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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美国。”甄骏来了这么久,对现在地球上的国家分布有些了解。“他怎么去了那么远的一个国家?”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有机会去美国深造,马上义无反顾地走了。”

  “那他走时,知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他留了一千块钱给我去做人流手术。”

  甄骏愤然之极:“这个混蛋,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美国就那么好吗?非要离乡背井抛妻弃子地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美国,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天堂。”

  “可意,忘记那个混蛋。以后你跟着我,我会照顾你。”甄骏慎重允诺。

  “我已经把他丢到脑后头去了,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不会一直再想,人有时候一定要学会忘记。甄骏,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对我好。但是,你照顾不了我的。你迟早要离开这里回大宋朝去,除非——你能不走。”

  本来甄可意只求和甄骏曾经深爱过,但是他对她那么的好,她突然舍不得失去。小心翼翼的,她试探他肯不肯留下来。

  甄骏不假思索:“你可以跟我一起走哇。”

  听他的语气,这对他而言完全不是一个需要在意的问题。因为在他来的那个朝代,女子一生都在依附男子,妻子总是要跟随着丈夫的步伐走。

  “我不能跟你走,这里才是我的家与国。千年以前的那个朝代,相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我不会背井离乡抛家去国跟你走的。其实,你来了二十一世纪这么久,都已经渐渐习惯这里了,为什么你就不能留下来呢?”

  甄可意款款道来的一番话,让甄骏陡然明白他以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大问题。这个时代的女子,坚强独立,凡事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甄可意不但不肯答应和他走,相反,在婉转地要求他留下。

  怔仲良久,甄骏方道:“这里是你的家与国,你不愿离开。可是我的家国,却是大宋朝呀。”

  甄可意尽量为自己争取:“甄骏,其实就历史而言,大宋朝已经湮灭了,千年以前的家国早成了故纸堆里的几册史书。你何必还非要回去呢?”

  甄骏久久无言,甄可意屏声息气等他的回应。终于他低低地开口:“可是就时空而言,大宋朝依然存在。我的父母兄姐他们也都还在,我的家与国并没有消失。我是将门子弟,保家卫国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如果我为了一已之私留下,弃我的家国而不顾,那就是——不、忠、不、孝。”

  中国古代社会,讲究忠、孝二字。忠是针对君王国家,要忠心耿耿不能背叛;孝是针对父母高堂,要照顾赡养老迈双亲。作为传统儒家精神的忠孝之道,一向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干。“大丈夫处于世,得忠孝两全,方不妄为人矣!”——这即是古人衡量一个男人大丈夫的不二准则。

  来自千年前大宋朝的甄骏,自然亦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他如何能够为了儿女私情而不忠不孝?

  甄可意无话可说了,不忠不孝这顶帽子实在太大。甄骏就算能为了她留下来,只怕也会终生被这个四个字压得不得开心颜。算了吧,不要奢望太多,先满足于这一刻的可以相爱吧。

  “甄骏,这些事我们以后再说吧。”

  5、

  甄可意和甄骏过起了小两口般的幸福生活。

  甄骏谢绝了经理为他安排的宿舍,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地赶公交车上下班。每天上班前,他总是拖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家;下班后,就马不停蹄地往家赶;尽可能争取在一起的时间多点、更多点。

  每晚归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做两件事——饮食、男女。总是在晚饭后,甄骏就迫不及待地把甄可意抱进卧室。初识她的身体,他惊喜无穷,欲望难耐,像个馋嘴的小孩子吃到了生平第一块糖,那种甜蜜的滋味让他忍不住想一尝再尝。

  甄可意也如同宠溺一个小孩子一样,任他索取,从不拒绝,只是无比温柔地配合他。虽然她之前有过男人,但是甄骏才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的身体在他的爱抚下前所未有的光洁饱满。

  激情过后,甄骏有时会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难为情:“我是不是……太纵欲了?”

  说这话时,他脸上欢爱后的红潮还没褪尽。看着他的黑眸殷颊,甄可意凑上前响亮地亲他一口:“是啊,你要有所节制,不然对你的身体不好。你的工作是骑师,天天骑在马背上冲刺,要是因纵欲过度而手脚发软,摔下来就糟糕了。”

  甄骏回吻甄可意一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眼睛湛湛明亮:“可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反而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没有身体疲软的感觉。”

  甄可意微笑:“是吗?难道我是你的力量源泉?”

  “不仅仅是力量源泉,我觉得你的身体里,有我要汲取的生命之泉。”

  甄骏说完,低头吻住甄可意的唇。温热的舌尖强势地一下就抵开她闭合的唇齿,与她柔软的舌缠绕在一起,他已经学会了如何真正地吻一个女人。

  随着缠绵的吻,他身体的温度又在节节攀高。真的是年轻啊!有着旺盛的精力打底,欲望的大潮又卷土重来。甄可意闭上眼睛,任由那股热潮将自己完全淹没……

  再一次平静下来,甄骏喘息着问:“可意,我这样一次次地要,你会不会烦?”

  甄可意温柔地拭去他额头的细汗:“怎么会。只要你要,我就给。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古代被封建礼教束缚的女子,尚且有这样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惜为情郎拼上一生,只求与他做一日夫妻效一日鱼水之欢。现代女人在风气开放的大环境下,献身给自己心爱的人更是毫无顾虑。

  何况,甄可意很清楚,她和甄骏在一起的时日无多。眼下的种种柔情蜜意,都是从时间手里分秒必争来的,所以她愿意满足他她所能满足的一切。甄骏可能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无比依恋在她身边的每一刻,但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谈去与留那个敏感话题。

  “尽君今日欢。你只是为了要让我快乐吗?你是在忍受吗?我让你难受了吗?”甄骏非常敏感。

  “当然不,甄骏,你让我也非常快乐。从没有过的快乐,我第一次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造物主的安排真是奇妙。”

  甄骏嘴唇一动,似乎想问什么却没有问出口。甄可意猜到了他的用意,略一迟疑,还是轻声说:“之前,我和男朋友有过一次……那次除了痛以外没有任何感觉。”

  甄骏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吻住她的唇,无比怜惜地吻。

  ***

  现在每天傍晚一下班,甄可意就小主妇一样跑去菜市场买菜。在甄骏回来前,她总是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等着他。

  甄骏喜欢吃肉,喜欢喝热汤,因此甄可意烹制肉食和煲汤的本领与日俱增。今晚厨房里煲上了一砂锅香浓的牛腩萝卜汤,一会他回来一定会一口气喝上三碗。想到他每每风卷残云般吃她做的饭菜时的样子,她就会忍不住微笑。

  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就是想和他一起过日子,为他洗手做羹汤,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全部吃完,心中便无尽满足和快乐。

  甄可意正在用汤勺细细撇去汤面上的浮沫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地大叫:“甄可意,我回来了。”

  程非非的声音,甄可意手一颤,手里的不锈钢汤勺咣当落地。

  “怎么,吓到你了?”程非非捡起汤勺递回给甄可意,她接过时勉强一笑。

  “甄可意,你好像并不高兴看到我。为什么?”程非非这个火星人的感觉真不是一般敏锐,更厉害的是,她一双眼睛雷达般在甄可意身上一扫,就仿佛透过肌肉骨骼看到她心里去了。马上有了答案。

  “你爱上甄骏了!舍不得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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