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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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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寂寞金樽满,都是人间不了情,可惜咱们的皇阿玛,他的不了情实在太多,多到他相见不如不见,怀念不如不念了罢。”是十三恨恨的声音。 天哪!我捂着嘴巴,今天是敏妃的一周年忌日啊,在这样的特殊日子,我竟然没有陪陪嘉彤,真是……只是,那个曾用喜挑揭开敏妃红盖头的男子此时又在做什么呢?催马扬鞭,挽弓疾射?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此时他的心底,可有一点怀念的影子;此刻他的笑容里,可有一丝旖旎的回忆?毕竟这位女子曾为他诞下三位子女,毕竟这位女子,在韶华最美的时候消逝……时光容易把人抛啊!情足以令人忘却时间,但时间,又何尝不能令人忘情呢? 掀帘进去,见两兄妹都眼圈红红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慷慨的把自己从惠妃那里讨来的一小小坛桂花陈酿取了出来,又找来三个杯子,“杯中乾坤大,壶里日月长,来,咱们喝酒!三杯始通自然,一醉终解千愁!” 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脸上红霞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十三开始敲着节拍吟唱。 “君恩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为何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嘉彤酒量浅,开始胡言乱语了。 “天桂为浆泉做醴,玉液金黄冽生香;氤氲天成熏明月,物我两忘醉潇湘。”我也模仿起诗仙太白,酒后做打油诗一首…… 睁开眼睛打算再给大家满上,却发现竟找不到那一小小坛桂花陈酿了,有人把酒坛递了过来替我满上,我顺着酒坛向上望去,倏的,酒醒了一半,好象是四阿哥……再一瞧,登时全清醒了,没错,正是四阿哥!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 “四哥,你也没去参加满蒙会宴吗?怎么……”十三愕然。 “今儿是敏妃娘娘的忌日,行围完后四处找不到你,我猜多半是来找嘉彤了,便也寻着过来了,十三弟,不要怪咱皇阿玛,家国天下,乾坤社稷,他心里委实装着太多的东西,但四哥相信,在皇阿玛心里一定有敏妃娘娘的身影,即使他记不得这个特定的日子,但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他会突然忆起,在他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位人为秋水玉为神的美好女子。” 十三不禁虎目蕴泪,只唤了一声四哥,便咽住了。 我也险些掉下泪来,谁会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归人…… “菀葶,咱们把蜜酒也喝了吧。” 嘉彤开始算计起我的蜜酒了。可我有些舍不得,这次将近两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京城开拔至木兰围场,随行的医生是少不了的,于是我一得空便去扎堆儿,其中有位叫赵启的兽医,每天都忙的要命,我便常跟去观摩古代兽医的工作实况,甚至有时帮他打打下手,原来他还是那位负责西六宫医药的齐佳姑姑的外甥,宫里的兽医们往往分别负责鹰房、狗房、养牲处和上驷院(宫里养御马的场所),他隶属于上驷院,一来二往熟了起来,赵启便慷慨的送了一小坛据说是祖传秘方酿出的蜜酒给我,那蜜酒冰鲜甜濡,馥润髓滑,如山涧幽泉,如晨曦薄雾,如月色下暗香浮动的微醺……真真妙不可言也!于是,我便珍藏起来了,打算带回去请苏麻喇姑尝尝……唉,这可如何是好呢? “看不出董鄂格格还喜好上了杯中之物。”老四不咸不淡的开了尊口,oh, my god,他不会打算在我脸上写下‘好酒贪杯’四个字吧,我赶紧哭脸人装做笑脸人道:“呃……四爷有所不知,女子与酒,有着难分难离的默契。呃……”只能绞尽脑汁的瞎掰了:“对了,江南人家一旦有女儿出世,便会埋下一坛好酒名曰‘女儿红’,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同饮,所以有首歌是这样的:在人生的第一个秋,爹娘为我埋下一个梦,女儿红需要酿上多久,才能迎来那幸福的时候。可是,倘若那家的女儿早谢在未嫁时,此酒便唤做花雕(凋)。所以,生之始与酒同埋,生之欢与酒同启,生之苦与酒同靡,生之殁与酒同去,女人和酒,有着天然的神识感应与情感共鸣。”命题证明完毕,舒了一口气。 “十三哥,我也要女儿红!还有锦云!还有菀葶!”小醉鬼开始胡搅蛮缠了。 十三挠了挠脑袋:“行!回去后,十三哥一定给你们一人埋一大坛。” “现在就埋!”嘉彤的酒品还真是…… “蜜酒可不能长期储存的,否则就坏了,要埋也只能埋白玉腴或是竹叶青之类的。”赶紧为自己心爱的蜜酒撇清。 “四哥,我好象记得你那儿有白玉腴,是吧?”十三开始算计起老四来。 “高福儿,去,到爷帐篷里取三坛白玉腴过来。”老四当即吩咐了下去,又道:“埋在哪儿好呢?” 十三思量了一会儿,慎重决策道:“康熙三十四年秋弥时,额娘和我也有跟来随驾,我记得当时是在第十三个围场,我亲手射死了一匹狼。” “是,当时你还不满十岁,我记得皇阿玛特别奖励了一把黄金匕给他的十三儿。”老四接口道。 “对啊,当时我可高兴了,散围后还硬要四哥举着我在围场里最大的那棵白桦上,用黄金匕重重刻下了‘十三郎猎狼’五个字。” “行,咱们就去那儿。”不知为什么,老四对十三总是宠溺而慷慨的。 可是……按照老九教我的算法,康熙三十四年使用过的围场要到康熙四十年才会再次使用,也就是说,十三号围场里的飞禽走兽已经休养生息了四年多了,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四人三骑(十三和嘉彤同乘一骑),外加一条剽悍凶猛的藏獒,出发了。那藏獒是老四亲手养大的,因为獒乃狗中之王,我对那獒是又害怕又好奇,老四见我好几次想骑马靠近它却又中途讪讪退回来的畏缩劲儿,便唤道:“默,挪!”那藏獒便听话的从其左侧移到了右侧,这样我便能无阻碍的观察了,它吻短鼻宽,舌大唇厚,体形可以和一头牛犊媲美,头颅庞大,黑亮茂密的鬃毛长而蓬松,象极了一头刚刚成年的雄师,双目如炬,煞气十足。 不禁想起俗话说的‘九犬成一獒 一獒抵三狼’,便忍不住问道:“奴婢曾听说养獒的法子。血统优良的母獒一窝产下九条小犬,把九犬关入地窖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四爷是这样养的吗?” “你只说对了前半部分,9只小犬中存活的那只此时只能称做‘獒犬’,然后需在院落里挖一大坑,将小獒犬放入其中,每日用鲜狼肉吊在其勉强够到的地方,久之,小獒犬善跃,6个月后,改用活狼吊喂,再月余,改用活狼投喂,獒在坑内与狼战毕才能食之……这样,一年过后,獒犬自坑内放出,吼声如狮,体壮似牛,双眼如电,杀气腾腾,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吩咐,对陌生人有近乎本能的强烈敌意,这时的它,才叫做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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