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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第十四回 引弓双流箭,寒血溅五尺

  三弦这种乐器器如其名,琴身甚像二胡,却有三根音弦,奏响时不用琴弓而用刮板或戴甲。时人谓之曰音如金戈铁马,与其说它是弦乐器,不如说是打击乐器。

  可那个年轻人弹弹停停,不见战火纷飞之意,反而有凄凉悲苦之心。宁非不时往那边望上一眼,渐渐觉得这正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写照。

  两个孤身客默默无言。忽然挡门的棉被被大力掀开,走入一群赭红穿戴的城巡戍来。宁非被扑面的冷风吹得窒了呼吸,掩面咳嗽,门口那个年轻人抬起头看向来人。

  几个城巡戍正是在京外百里地内布防搜人的其中一拨,因天色晚了,想随便寻一地暖暖手脚。看到那个灰衣年轻人的脸面,当先那人停下脚步,疑惑地端详数眼。

  “头儿。”

  “怎么?”后面一个城巡戍跟上来询问。

  “你看……像……黑旗寨……”

  ……

  宁非离得远,没能听全。但见七八个城巡戍围住了那个青年,个个都是既紧张又兴奋的样子。

  为首的那人衣边镶了黑色,是长城巡戍一个级别的城巡使,当先问道:“你是哪里人士?”

  青年恭谨谦卑地站起身来,温言回答:“回城巡使大人,我乃京中徐灿徐将军府上乐伶,姓丁名孝,此番过年得管事应允轮休,回家省亲,因而在此度宿,并非是黑旗寨的匪徒。”说完就递上一封文书。

  城巡使就油灯看了之后,神色大霁。将文书递给丁孝,“你可是淮安人士?我看你样貌不像,险些冤枉好人。”

  丁孝笑道:“我父亲是淮安人,母亲却是西域人,因而相貌异于常人。”

  因他面对宁非这边,吐字清晰,中气十足,就让她将那番对答听得十分清楚,并且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面目。细眉深目,长相极为秀丽,身高腰瘦,文人气味十足。

  她在记忆里面搜寻着关于徐灿府上乐伶的信息,就是没见过这样长相的,可是不知为何居然感觉到在谈吐之间有些熟悉。

  城巡使排除了对丁孝的怀疑,又走过来问宁非道:“你是哪里人氏,因何孤身上路?”宁非沉住气将随身包袱取出,揭开一角让城巡使看。

  那件从府衙中领取的土灰蓝外裳十分突兀。好人家的子女,可以穿湖蓝的、青蓝的、蜡蓝的,但就是不能穿土灰蓝的。城巡们看了一眼就不再询问,均觉得这是个晦气女人,赶紧找个靠近炉火的地方坐了,大声吆喝着叫掌柜的出来上酒。

  丁孝弹拨起怀中的三弦琴,琴声渐急。宁非还是坐在原处,手中茶水已凉。

  城巡戍喝完酒就离开了客栈,宁非拿到了需要的物件也回了房。

  约略休息了两三个时辰,天色未明,宁非自己醒了。桌上的油灯还在燃着,灯油几被烧干。她匆匆收拾了行李,找出剪刀将头发断了小半,用木簪绾了个顶髻,又取了方巾包扎实了,换上从京城带出来的杂役短装。

  屋子里有一个小小的陶盆,里面注满了略带浑黄色的水,上面凝了半层冰碴子。没有镜子没有铜鉴,她就对着那陶盆仔细观察,左看右看还是觉得不像男性,最后长叹一口气,只得作罢。

  打扮得不伦不类也没办法了,最重要的是,男装短打比女装方便行动得多。

  宁非敲响掌柜的房门,与他把下房押金结了,自到马厩牵走马匹。马厩里边还有一匹漆黑卷毛的骡子,不知是掌柜用来拉货的还是昨夜那个丁孝骑过来的。

  她悄悄扯马出去,这里连个马踏子都没有了,尝试了两次才顺利地翻身上马。

  从此处往南再不见人烟,城巡戍的守备也就暂到此处为止。

  宁非很轻,枣子行走得十分轻松。天色渐渐亮了,在清晨的这段时间里,寒风萧瑟最是寒冷。马匹四足缠了裹布,背上也垫了厚厚的狗毛垫子,宁非仍唯恐它被冻着了,不时轻轻拍抚马颈。

  行了大约十几里地,宁非忽然觉得身后有异,远处似乎有马蹄踏地的声响。回头看去,在秃树枯枝之间,有两个骑马的男人赘在她后方百米外,看服色应该是城巡戍。

  两个城巡戍见她回头,似乎相互讨论几句,其中一个打马追上前来。

  作为律师,有时候会接到异地案件,独自旅行的能力也是要在那个行当中生存所必需的。老律师总结的经验简单易懂: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在路上,你很安全;如果你周围有了别人,危险就来了。

  从看到那两个城巡戍开始,宁非就绷紧了身上每一根神经。左右看看,四下里荒无人烟,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办法呼救。宁非是成年人,见事极丰,绝不会像个幼稚小女生那样,以为见到了官兵就等于安全,相反,官兵里恰恰有很多就是人渣。只希望这次是她多心。

  她没有骑过这种不带马蹬的马匹,预估了一下,怎么也跑不过他们,最后选择了停在当地,藏在披风下的手则再次确认匕首插放的位置。

  当先那个男人很快追了上来,随后那个很快也到了,正是前一天晚上在小客栈里喝酒的。

  为首那人脸上挂着笑接近过来,骑在马上一把抓住宁非马匹的缰绳,牢牢地攥在手中。

  不祥的预感成为了现实,宁非的心脏急剧地跳动,头脸的肌肤像是被扯皮一般紧绷着。另一个城巡戍也追了上来,跳下马来到她脚下,一把扯住她的脚踝。宁非只觉得脚踝上那只手如同令人恶心的软体动物的吸盘,软软糯糯地摩挲了两下之后,猛一使力,将她扯落下来。

  宁非闷哼一声,撞进那个城巡戍的怀里,一时间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倒是城巡戍闷笑着说话,“小娘子孤身一人上路,就不怕遇到大野狼吗?”

  另一个骑在马上的也下来,“漂漂亮亮的一个姑娘,怎么穿得跟个男人似的,真是倒了胃口。牟兄,把她头巾取下来吧。”

  抱着宁非那个姓牟的男人点头道:“霍贤弟说得是,果然是有点倒胃口。”一边说一边将宁非头上方巾和木簪取了,漆黑的发直直地散落下来,牟城巡赞叹道,“这样好看得多了,偶尔打点野食也是不错的。”

  宁非霎时间眼前昏暗,头晕目眩中全身上下刀割棍打似的疼痛。那是幻觉,全部都是记忆深处之痛。她知道的,他们最后肯定不会让自己活着。这片森林茫茫无边,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口。坏事做完之后将人灭口,随便往哪里一塞,就不必担心会被人找到。

  古代的名案奇案之所以存在并被记录下来写成各种传奇故事,那是因为被害人的尸体就那么随随便便地出现在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如果人死了被埋得不知所踪,过得两三年骨肉成泥,谁还会知道有那么一段命案存在。

  宁非死过,她不想再经历一次那样的后悔和怨恨。死前所见是一片被城市霓虹污染了的天空,黑暗的小巷里偶尔闪过刺伤眼睛一般的锐利刀光。

  ——你杀过人吗?

  ——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下得了手吗?

  ——杀与不杀之间只有一纸之隔,跨过这条坎的能够活命,跨不过去的就只能做刀下冤魂。

  老律师说过的话,她每一句都记得,字字箴言,问题只在于能否做到。

  她死过一次,教训惨痛,全是因为她下不去这个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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