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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凤镜夜看我一副不乐意的表情,笑笑说:“这只是权宜之计,我会跟枫眠解释的。”说完,不等我说话,又继续说:“若是选了别人呆在枫眠的身边,我们行动起来也会很不方便。万一被通风告了密,枫眠继续去歧国做人质,我们就要通通掉脑袋了。”

  我下意识地一摸脖子,呃,不是吧,这么恐怖?

  ——牢改,那还是小命重要一点。

  “而且,温老板不是对枫眠一往深情的么,难道真的要看着他另娶他人,真的要见死不救??”凤镜夜一边说,一边凝视着我,眼底似乎流淌着一股笑意。

  汗,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那个,你也说是去参选,我就算真去了,也不一定选得到我啊!”我掰着推脱的理由。

  “这个无需担心,选妃这件事由我与礼部尚书大人负责,只要我们两个其中有一人划了勾,就算是通过了,这关我完全可以打包票。到了第二关,就是由枫眠自己来选择了,那就更加没有问题了。”

  呃,这个……我汗,连直通车都开好了,总算是让我见识到什么是内幕了……

  “那就这样定了。三天后,我派人来接你,记得向你们大老板请好假。”

  凤镜夜说得轻轻松松,挥挥手就出去了。

  “喂,大色狼!凤镜夜!”我追了出去,凤镜夜那厮已经在人群中几个流转,就出到门外了。喵的,闪得还真快,难道我真的要去参加那莫名其妙的选妃?

  ——但他也说了是权宜之计,是为了救端王才不得不这样的。而且救了端王逃跑之后,他也就不是什么王爷了,那还管啥王妃咧?

  我这么想着,又觉得也没什么了,只是为了救端王嘛,总不能真的看着他去做肉票哪。唉,那就去吧。谁让我天生心肠这么好,不忍心看着帅哥去受苦,而且是一个我原本一心想傍的帅哥。那就这样吧。

  我唉声叹气着转过身,就看到裴若暄倚在二楼看我。看到我转过头,远远地朝我轻颔首,表示打招呼,然后就转身走进自己屋去了。

  唉,又要去向裴人妖请假了,最近假请得有点多了,不知道会不会被扣工资哪!

  接下来的三天,就在我的长吁短叹中过去。这一天一大清早起来,灵儿就告诉我死色狼派过来的车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汗哪,被逼上梁山了,不去不行。只能硬着头皮去向裴若暄请假,又被司棋拦在了门口,说裴若暄还没起床床。那我只能先斩后奏,先去了回来再补提交申请了。

  带了司琴和灵儿一道出门,坐了大约半小时的车,到了礼部。下了车,又走了大概十五分钟的路,来到了一个叫作“长生殿”的大殿上。一进去,就看到黑压压的一片人,比比皆是年轻女子,容貌上,就有些参差不齐了。有又黑又丑的,也有美貌娇艳的,不过看服饰,大多是粗布素妆,少有身着绫罗绸缎,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看来应该都是来自无产阶级。想想也是,那些大富大贵的官宦人家,当然知道此一去歧国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谁还会送女儿过来?只有贫苦百姓们,看中皇家丰厚的礼金,或者贪图一个名义上的皇亲国戚,才会纷涌而至。

  我刚一进门,就有一个小厮打扮的小男孩从人群中倏地窜到我面前,拱了下手,轻声说:“温姑娘请往这边,凤大人候着了。”

  听他报出大色狼的名字,我就跟着去了。进了大殿内堂绕了几个弯,转入了一间小屋。一进门,就听见那小厮说:“温姑娘来了,大家手脚快些。”

  接下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群大婶大娘们推攮着坐到一面黄澄澄的镜子前,然后梳头的梳头,换衣服的换衣服,往我脸上抹东西的抹东西。唉,我豁出去了,随他们弄吧。

  大概整了半个小时,终于好了,我就跟在那小厮身后去见两位所谓的主考官。新换上的这件水红色的长裙还真是绊脚啊,好几次我都差点被绊得摔倒,还好有灵儿扶着。我郁闷,我不喜欢穿长裙,我喜欢穿短裙,短裤……

  “温姑娘,这就是了。”小厮在一间守卫着一大群官兵的房前停了下来,伸手推开门,示意我进去。

  “噢。”我应了一声,抬腿就要进去。一时又忘记了现在穿的是长裙,冷不防一脚踩在裙摆上,“啊”地惨叫一声,便“啪”地一声四脚朝地地摔了个结结实实。

  然后我就听到有人“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51 我的才艺表演

  痛死我了!妈的,还有人在笑!

  “小姐!”原本等在阶下的灵儿连忙跑过来扶我,我一站起身,就看到死色狼坐在侧座上,用扇子遮了半张脸看着我。喵的,死色狼,别以为你用扇子挡着,我就不知道是你笑的!混蛋!

  我朝着大色狼瞪目而视,大色狼那双露在外面的眼睛忽然一弯,笑成半月形,缓悠悠地说:“嗳,姑娘,在下并非端王,姑娘这示爱示得早了。”

  妈的,谁跟你示爱了!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身上蒸腾的怒气,主座上的中年大叔轻咳了一声,说:“请问姑娘芳名?”

  死色狼朝我使眼色,示意我好好回答那大叔的话,看来那大叔就是所谓的礼部尚书了。

  “温雅。”我回答得分外简短。

  大叔座侧的一位白胡子老头,一听就开始提笔记录。

  “家住哪里,家中还有什么人?”大叔继续问。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那里很常见的一个词——“面试”。

  “从小跟着师父在山里长大,师父死后,就下山来投奔了师叔。现在借住在师叔家,家里没有其他人了。”感觉咱这个凄惨的身世编得还挺无懈可击的。

  大叔缓缓地点头,大约是对我这孤家寡人的身份比较满意。沉吟一下,又问:“可读过书,识字么?”

  “读了十多年的书了。”靠,本姑娘从三岁开始就被那无良的父母送去了托儿所蹲着了。你们古人所谓的“十年寒窗”,到我这里差远了,我都快十五年了!

  “那琴、棋、书、画、歌、舞,会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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