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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玩累了,也饿了,而且经过了过山车的刺激,对别的兴趣就大大减少了。万今带她到露天的小餐厅里,吃着汉堡包,喝着可乐,万今微笑地问她:“你为什么会叫我爹爹?”

  “你就是我爹爹。”安心的脸上露出忧伤,她想起了在两千多年前的妹妹,她会不会也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呢,如果会,她以什么面目出现呢。

  万今正喝着可乐,闻言呛了一大口,咳嗽起来,脸都涨红了,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他笑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在很多年前,你是我的爹爹。”安心叹了一口气,“可惜,你再也不记得了。”虽然她知道,不是亲爹爹,可毕竟是爹爹呀。

  “在你叫冯倾国的时候?为什么你还记得?”万今觉得安心很有趣。

  “我生活在你们所说的西汉,我饿晕了过去,醒来却来到了这里,样子也变了,莽哥哥管我叫安心,可是,我真的不是安心,我是冯倾国,我的妹妹叫冯倾城。她长得很白,很漂亮,今哥哥,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就像,就像莽哥哥一样。”安心想起张莽,想起妹妹,眼睛雾蒙蒙的,雾气迅速凝聚变得两滴泪水,睫毛一抖,晶莹的泪滴下来。

  西汉?我的天,我遇到了一个妄想症患者了。万今看着她,“你说的莽哥哥是谁?”

  更多的泪滴下来,“他死了!”

  “别哭,别哭。”万今掏出纸巾,给她擦着泪水,“你还有别的亲人吗?”

  安心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摇摇头,“今哥哥,只有你了。”她把万今的手慢慢拿起来,放在左胸。

  触到她柔软的胸,万今的心又微微疼起来。

  我欠了你,所以我心疼,蝴蝶飞走,花儿凋谢,云雾散去,你来了,我会照顾你,不要怕,一切,有我。

  一个念头忽然在安心的脑海里模糊闪过,我进了安心的身子,那么安心的灵魂哪儿去了?

  第十五章走向长安

  冥冥中,向有你的地方走去。我每一步的疼痛,可曾踩入你的心中?

  一路向西。

  姑苏离长安,到底有多远啊。我真后悔没有好好学习中国地理。少说也有一千公里吧,一小时走三公里,一天走十个小时,也只是三十公里,得要走一个多月!My God!

  几年前,如果谁对我说,要从苏州步行到西安,我一定以为他疯了。可是现在,我真的要这么做了,没有汽车,没有火车,更没有飞机,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这要走到猴年马月去呀。

  一离开姑苏,我就犯了愁,我穿越得太远了。在汉朝,连马车都很少,很珍贵,只有当官的和有钱人才能坐得起,相当于后来宝马以上级别的轿车。

  两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来没有离开过姑苏,现在要凭着两条腿,走到长安去。

  不知道汉朝的坏人多不多,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坏人,虽然实际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可是我的身体才十三岁。

  不过,老爷要我们去投奔一位公主!这让我有点兴奋,一位真正的公主!我在小说里虚构过公主的生活,现在要亲眼看看公主,而且还要跟她生活在一起,受她的庇护,说不定,还有希望碰到主上,我又开始YY起来,不禁咧嘴笑了。

  忽然想起老爷临死前的惨状,不禁又黯然起来。

  “我会为爹爹报仇的。”冯倾城忽然说。自从离开冯府,这还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一个小女孩的沉默让人心痛而且心慌。她美丽的小脸上几乎看不出表情,只是偶尔闪过悲痛和仇恨的光。

  不等我说话,冯倾城又冷冷地说:“我恨那个趾高气扬的姑苏郡主。”

  我愣了一下,那天看见姑苏郡主的时候,她不是惊为天人,并想成为那么美丽的女人吗?我柔声道:“倾城,爹爹说,她是我们的娘亲——”

  “不,她不是,姐姐,我们没有娘亲!”冯倾城冷声道。

  这孩子太悲伤了,我拉紧她的手,沉默着。也许姑苏郡主也有她的无奈,不然,贵为郡主,如何不能与自己的女儿相认,这十几年来,她也不好过吧。

  “我会杀了江都中尉的。”冯倾城咬住牙。

  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打了一个寒战,想起了苏子路,他现在应该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了吧。

  偶尔有穿着粗麻布衣服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好奇地打量一眼这两个小姑娘,心里想,这两个小姑娘真漂亮。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

  谁也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去向,更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痛苦和死活。

  “姐姐,我的脚好疼!”冯倾城也顾不上地上脏了,一屁股坐在路边,皱着眉头,揉着穿着绣花鞋的小脚。

  她这么一说,我的脚也火辣辣地疼起来。我们已经走了三天了,风尘仆仆的,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翠色来了。我挨着冯倾城坐下来,也不顾什么大家闺秀的风度了,脱下鞋子,解罗袜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脚上磨出了燎泡,破了,淡淡的血浸透了罗袜,罗袜紧紧地粘在烂了的皮肉上。

  冯倾城的脚也一样。

  “怎么办?”我又吸了一口冷气,龇牙咧嘴。

  冯倾城重新穿上鞋子,“多走几天就会好了吧。”她忍着疼,站了起来。

  脚钻心的疼,每走一步就像刀割一样,姐妹俩相互搀扶着,速度明显地慢了许多。

  冥冥中,向有你的地方走去。我每一步的疼痛,可曾踩入你的心中?

  黄昏的时候,到了一个小镇上。小镇很冷清,窄窄的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们走进镇上仅有的一家小客栈。

  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看起来是个和气生财的人。他看了我们一会儿,问:“两位小姐要住店?”

  我点点头,摸了摸怀中的一包银子,这么多银子,足有一百两吧。据我了解,古时候几钱银子就能买一头大肥猪了,换句话说,我的怀里揣着至少两百头大肥猪呢,一念及此,胆气大壮,“我们要一间上房,准备好洗澡水,把晚餐也送到房中,另外,给我们买两套适合我们穿的衣服。”我啪地把一锭银子放在柜台上,老板的眼睛立刻红了,赶紧揩了揩口水,有钱就是好,无论是在汉朝还是在二十一世纪。

  可惜汉朝时没有星级客栈。

  “一间上房,洗澡水,晚餐,两套衣服,好,好。”老板点头哈腰,亲自在前头引路,带我们走上木楼梯,破旧的楼梯吱嘎乱响,对老板沉重的压迫表示抗议。

  所谓的上房,就是一个木板做的房间,有木板墙壁,木板凳子,木板桌子上放着一盏桐油灯,木板床上堆着油腻腻的被褥。

  无论如何,比前两个晚上睡在破庙里强多了。

  最主要的是,还能洗个澡,我比任何时候都怀念我那个租来的小房间里的热水器。

  一个长得黑黝黝的像非洲人的伙计给我们提来一大桶热水,一声不吭地放下来,咚地一声,水花溅出来。老板进来,手里拿着两套衣服,粗麻布做的衣服,半旧,而且看起来很大,我瞅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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