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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我明显感到了秦浪和孙若蔷尴尬的表情。

  我怒不可遏,对岳峰说:“差不多行了啊,酒品不好你发什么酒疯!”

  岳峰浑然不觉,继续津津乐道:“来来来,秦兄,我们继续喝,我先干为敬,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停船停船!”这下我是真的生气了,“我要回家,你快让他们停船!”

  “停船干什么啊,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咱好好玩,好好玩……”

  岳峰醉醺醺的,一张嘴就是满口酒气。都说酒能壮胆,我这回算是领教了,要搁在平时,借给他三个胆他都不敢说这样的话。我气得浑身发颤,岳峰却像拉家常似的说个没完没了,三句不离祝我和秦浪百年好合云云。

  孙若蔷也傻眼了,嘴巴张得老大,时不时转过头来看我一眼。我的余光飘向秦浪,那小子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饶有兴致地继续喝着他的酒。这情形跟我们仨演戏给他看一样,而且他还是个很没素质的观众,人家看戏还得鼓个掌叫声好呢,他倒好,看霸王戏还摆架子,什么人啊!

  “染染啊,不是我说你,人家秦二公子比萧沐尘那个白痴强多了。萧沐尘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对他死心塌地……”

  要说我一开始只是干生气,那么岳峰的这句话完全点燃了我内心深处不断蹿升的小火苗。

  对二师兄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见不得光的事了,除了他,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就连跟我好得差不多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瑶冰师姐我也瞒着,生怕自己丢了面子。要不是后来被眼睛毒辣的瑶冰师姐给看出来了,那这个秘密也真可谓是天知地知,我知他知了。

  他现在居然借酒发疯全给我曝光了,这不是存心让我在秦浪面前抬不起头来吗?

  眼睛又瞄了一眼秦浪,看他有什么反应,要是他敢笑我,我立马撒一把“七里香”,把他迷得七荤八素的。幸好他秦二公子是座雷打不动的冰山,听了我的八卦竟没什么反应。可我还是很生气。

  “姓岳的,你有完没完啊?我让你停船,听见没有?”我翻脸了。

  “别生气啊,我敬你一杯,来……”

  “你不停是吧,那好,我自己走!”

  也不知道我是哪来的勇气,头脑一发热就奔向船头,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就听咚的一声,不用猜,我栽下船去了。然后我听到又是咚的一声,好像有人跟着我跳下来了。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拼命向岸边游去。

  现在还是春天,湖里的水真是冰啊,直冰到我骨头都哆嗦。我跳下来之前怎么就没有想过这点呢?看来我今天就算不被岳峰给气死也要被冻死了。

  在蜀山的时候我经常和师姐师妹们一起去后山的池塘游泳,水性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就是在这么冰冷的水中我还是很快地游到了岸边。

  这辈子我苏染染还从没这么狼狈过。从小到大只有我欺负人的份,我的那些哥哥们即便是真的被我怎么着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到了蜀山后,因为有师娘的庇护,我和瑶冰师姐更是有恃无恐,成了不折不扣的地头蛇,谁敢欺负我,除非他不想在蜀山混了。

  鬼才知道岳峰今天是哪根神经打结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和我对着干。若是其他鸡毛蒜皮的事我也就认了,可二师兄是我的底线,他连我的老底都给揭了,我要是还能忍气吞声,那我就是心若冰清、天塌不惊的神仙了。

  爬到岸上我已经成了落汤鸡一只,发髻被水给冲散了,凌乱地披在身上,简直就跟水鬼似的,哪个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见到我这个样子不被吓死也会吓傻。

  我拖着步子,有气无力地往前走,心里想着快点回家,这个样子给人瞧了去绝对不是件光彩的事,偏偏我还是一个爱面子爱得要死的人。

  这里离城区很远,岸边全是芦苇,看上去很荒凉,加上刚才在水里泡了这么久,我总觉得寒意逼人。走了几步我隐隐约约听见后面有声音,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人瞧见我这副狼狈样。我想都没想,一头钻进了旁边的芦苇丛中。

  透过芦苇丛的缝隙往外看,果然有人从我刚才经过的地方走了出来,那个人也是浑身湿透,衣服上的水不住地往下滴。等我看清他的脸时,惊得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哇塞,居然是秦浪。

  秦浪左右张望了一会儿,没见着我的影子,就走掉了。我不敢大意,躲了好长时间没见他回来才钻出了芦苇丛,然后随便把头发向后绾了一个髻,原地踌躇了半天才分辨出哪里才是回家的方向。

  一边走我一边琢磨,要是这样回家被爹爹给看见了,免不了又是一番说教,内容无非是我堂堂相府千金把自己搞成这副不人不鬼的样子,丢了他老人家的脸,丢了相府的脸。要是再严重一点的话,说不定就会扯到我那个当皇帝的舅舅身上去,甚至有可能是什么江山社稷……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我不就是落个水吗,这样也会成了败坏国家形象的千古罪人?

  想到这里,我得出一个结论,我死要面子这一点绝对是遗传爹爹的,跟他比我还算轻的。他老人家当官当久了,什么事都喜欢往江山社稷上联想,不仅仅是我,我哥哥们也最怕爹爹来这一手。

  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可千万不能再被爹爹抓到什么把柄了。万一他一气之下关我禁闭,我逃婚的伟大计划就提前夭折了,搞不好梁添的小命也会在我手里玩完。所以我决定回家之前还是先去买件像样的衣服换上,然后昂首挺胸华丽丽地从大门进屋。

  差不多累得快趴下了,我总算到了京城最繁华的地方,那就意味着我离家不远了。令我这个路痴感到自豪的是,从郊区回来,我竟然没有迷路,好神奇啊!

  这城里就是不一样,哪哪都透着热闹,唯一和往常不同的是,今天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会忍不住朝我这儿瞄一眼,我很不好意思,头几乎缩到了脖子里,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为了尽快摆脱众人目光的洗礼,我逮到一间卖衣服的铺子就往里面钻。

  “姑娘,想买衣服吗?”一个伙计模样的人问我。

  这不是废话吗,来衣服店不买衣服难不成我来打铁啊?

  “是的,”我指指墙壁上挂着的那件鹅黄色的衣服,对他说,“你把那件拿下来给我试试。”

  “这……”伙计有些为难。

  我老大不高兴,“怎么,怕我不给钱啊?”

  “不是不是,姑娘你别误会。这件衣服有人已经给了定金,马上就会来取的——来了来了,就是这位姑娘定做的。”伙计两眼放光,指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不得不赞叹京城的水土就是好,养出的美女真是多得泛滥。眼前这位穿白衣服的美女可谓是超凡脱俗,仙姿飘飘,叫她神仙姐姐一点都不为过。再想想自己的狼狈样,汗颜啊,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神仙姐姐见我在看她,脸一红,朝我点头微笑。真有礼貌。

  和美女抢东西是很不厚道的,况且还是人家先定下来的东西。我也不是非要那件衣服不可,只是正好瞧见了。于是我对伙计说:“算了算了,你看着办,另外帮我挑一件吧。”

  “好嘞,这件怎么样?”伙计指着边上一条浅绿色的纱裙。

  “嗯,就那件吧。”

  “姑娘你去里间试试,不好我再给你重新找一件。”

  我接过衣服,刚迈出两步就听见门口传来熟悉的声音。

  “懿懿,衣服拿好了吗?”

  “冤家路窄”的黄金定律再一次被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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