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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芸儿,这芸儿双十年华,身材圆润,长相虽说不上美艳,却也十分耐看,尤其是那双大眼睛,像是戴了博士伦般清澈动人。她是唯一知道我什么都记不起来的人,几天下来我对她竟生出几分依赖。

  “什么事?”扔下最后一把鱼食,我回转过头。

  “小姐,自崔王妃进府后,王府那边已经两个月没有送月钱来了。”芸儿有些难以启齿,我知道她是善良而聪慧的,她知道告诉我只能让我平添烦恼,我也未必能有什么解决办法。

  哦,我心中暗叹,还以为到了古代,当上了王爷的姬妾,就不用愁钱的事了。看来,我这个人真是没法说,到什么时候都是个辛苦的劳碌命。

  “我看妆匣中还有些首饰,先去当了,留出两个月的日常开销,然后再来回我。”想不到我的第一项财政决定竟是从“当当”开始。

  芸儿似乎一怔。

  我淡淡一笑:“没事,去吧。”

  芸儿想说些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福了一个礼转身而去了。

  不管在什么朝代,日子总要过下去,我打定主意站起身,抖了抖刚才垫着的绣帕,坚定地向房里走去。

  第4章 谋生

  身子泡在大大的木桶里,我一边享受着花瓣浴,一边浮想联翩。本来在现代,我是花粉过敏,一切花草敬而远之,而在这里似乎没了这个毛病。

  说起这木桶浴还真有些不适应,以前在现代的时候,总是喜欢淋浴,要是外出旅游或者出差时在宾馆里,遇到浴缸又非洗不可的时候,真恨不得拿酒精擦洗几遍,只觉得不干净。但是到了这里,风俗如此,以我一个失宠的幽居别院身份不明的姬妾,自不能找人大修土木,弄个可以淋浴的浴室。所以就只好屈身于大桶之中了。不过还好,一千多年前的大唐,比较环保,气候宜人,没有沙尘暴,人自然也比较干净,不用天天洗。

  “小姐,要添点儿水吗?”是乖巧可人的玲玲。

  “不用了。”

  相较芸儿的干练和沉稳,我更喜欢单纯的玲玲,所以我常常把她带在身边。

  “玲玲,一会儿去帮我找两套男装。”没办法,想不落俗套都不行,不过我乔装上街不是为了撞帅哥找艳遇,而是为了做市调。

  “是。”一只脚已经踏出房门的玲玲,又把脚伸了回来,“可是,小姐,做什么用呀?”

  “什么也别问,快去准备就好,咱们出去走走。”我麻利地吩咐着,对待问题宝宝最好的办法就是言简意赅。

  “是。”小丫头应声出去了。

  玲玲和芸儿都是李豫在我入苑时派给我的,芸儿似乎是从王府分过来的,而玲玲是别苑厨娘安嫂的女儿。

  据说,我从吴兴带过来一个丫头,名叫小艾,我跟她最为亲厚,在陪我去赴崔王妃宴的时候,也是她随同,最后我被送了回来,而她竟被崔氏收在身边,现在成了王妃身边的红人。

  宴席间的交锋以及雪飞来长安以前的种种,除了真正的雪飞,就只有这个小艾最清楚,现在“我”失忆了,而小艾,我估计一时半会儿想见也见不着,即使见到了,也未必肯坦言相告。

  现在这园子里,除了芸儿、玲玲、安嫂,还有两个粗使太监,就再没别人了,曾经好像还有一些仆役,终是被王府调走遣散了。

  但是,就是这包括我在内的六个人要维持生计,要修整保持这园子的现状,也是一项不小的开支,身边的首饰让芸儿当了一些,够两个月的开支,所以我要尽快在这两个月内想出法子筹钱。

  在古代,干点儿什么才能挣到钱呢?

  开妓院!这是我一下子就想到的,可是先不说是不是缺德,想开妓院也是需要本钱的。地方、银两、姑娘、才艺绝活、世面上的关系,我想都别想。而以我现在的身份,是弃面保命,再折腾,怕是小命都没了,指望着那个只见了一面的李豫,没戏,此路不通。在我正冥思苦想的时候,玲玲回来了。

  我七手八脚换上男装,要知道,哪朝哪代的女子的衣服都没有唐朝的这么费劲。面料虽然质地轻柔,图案也精巧美观,可是就款式而言,自盛唐以后,胡服的影响逐渐减弱,女服的样式日趋宽大。一般女服,袖宽往往四尺以上。穿着这样的衣服上街,唉,没法弄,所以此时,女子上街多扮男装或者胡服。

  穿戴好了,对镜一看,还真是位翩翩佳公子。

  嘻嘻,好在唐朝只是女子以胖为美,要是把一个个挺着大肚子、肥头大耳的男人称为美男子,我就会崩溃了。

  拉着扮成书童的玲玲,我们从后门溜了出来。没成想,这第一次在大唐的闲逛,竟然如此的惊心动魄。

  第5章 混沌

  从园子后门走出来,雇了一辆马车,不多时我们就来到了长安城里最繁华的西市。长安的城市格局严谨有序,皇城以外就是东市、西市,其中西市更是商贾云集、酒肆临立,青楼歌舞坊,热闹非凡。

  下了马车,穿梭于间,恍如隔世。

  往来人群中,不乏高挽云髻、广袖长裙的女子,更可以看到绿眼毡帽、牵着骆驼的波斯商人,还有许多我分辨不清种族地域的异族人士,熙熙攘攘,好不热闹。玲玲似乎也不常上街,初始有些胆怯,逛了一阵子,也慢慢放开,露出小孩子本性,看看珠花,摸摸布料,女人喜欢逛街的本性真是亘古不变。

  想要谋生,就要做点儿什么。在现代我是学国际贸易和法律的双学位,法律在这儿一时半会肯定是用不上了,而贸易,做点儿小生意,应该还比较靠谱。看着街上叫卖的商贩,脑子里就只想起张卫健演的《聚宝盆》,为朱元璋捐修南京城的明朝第一富商沈万三有句名言——“做生意,就是买东卖西,低来高走,囤积奇缺!”真理就是简明扼要啊。

  “做点儿什么好呢?民以食为天,要不就做饭馆酒楼?”我开始了思维奔逸。

  “不行不行,地段、门脸、菜品,我一窍不通。”在畅想的同时还能客观分析并勇于自我否定这是杰出市场营销人员的必备素质。

  “那就做女人的生意,可是胭脂、水粉、金银、玉饰,到现在怎么用、怎么鉴别成色我还没搞清楚呢?再让人给坑了……算了算了,此路不通。”

  这边我自己正胡思乱想呢,忽然觉得自己被撞了一下。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一阵嘈杂声音传来。

  我下意识地一伸手,抓住了正从我身边跑过去的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

  “小姐,没事吧?”玲玲忙凑上前。

  “没事,谁家偷跑出来的孩子?”我拉过孩子,“小弟弟,你跑什么?”

  那男孩儿抬起头,倒着实吓了我一跳,鼻青脸肿,嘴角还有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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