是催他了。端方对自己说,再睡一分钟,就一分钟,一分钟也是好的。 但王存粮已经是第二次咳嗽了,必须起床了。重新回到麦田的端方不再是昨天的端方,身上的肉都锈了,像泡在了醋缸里。关键是,心里的气泄了。端方出门之前带了一块长长的布条,上工的路上已经在手上缠了几道,手上的疼倒是好些了。但是端方忽略了一个最要紧的细节,昨天晚上偷懒,忘了磨刀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真的是至理名言哪。刀很钝,要了端方的命。大清早的麦子到底不同于平时,平时在太阳底下,麦秸秆被太阳晒得酥酥的,嘎嘣脆,一刀子下去就见了分晓。这会儿露水重,麦秸秆特别地涩,有了不可思议的韧性,相当缠人了。昨天清晨端方正在兴头上,力气足,没有留意,所以不觉得。 现在好了,刀子钝了,手掌破了,身子锈了,端方就格外地勉强。但人到了勉强的光景难免要发驴。端方使足了力气,“呼噜”一下,猛地一拽,镰刀的刀尖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拔,才发现是从自己的小腿上拔下来的。一股暖流涌向了脚背。端方没有喊,放下刀,连忙去捂。血这个东西哪里捂得住,像泥鳅,嗞溜一下就从你的手指缝里溜走了。疼在这个时候上来了,一上来就很猛,有些扛不住,端方只能不停地哈气。不远处的王大贵听到了动静,他走过来,拉过端方的手,全是湿的,放下来捻了捻指头,很滑。知道了,是血。大贵在迷蒙的晨光里大声喊道:“存粮,存粮!” 大贵和存粮把端方背到合作医疗,天已经大亮了。赤脚医生王兴隆刚刚起床。兴隆用双氧水把端方的伤口洗了,双氧水一碰到伤口立即泛起了蓬勃的泡沫,像螃蟹吐气那样。血还没有止住,不声不响地往外汩。兴隆睡眼惺忪,拿着镊子,手指头还翘在那儿,看上去有点像巧手女人。兴隆慢腾腾地评价端方的伤势,说:“蛮大的,蛮深的,要拿针线了。”王存粮说:“碍着骨头没有?”兴隆说:“没有。伤口蛮大的,蛮深的。”端方很急促地说:“先用酒精消消毒。”兴隆说:“放屁。你以为只是擦破一点皮?这么深的伤口,怎么能用酒精,还不疼死你。”端方有些固执,说:“用酒精消消毒,好得快。”兴隆点酒精炉子去了,他要煮针线。利用这样的空隙端方解下了手上的绷带,取过酒精药棉,把所有的药棉全部倒在手掌上,对准伤口用力一握,酒精被挤出来了,滴在了伤口上。端方弓起腰,倒吸了一口凉气,拼了命地张大嘴巴。小腿的伤口上着火了,火烧火燎。端方没有看见火苗,但是,烈火熊熊。 兴隆给端方拿了六针。一打上绷带端方就回到麦田去了。小腿上的绷带十分地招眼,在阳光的照耀下放射出耀眼鲜艳的白光,有些刺目,中间还留下一大摊的红。端方一回到田埂上就操起了镰刀,他要争分夺秒。王存粮瓮声瓮气地说:“行了。”端方没有理会,继续往麦田里走。王存粮把他的嗓门提高了一号,说:“你能!就你能!”端方听出来了,这是劝他了。便不再坚持,退回到田埂,闭上眼睛躺下了身子。端方注意到这会儿太阳有两个,都在他的身上。一个在他的眼皮子上,另一个则在他的小腿上,疼痛就是这个太阳的光芒,光芒四射,光芒万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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