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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这一顿饭菜吃得尽兴,长乐很中意枣泥酥饺,还仔细地向店小二请教了做法。小二也不是太明白,但这两位客官都是面目和善之人,一望就是好出身,却半分不骄矜,仍亲切地对待他,客气地向他请教,他便趁端菜时,去大厨那里问到了原料和步骤,兴颠颠地告诉她。她果然笑了,小二也笑,他喜欢看到她的笑。

  橙亦是。他给她倒了一杯桂花酿,认真地说:“虹姑娘,但愿我年年都有机会陪你共度今日。”

  她告诉过他,她出家前的闺名是虹。其实这名字除了父王母后以及哥哥,是没有人叫过的。但不知为何,橙在她心里,就和亲人一样,她不介意这样阳光,这样好的一个少年,像亲人那样呼唤她的乳名,虹。

  喝下第三杯酒时,长乐听到邻桌有几位客人谈论国事:“我听说,太子好生了得,率十万大军北伐,临行前撂下硬话,定然平定赤水,取了那叛军头目的首级回来!”

  朝歌曾上书嘉永王,不再征收徭役,使他在民间威望颇高,加上之前革除西南十七位大员,并换上严苛而公正的新官员,也使百姓的日子好过许多。各级官员们更是数年来第一次领到了全额薪俸,而不再是以盐巴大米等折兑,驻边军队也领到了沉甸甸的饷银,举国上下都欢欣鼓舞,朝歌备受怀疑和责难的维新终于听到了称赞和拥护之声。

  朝歌此番出征,自是民心所向,百姓都摩拳擦掌,期盼他的凯旋。毕竟这是国难,也毕竟,得到一位爱民如子的太子,比什么都难得。长乐听到这些议论,清甜的桂花酿入得口中,滋味却是难以辨明了。她并不怀疑他可以做个好太子,好国君,然而,她同样不能忘记,是他的国人和他,以及她的仇家凌云王,共同策划了那起惊天攻城!

  父王苦守多年的都城一夜之间化作乌有。连无辜的子民都遭殃,被屠杀,被流放,被充军……云夏国的史书,到了这一页风消云散。橙注意到长乐的表情,关切地问:“虹姑娘,你怎么了?”

  长乐不答反问:“有外敌入侵未央?”

  “不是外敌。”橙当下和她讲明了不过是蒙古人叛乱,对方的兵力虽不多,但朝廷疑心他们已与贵钦国勾结,若确有此事,丁金府恐是难守。朝歌此去前景并不乐观,但即使这样,他也别无选择。

  直到这时,橙仍未告诉长乐,自己是未央国三王子。很多男子在追求女子时,会亮出身份,以求多得一个筹码,但王子大婚是有一套复杂的程序需要履行的,且不说长乐目前尚未接受他的追求,就算是,他也得先行向父王通禀,获得他的首肯,才可以娶亲。他不说,不是为了隐瞒,而是为了尊重。

  他要堂堂正正地追求她,而不是挟了身份自重。他要清清白白地请求她做他的妻子,而不是委屈她。他要将王妃的名头送给她,且只要这一个,从此日夜相对,不离不弃。在没有把握做到这些之前,他不能声张,他宁可远远地爱慕着她,守护着她。

  长乐微微颔首,对战役也捏着一把汗。她拿起旁边的酒,小酌一口,抬起头的时候,她看见一个人正走进这家酒馆,一身黑色劲装,眼眸亮如寒星。她心里一惊,定睛一望,不错,竟正是那人!他紧跟在一位华服男子身后,一行大概七八个人,排场很大,进门就要了包间,店小二忙不迭地上前招呼。

  长乐侧过脸,用手挡住面容。橙也有些紧张,悄声道:“不如我们换个地方?”

  长乐站起来,飞快地拿起纸鸢:“出去再说。”

  只一眼,她便已确定,那劲装男子,是扶远!她的驸马扶远!原本应战死沙场的扶远!她以为他已不在,却不想他还活着,竟也来到了未央国,摇身一变,成为某个阔佬的座上宾——是阔佬吧,单看那华服男子的衣着和派头,也不难看出,他出身豪门。

  长乐心一紧,她不知扶远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变故和颠沛流离,她只知道,在事情尚未弄清之前,她不能贸然和他相见。念及此,她问橙:“刚才那帮人,你知道来头吗?”

  “喔……”橙说,“好像是二殿下。”

  第十章 鏖战

  风起。极目远眺,万里草原。

  战争蓄势待发。朝歌已走到他人生中最险要的关口。

  枪如霹雳,刀如闪电,好一场生死之搏!

  这一战,以未央军大胜告终,伤蒙古军数万人余,生擒主帅哈尔木,平定赤水,战功赫赫。

  然而,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长风正起,猎猎有声,眼前万丈绝壁峭直如刃。朝歌转过头来,音沉如水:“诸位兄弟,此役虽胜,我军以死伤惨痛,皆由各位以命换来,请受朝歌一拜!”乌黑深瞳扫过身前五千男儿,再不迟疑,纵身跃下白马,就地拜倒。

  白色战袍已染成鲜红,在风里轻扬。无人知,他的右手自多年前就已不堪重负。这场战役,他只手搏杀,光耀万里长空。

  班师回营路途中,风景旧曾谙,犹记当日,正是从这里纵马回宫,一路遭遇追杀,留得一条命,才换得今朝局势!每一步,都走得如履薄冰!朝歌闭目叹息,又想起长乐了。当我囚居于异乡,是你朝夕相伴,当我荣耀归来,你在何方?

  他们已失散在人海。浓雾散尽,密林深处,那拈花一笑的人儿不知浪迹何地,他这样辛苦营役,耿耿寻觅,却还是苦找不得,她,究竟在哪里?

  朝歌大捷归来,自是功高震主,嘉永王老怀大慰,年轻时听信佞言,置结发恩情于不顾,将王后处死于榆山大火中,是他的过错,他忏悔。而且太子朝歌确实令他放心,在他颁布的休生养息的国策下,农耕渔桑得以发展,朝廷各部也都各司其职,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如此,英明睿智的太子声望日增,朝野上下已多次有人上奏劝其大婚,但他每每都避席不受,此事只好暂且作罢。

  便是在这样的寒暑往来中,二王子朗和择日大婚。恐怕没有人比朗和更灰心了,朝歌回归之前,橙是父王的心头好,朝歌回归后,太子之位坐得更牢了,从始至终,他根本处在被遗忘的角落。他没有橙那样浑然天成的可爱和机灵,也没有朝歌的战功,他就要放弃了,他即将放弃了,然而——

  他拥有了谋士兴云。

  兴云是朗和在未央王宫外的官道上拾得的珍宝。那日,朝歌即将出征,据探子报,临行前,朝歌去了橙的行宫,据说两人相谈甚欢。朗和心中大感不妙,一腔郁郁之气无从发作,索性带了七八个侍卫,去郅京郊外散心。

  官道开阔通天,朗和的马却惊了,眼见就要从马背跌下,说时迟那时快,突地一条黑影挟风掣电,含着雄厚内力直扑而来,在紧要关头,制住了那匹濒临疯狂的怒马。

  那人便是兴云,瑞泽国人氏,少时跟一位武学大师学过几招功夫,难得的是,对军事和政治也有不错的见地。他本是逃水荒才流落到未央国,平素就帮商贾养马,做些粗活,朗和一眼便觉得此人颇具能耐,便收为食客。

  兴云一入朗和府,即显示出不俗能耐,对未央国势分析得颇透彻,大位从表面来看,应当归于朝歌或橙,但朗和也不是没有机会。这机会便是——反。

  朝歌自幼为嘉永王所不喜,被流放到云夏国,更是数年无人问津,为何一经回归,就得到国君的首肯和重用?转折点就在他的大婚上。在大婚当日,未央使臣买通云夏守将,再联合瑞泽大军,三方通力合作,才一举灭了云夏。未央国获得良田万顷,骏马无数,还和强国瑞泽签订了友好协议,这些,都是因朝歌起,嘉永王当然心知肚明。

  更重要的是,朝歌实在争气,直谏、爱民、勤政、出征,更为他挣来功勋,加上“立长不立幼”的祖训,天平倾向于他,也在意料当中。再联想起嘉永王纵是百般宠爱橙,也不肯改立他为太子,也可推断出,嘉永王对朝歌母子是怀有愧疚的。

  这一切都表明,朗和并没有希望。至少在嘉永王的心中,二王子已完全退出了大位的考虑范畴内。

  但——被嘉永王放弃,就表明没有希望了吗?

  不。

  朗和仍可在朝歌或橙登基后制造事端。无论是朝歌还是橙,皆无子嗣,一旦他们归西,大位理所当然就是朗和所有。在这之前,朗和所要做的,并非是和嘉永王死磕,并垂涎于太子之位,他完全可以按兵不动,绕过太子,直奔王位。

  兴云给朗和的建议虽然芜杂,概括起来也不过是三点,首先,朗和得收敛野心,同橙和朝歌友爱往来,其次,他得培养子嗣,这在大位归属上,是有利砝码,最重要的一点,则是,他得和瑞泽国处理好关系,必要时,为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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