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之子——爱的沉思之四
某日正吃饭,灯忽然熄了,想到一会儿一定会来电的,于是继续吃饭,直到饭吃完还是没来电,而后半顿的饭就变得索然寡味了。这是很奇怪的事情,饭菜并没有变化,但没有味儿了。
肯定是我的感觉起了变化。
我先感受了光是什么东西,然后我就知道了黑暗是什么东西,先有光,才知道什么是黑暗。对于光明和黑暗之于人的感觉是不需要说明的,在光中我们感到舒服,一陷入黑暗就感到痛苦,这是不需要教的,因为我们的生命是喜爱光的生命。
谁也说不清光到底是什么?无人能描述它。如果一定要描述它,可以通过被它照亮的事物。正如我们看到一个长得很好的苹果就知道它的生命很健康一样。许多东西实在是看不见的,它对我们的影响远甚于我们眼见的。我们以为我们看得见某些东西,实际上看不见。我们知道自己有错吗?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绝对正确,这是他的理性告诉他的,但要他承认这一点就困难了。看来,理性并不能帮助我们看见什么,真的看见并非源于理性,而是源于良心。日本和德国对于二战有截然相反的态度,并不是日本人没有理性,成熟的理性是由良心引导的。看来,没有光,不可能了解黑暗是什么。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长时间地呆在黑暗中。我小时候是很怕黑的,母亲出诊时,我由于怕黑,心中无限恐惧。那时我说不出怕什么,我很少以至于不能想象具体的可怕之物,但黑暗足够使我恐惧了。恐惧是与害怕不同的,它可以没有具体对象,它让人感到紧张的是没有方向,无目的性,一切的意义突然停顿下来,就像我吃着饭突然遇上停电一样,很多东西并没改变,但有一种重要的东西被改变了,就是你从一个仿佛有目的的人突然变成了没有目的的人。一次失恋、一场车祸,或许会使许多人突然感受到恐惧,但我们又何必用这么大的代价来明白这个道理呢。
知识也是一种光,但这种光可能很微弱,它培养了我们深刻理解这个世界的客观性,但对于解决心灵承受的日益增大的压力帮助甚微。海德格尔在“林中路”中不知所终,使我怀疑它的可靠性。思想好比道路,本身是复杂的,只有光能让我们在众多路中选择一条。我现在理解托尔斯泰为什么去接近下层贫民,至少他期望得到一条抵达心灵的较单纯的道路,而思想是过于复杂的。
我有一个因打过罪犯而受处分的警察朋友对我说:那些小偷该打,因为他们只要把手上的赃物一扔,就矢口否认他们的罪过。我说,可能需要一种光,它会照亮他手中的东西。也就是说,光能使人知罪。
还有一个例子:一个十分骄傲、从来认为自己没有罪的人,很难理解什么叫污秽。有一天,他偶尔翻开地上的一块石头,看见底下爬满了可怕的虫,突然明白了,在阳光照不到的另一面原来如此藏污纳垢。一旦看见了什么是污秽,才有离异的可能。对罪进行学术研究是徒劳的,光一来就照亮它的性质是污秽,于是就产生厌恶它的心理,才定罪为罪。有两个相反的例子,一个干部在接见“文革”中遭他迫害如今平反的人时说:责任由组织负。导演陈凯歌却不能解除年轻时批斗父亲导致的良心重负。后者至少是看见了这是罪,罪是良心的负担。
我们的城市越来越辉煌,越来越明亮。但谁能担保我们的心不会越来越黑暗?瞎子领着瞎子,就容易掉到坑里。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建议针对“文革”进行一次全民的大忏悔,不必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一个伟人或几个败类,还是自己进行一次精神“洗澡”,因为洗澡使自己洁净、清醒。那么在洗澡之前,需要光来照一照我们自己。近百年前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一百年后真正的启蒙使这个民族脱去良心的负担,才有可能在腾飞伊始翩动翅膀,进入真正的文明。
原载于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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