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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单雄信看到她,浑身杀气迅速敛了去,叫秦琼不由一愣,暗忖这小姑娘究竟何人?

  雄信道:“丫头,我正要跟人比武呢!有什么事呆会儿说罢。”

  安逝走过来,看看秦琼,又看看裴仁基、罗士信:“单叔叔,发米处好像来了一帮闹事的,你熟悉,还是先跟我去吧。”

  “你让王老弟他们其中任何一个去都行啊!”

  “哎,你以前是绿林总瓢把子,谁见你不畏个三分?再说了,秦叔叔现在跟我们是一家的,比刀弄剑多伤人?以后改成拼酒得了,煮酒论英雄嘛!”

  “这个……”单雄信犹豫了一下下。

  安逝又道:“更何况,秦叔叔他们来了,你以后就可以自称是天下第一武将了。”

  “为啥?”

  “秦叔叔现在已经不算官兵,军营里就空啦,以后你见着隋军,大喊一声自己是第一武将,哪个敢上来挑你?”

  雄信连连点头:“有理,有理。”

  安逝拉着他往外走:“那不就得了!还比什么武啊,快走吧。”

  雄信乐呵呵的随她而去。安逝回过头来朝秦琼眨了眨眼,秦琼不由笑了。

  裴仁基好半天说不出话来:“蒲山公,这位小姑娘是谁?竟把大名鼎鼎的单二员外说得服服贴贴!”

  李密笑:“这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的小丫头啊,叫安逝,跟着我有三年了。”

  “你亲戚?”

  “啊,不,不过比亲戚还亲。”

  “翟将军,您可曾听过近来民间流传日盛的《桃李章》这首歌谣?”书房内,翟让、徐世勣、王伯当各自坐定,徐世勣喝着茶,慢慢道。

  翟让点头:“桃李子,皇后绕扬州,宛转花园里,勿浪语,谁道许!”

  “那它的意思,将军可曾知道?”

  “徐老弟给解说解说。”

  “桃李子,是说逃亡者是李氏之子;皇与后都流连扬州,宛转花园里,意即迟早将要葬身在野地沟壑之中;而勿浪语,谁道许,说的是要人说话做事严密,落在个‘密’字上。这还不是天意吗?”

  翟让有些明白他们的意思了,心中生出丝涩意。不过他生性豁达,大海寺一役得胜后更是反复想了很多,当初自己举旗造反,是因为在乱世中迫不得已,倘若有人能使天下重获太平,而自己又不是这块料,让了理也应该。李密才加入瓦岗军不久,就已经取得了两次辉煌的胜利,再加上他出身武将世家,眼光谋略也非自己能及,而且听说以前逃亡期间多次命悬一线也安然无恙——莫非他真的就是拯救世人顺应天命的那个?

  徐世勣见他有些动摇,又道:“将军,您的‘翟’字接近‘泽’的音,而李密将军承袭蒲山公,落在个‘蒲’字上,蒲是芦苇,非泽不生。所以啊,李将军要成就大业,还非得靠您托着不是?”说罢朝王伯当睐睐眼。

  王伯当会意的点头:“将军,这人跟人哪,总是有他们的不同,什么人干什么事呀!您看现在咱瓦岗手下,文的武的,远的近的,真的没得说,咱们得把咱义军的局面向前推啊。”

  此刻翟让已被那什么什么天意、泽蒲之论给震晕了。隋朝真的会被自己这些人,不,应该说是在李密的带领下的自己这些人给推翻了么?这可是整整一个大隋朝啊!天命果真有这般神奇的力量?如果是,那自己的确不能再犹豫了,更何况,天命还要自己帮衬着呢!

  三人当即去找李密。李密表现得第一次才知道这件事,他对翟让说:“明公的大义,实在让人感动。明公啊,你是真正的海量!离了你,我确实不行啊,没有泽,哪儿有蒲!——这话说得太好了,其实对于整个瓦岗,对于那些出生入死的兄弟们,我是一个都离不了啊!”

  翟让伸出青筋跳凸的手,紧紧握住他,激动得满脸通红。

  公元617年2月,瓦岗军在巩县建立政权。翟让主动让贤,推李密为主。

  李密称魏公,兼行军元帅,改元永平,大赦天下,设置府衙,封文武百官。翟让为上柱国、司徒、东郡公,府中设长史以下各官。单雄信、徐世勣分任左、右武侯大将军。其余一一封赏。

  树林里,一黑一白两匹马徐徐前行。三丈之外,不远不近又跟了十二名骑士。

  “罗将军,听闻你今年已满十五,不介意的话,我叫你一声罗大哥如何?”黑马上,一个小女孩打破自出发以来多时的沉闷。

  白衣白马的少年不置可否,径自前行。

  “那我就当你默认喽,罗大哥!”女孩笑眯眯的“咬牙切齿”说了一句,心里暗暗不爽,哪来的臭屁小孩,要是我原来的样子,你叫我阿姨还差不多!

  少年冷冷道:“以你这种速度,再过十日也到不了洛阳。”

  “不急不急。反正裴伯伯已经把回洛仓打下了,这信儿说不定早传到密叔叔耳边啦。”

  正式建立政权后,李密抓住时机开始扩充势力,将大军主要分成两部,一部由裴仁基率领,打第二大粮仓回洛仓;自己则领兵围攻洛阳外围,意图两路同进。安逝及罗士信跟随裴仁基一部,不久即攻下了回洛,此刻两人正担当着传此喜讯的要任。

  “兴洛仓、回洛仓相继失守,东都已经陷入了严重的粮荒之中,杨侗肯定会派大军疯狂反扑,我们不单单是回去报信,更要做好支援准备。”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安逝这才发现少年所想竟是如此周密,不可小觑,“可是,我刚刚学会骑马没多久,实在是——”

  罗士信皱了皱眉,过了好久才道:“我带你一程吧。”

  安逝瞪大眼:“你的意思是……我跟你共共共,共乘一骑?”

  少年伸出手来,修长有力。

  她迟疑了一下,握住,感觉这手布满了薄茧,不过,形状比自己的还真是漂亮多了。

  少男少女的身体第一次接触,双方都有些尴尬。

  虽然自己是只老鸟,可后面毕竟是个绝世美少年哎!安逝背脊挺得笔直,尽量不要去靠后面那个胸膛,却又感觉极不舒服:“要不我还是——”

  罗士信则感到像抱了个木块,加之平时从不和人近距离接触,也觉不快,可这主意又是自己提出来的,当下便哼了一声:“别罗嗦了,坐好!”

  身后十二骑面无表情,心里却忍不住发笑。

  这时,前方传来一把洪量的嗓音:“你们也不去听哨听哨,你程爷爷俺贩过私盐,卖过耙子,小孤山长叶林劫过皇杠,外号又称混世魔王……”安逝噗嗤一笑,不用见人,光听那调调,已可猜到出场是何人。

  程咬金原也是个本分人——每次他这么向人介绍自己时,都要人忍不住发笑,谁原来又不是个本分人呢?——后来改行当了响马,于是换了套“介绍词”,顺便给自己罩了个混世魔王的称号。不过他的一举成名当然不是凭介绍词得来的,而是靠那桩首次便震惊了天南地北的生意——仅凭着一柄宣花大斧,他居然劫了皇杠,轻易地从当今皇上的皇叔、靠山王杨林属下手中夺回了百姓的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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