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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青持的脸色铁青,他冷道:“她过世时,你才九岁,她从未去过青云,你借她名义到底想干什么?”几个月前,当她以为宁锦报仇的理由向他求助的时候,他只是将计就计想看看这个突然“聪慧”的女子到底想玩些什么,所以才给了她一个机会让她陪同书闲嫁到朱墨去。他不曾想过,她当真会和墨云晔扯上关系,她当真和宁锦……

  “我不是借宁锦名义,我只是想替她报仇,我报仇有我报仇的苦衷,但我绝对不是利用宁锦,你是青云的太子,很多你做不了的事情,我可以做。”青画埋头轻道:“你信我一次,好不好?”她了解宁臣,他太重情,他如果知道了真相……不只是几个人的事情,还可能牵连到青云和朱墨。

  青持的剑缓缓地从她的脖颈上慢慢撤离了,他的神色有几分恍惚,未了才僵硬问:“既然有用,为什么丢在……”

  “不需要了。”青画轻叹,“我不需要用它来提醒自己了,它已经对我没有意义,念卿、思归本是一对,我又何苦拿着一个定情的东西去怀恨定情人?”爱与恨,当到了要用外物去提醒自己的时候,那就是爱恨到了尽头的时候,睹物思人若是怀恨,受折磨的也只是自己而已,她已经不需要。

  青持的指尖在微微颤抖,因为青画脖颈上细细的一条血线,她在笑,就好缘方才所有的生死一线都是假的一样,她笑得几乎透明,他明明离她很近,伸手却触碰不到她的笑容……

  这样的神情,他见过的;曾经在另一个开朗得有些残忍的人身上出现,那个人笑着喝下每个月送来的解药,笑吟吟地看着那个装药的瓶子赏玩,她说,宁臣,你猜,他下个月会不会忘记?宁臣,今天怎么就没太阳?宁臣,这瓶子倒也精巧,我们攒它个二、三十个,拿到街上去,五十文钱一个……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嘴角带着笑,过往的嚣张跋扈早就消磨殆尽,只留下淡淡的绝望,她最终还是没有攒足二十个。

  “太子,你还是把剑收起来吧,宫廷内院被发现不好。”青画皱着眉头提醒,哪里知道青持的眼霎时凌厉,他死死盯着她不言语,未了居然又把铃铛递到了她面前。

  “我不要。”她后退。

  青持沉道:“你说的对,她不需要了。”他或许原本就不该用这个去打扰她长眠,教她记超过往的绝望。

  青画还是后退,她看了一眼“思归”,终究是没有伸手去接,未了,是书闲的声音柔柔地在厅堂上响起,她说:“我不知道那个叫宁锦的与墨王爷有何过往,但是既然你们都不想要这个东西,而这个东西又是成双成对的,那么就送回去给墨云晔吧。”

  一句话,惊了青持与青画,闲庭宫里再没有声响,只留下和风吹过院外的竹丛沙沙作响,阳光如金丝,透过密密麻麻的竹叶投射到地上,金丝拉成缕,照在地上的青砖缝里刚刚冒头的嫩草上,草梢头的嫩绿剔透成了半透明,美得不可方物。

  青持终究还是选择了信任,收了剑,脸色诡异地离开闲庭宫,彼时日落西山,一日居然就这么过去了。

  用过晚膳,青画去求见墨轩,询问尹欢的脾气癖好,墨轩又召了柳叶到御书房,想从他那儿探到些气朝臣间的交往,哪里知道柳叶沉吟了半晌,才脸色怪异地开口,他说:“尹欢有两大癖好,爱酒爱美人,两个忌讳,恨书恨朝事:美人不分男女,朝事不分大小。”

  青画在御书房里发起了愣,要想让连墨轩都不能多加干涉的史官尹欢通融,这酒倒是好办,这美人她上哪儿去找呢?

  墨轩沉吟道:“要不从朕的招侍中找一个?”

  柳叶叹气,“尹欢最恨宫中女人,当年连公主……”公主都不要,那普通的宫女就更不行了。

  青画在心里默默叹气,起身告辞离开了御书房,美人她一时找不到,美酒她还是找得到的,宫里的上等好酒问墨轩要就成,可怕是那听起来就知道很刁的尹欢早就尝逼了天下美酒,不会拿宫里的好酒当回事,所以这美酒,她选择了醉嫣然。

  百花酿的醉嫣然其实算不得酒,朱墨的女儿家们小聚都会拿上一坛附庸风雅,其实也不过贪图它入口鲜甜,又带了一点点的酒味且不醉人而已,只是这醉嫣然存不长,夏天酿的酒到来年开春才能喝,如今的季节怕是刚刚要下市的时候,找起来有些麻烦:好在上辈子宁锦极爱这酒,早就把酿酒的酒坊摸了个透,她记得朱墨都城郊区的一条深巷里,有家很小的小酒坊,老板是个有趣的酒鬼,那家平日里几乎是不卖酒,只酿来自个儿喝,当年宁锦缠了墨云晔很久,才找到了那老板要的粉珍珠末方便他钻研新酒,他才同意宁锦把他酿的晚市醉嫣然给搬了几坛回家。

  这粉珍珠当年的相女宁锦不大容易得到,如今青画在皇宫,要从上贡的宝贝中找还是颇为容易的;第二日她就从墨轩那儿讨了两颗来,骑马出了宫,直接循着记忆里的偏僻小巷而去。

  临出门的时候,书闲拦住了她,给她看了个小小的锦盒,青画有些疑惑,直到书闲打开那个盒子,她的眼神颤了颤,那盒子里面的是“思归”,昨天青持和她都不要这铃铛,书闲的主意让他们都惊呆了,却也无可厚非,无从辩驳。

  那天她把它丢在了相府门口,以为那就是“思归”的源头,其实不然,“思归”真正的源头是墨云晔,是他派人打造这一对“念卿”、“思归”……若真放下,就该把“思归”完完整整地还给他,一了百了。

  那盒子是朱木造的,雕刻着细细的百花形状,里面是金黄的绸缎,裹着紫色的“嗯归”,墨云晔的手比寻常人纤白了不少,青画还记得“念卿”、“思归”拿在他手里衬着他的肤色的样子,紫色配着白色,本来就是极好看的,当年的墨云晔也知道,所以那个盒子里面衬底的绢不是贵气的金黄,而是素白,是雪缎。

  书闲微笑着问:“如何?”

  青画看着那盒子,起了分恶劣的心思,她勾起一抹笑道:“把里面换成雪缎。”

  书闲一愣,犹豫道:“白绢衬底,不合常理……”

  “你放心去做吧。”

  书闲踟蹰了一会儿,还是点了点头。

  青画策马扬鞭,出了宫门,借尸还魂,常人是不会想到的,她不怕墨云晔起疑心:一路上,萦绕在她脑海的是有些恶劣的小心思,朱木雕花、雪缎衬底、紫玉“思归”,她倒要看看,墨云晔见到与当年一模一样的东西会是怎么个反应!

  朱墨都城郊外有条幽僻的小巷,叫作“藏香巷”,那儿是个苍老的地方,之所以说它苍老,是因为那儿缺少河流、长年干旱,久而久之年轻人们都外出了,只留下老幼在那儿生活,久了,连孩子也渐渐长大到了外头,藏香巷里就只剩下老人;六年前尚且如此,六年后的藏香巷越发老态了。

  青画策马赶到藏香巷的时候已经是午后,风卷尘土弥漫,铺天盖日的风沙迷了她的眼,她不敢多耽搁,循着那斑驳的土墙到了藏香巷深处,半盏茶的工夫,已经有一阵阵的酒香淡淡地在深幽的小巷里飘散开来,醉人心脾。

  她忍不住微笑起来,下了马,闻着酒香慢慢往里走,十多步后就见着了一个白发苍苍的佝凄身影。

  “谁在那儿?”那个人发现了她,慢慢抬起头,他的脸上满布尘霜,手里拄着一根鲜红斑驳的拐杖,整张脸已经被风沙侵蚀得坑坑洼洼,一双眼睛只留下限白不见眼珠,长得颇有几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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