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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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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屋里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还有彩珠的声音间或响起:“真的不敢隐瞒诸位大人……” …… “……乱葬岗?带我们去看看……” …… 然后是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想抬起头来,向下看去,但是习惯于听从彩珠吩咐的我还是抵住了这个诱惑。直到他们的声音渐渐远了,我才大着胆子将头稍微抬起,远远地看到彩珠被夹在一群人里面的身影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身影。 我继续趴在房顶上等待着,直到夜已经很深了,星星探出头来,彩珠还是没有回来,回到这里将我抱下来。 看着天际清幽的月亮,又冷又饿的我终于忍耐不住,从房顶上爬了下来。 我犹豫了片刻,顺着他们白天所远去的那个方向追寻而去。 沿着道路不知道奔跑了多久,我几乎快要昏倒,终于到了道路的尽头,然后,我看到了一片荒芜的平地,里面有很多的白布,下面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黑暗之中有风吹过树木的沙沙声响起,寒冷和恐惧交织入骨,让我禁不住直打哆嗦,但是彩珠的身影徘徊在我的心里,支撑着我不断地向前走下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他。 他是个干瘦干瘦的老人,头发和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他眼角带着的精光,使得他看起来就像年轻人一般意态飞扬。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师父。 而他的脚下,就是我熟悉的彩珠。 那一夜,他正在搜集配置易容面具的材料,寻到了这个乱葬岗里。这里其实不是乱葬岗子,而是收拢死去的宫人的地方,每隔一天,都会有专职的内监将这些尸骸送出宫外,因为停留在这里的尸首最后的下场也不过是被扔进乱葬岗子草草地埋葬,所以这片广场也就被称作乱葬岗了。 我只记得当时,我的眼中没有了他,没有了一切,只有躺在地上的彩珠。 我扑上去,推开他,然后扑倒在彩珠的身上。 他像是个影子一样闪到一边,好笑地看着我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趴在彩珠的身上哭得伤心欲绝,他忽然扑上来,紧紧地抱住我,一双鹰爪子一样干枯的手在我的身上捏来捏去,然后惊叫着,“天赋异禀,绝世良材啊!老夫找了三十年,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 …… 之后的过程自然顺理成章,我拜托他将彩珠的尸首埋葬,而我跟随着他出了宫。他带着我飞过重重的宫阙,那是我第一次从上空俯视这绵延不绝的九重宫阙。高高飞翔在空中的眩晕感之中,那深远的宫阙也变得迷蒙起来,像是一个已经离我远去的噩梦…… 我的童年也终结在这一天。 …… 正在沉思之中,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似乎是辽军士兵巡逻经过的响动。被这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转过头去,淡淡的青光从窗外透了进来,使得笼罩在我身上的黑暗朦胧摇曳,我叹了口气,转身推开半掩的房门走出这里,走出这倾注着我童年记忆的房间。 走出低矮的房间,我纵身掠上房檐,沿着记忆里的方向,向着西边奔去。 不久,那座熟悉的宫室就映入眼帘。 我的唇角忍不住扬起笑容。在那个低矮的小屋子里,我居住了整整七年,而在这个繁华精致的宫殿里,我只居住了七天。 但是这七天的记忆对我来说,却与这七年一样的重要和深远,甚至更加的让我沉醉其中。 我推开熟悉的殿门,走进了里间暖阁。 也许是因为位置太过于偏僻,所以这里并没有辽人将领居住,否则,我很难遵守葛先生再三的叮嘱,在行动之前不要杀人,以免引起辽人的警惕。 入目处却不再是昔日雅致整洁的模样了。地面上一片狼藉。 我叹了口气,只好放下剑,动手将乌木宝隔的折角屏风翻过来,将墙角的柜子摆正,将绣着银色玉兰花纹的淡绿色丝绸幔帐重新挂起,然后整理好灰尘遍布的被褥。 如果她知道我现在正在她的宫里干着那个小宫女负责的活计,会不会轻笑一声,然后娇俏地说道:“什么时候,我又添了一个这么伶俐的小丫环了。” 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让她知道的机会了。 我躺倒在这张曾经熟悉无比的床榻上,将我的剑放在床边,等待着动手的时刻的到来,也继续沉浸在漫漫的回忆之中。空气中散发着袅袅的桂花香气,萦绕在我的鼻端…… …… 我的师父,他一生有两大爱好,武功和易容,这也是让整个江湖都无比垂涎的两项绝技。 他对武功的痴迷只能够用狂热来形容,他会费尽心机殚精竭虑去改良简单的一招一式。而对于易容,也是如此,他会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地去研究改进易容面具的制作材料,从最直接的人皮,到南疆的秘胶,无所不试。 同时,据说他是个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干过无数骇人听闻的恶行。 当那些言之凿凿的恶行传入我的耳中的时候,我时常会吃惊,因为根据江湖中人所说的师父在屠杀某一家忠良的时候,我明明看见他在不眠不休地钻研着他新近想到的材料,如痴如狂。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办法了解师父是如何拥有了分身术,去万里之遥的地方完成这些恶行的。 后来我亲自踏上江湖,终于发现,最神奇的法术就是人们口中的舌头,它可以使一切的不可能变成现实。 师父死在我十七岁的那一年,是被那些莫名其妙扣到头上的仇家围攻至死的。 那时候我已经练武十年了,在这十年里面,师父说我的成就已经快要接近他,并且很快就要超过他了。 可惜他永远没有看到这一天的机会了。 我持着剑杀到那些无聊的人的家里,将他们杀了个精光,从那时候开始,我发现,原来杀人并不是困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容易得出奇。 我在江湖上的名声迅速传开,他们似乎有把我当做新一代的魔头来宣扬的倾向。于是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明码标价,挂出牌子来,收钱替人杀人和制作面具。 结果,生意简直好得出奇,我都有些不敢置信。 而最让我吃惊的是,当我明码标价之后,那些议论我的罪行,把我当做新的师父一样的魔头的言论竟然自然而然地停止了,虽然我杀的人远远比他多得多。 江湖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或者说,不可思议的其实是人心。 我的剑叫做秋水,因为它美丽明澈就像是一泓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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