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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吴国太被气得说不出话来。白毓趁机说道:“于是乎,我想古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要我学会用现在的织机织布,大概要花上好几天的时间。那么还不如用这时间好好研究一下,看能不能做出即使是我这种菜鸟也能轻易学会的纺织机器。”白毓笑了笑,不好意思地说,“结果这几天研究下来发现,这事没这么简单。”

  程序员转行搞机械,隔行如隔山啊。话说这织机在二十一世纪都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要是能被她在几天之内研究出来就奇怪了。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获。虽然优化版的织机还没做出来,不过优化版的纺车已经做出一个样品来了。”

  白毓说着的时候,十七叔已经从房间里搬出一辆模样奇特的纺车来。它的轮子是横的,另一端绕着三个纱锭。

  “我打听过了,现在的纺车最好的也只不过是单柱手摇。而且因为做工不精,纺出的纱粗细难以控制。我最初想着,为什么不能用一台纺车同时带几个纱锭?试了一下之后发现如果用原本的纺车,最多能带两个纱锭。再多的话会造成受力不均衡,纱线容易断裂。如果把车轮平放,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

  这个主意是白毓从电影里看来的。平时如果注意观察生活,积累的智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到。

  “之后又有问题出现,那就是车轮平放以后没办法像原来那样手摇了。于是我想干脆不要用手摇,就在下面装了一个脚踏板。人只要坐在前面踩板子,通过齿轮连接把
纵向转动变为横向就行了。这样不但轻松,而且可以腾出双手来接线换纱。现在这台机器可以带三个纱锭,我相信等到进一步提高机器的精密度以后,它至少能带五个砂轮!也就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现在五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量!

  “至于织机,虽然还在实验阶段,但是大致的优化方向已经确定了,就是通过机械传动,简化编织步骤,提高产量。现在织布的质量和产量,主要靠的是织女们的熟练度和双手的稳定性。这样虽然灵活性高,但是不适合大批量生产。”

  “现在洪灾和匪灾刚刚平息,我们急需的不是精致的工艺织品,而是解决民生问题大量普通布匹。只要降低精度要求,就能找出优化的规律,从而提高产量。只要再给我十天……不,二十天的时间,我有自信能够将纺织工业的生产效率提高到三倍以上!”

  “母亲,我知道不说一声就开始做自己的事情很失礼,可我觉得拿出样品来说明会更容易理解一些,所以才私自开始尝试。会织布的女人满大街都是,吴侯府里能织布的也不缺儿妇我一个。可是能让每一个人完成原本多人份的工作,这点我自信除了我以外,整个大汉没有几人能够做到。”

  软件工程师也是工程师不是?白毓说道这里颇有些得意,连脖子都美滋滋地扭了起来。

  一群女人愣在那里。白毓说的,她们最多能听懂两成,只能大眼瞪小眼,低声交流那一星半点儿的心得。不过有两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只要吴太夫人被说服,乔夫人就可以免去责罚;还有就是如果乔夫人成功了,她们就不用整天关在织屋里了。

  吴国太思量了片刻,点点头:“为了民生和灾情吗?好大一顶帽子,我想装作看不见都不行。你倒滑头。不过,事情未必像你说的那么好,有个还有个问题需要先解决才行。那就是……”

  刚刚三十出头四十不到的太夫人饶有趣味地打量自己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儿媳:“用这种方法提高纱和布的产量需要大量的蚕丝麻缕做基础吧?我们今年没有这么多呢。”

  完全没有料到这种事情的白毓表情顿时僵住了。

  半晌她才缓了过来,正正脸色,抖抖袖子说:“无所谓。那么我们就可以从纺织业中解放出大量劳动力,投入到其它有需要的行业中去……”

  第69章

  冬去春来,碧水浅草,娇阳芳菲,思绪绵绵,柳絮飞飞。白毓嗅着林中春泥的芬芳,浑身懒洋洋的。骊奴欢快地在旁边追着蝴蝶戏耍。

  骊奴不是小猫,也不是小狗,更不是小兔子。

  骊奴是一匹小马,是一匹通体黑亮的漂亮小马,是一匹除了漂亮以外一无是处的小牝马。没力气没身高没教养没胆量,也就是在马匹稀少的江南才会有人拿它当宝。江南不产马。所以当白毓跑丢了第二匹马以后,孙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骊奴。

  “听说这匹马非常粘人,天黑了就会吓得脚软跑不动,而且力气很小。所以再也不用担心会它把你甩下来自己跑掉了……”于是废人骑废马——幸好看上去倒也标致般配。

  孙策领着孙家诸小将往深处去了。今天的目标是一只伤了人的野猪。白毓不乐意跟他们一起去干那伤天害理的勾当,推说马走不动,独自一人留在未名湖边。

  她正躺在湖边打盹,独自享受午后春日的阳光,忽然被一阵马嘶声惊醒。黑色的小母马一路狂奔到白毓身边,然后试图把自己庞大的身形藏在白毓身后,瑟瑟发抖。然后白毓看到林子里冲出一只熊。

  这林子里没有熊,有的话也不会跑得这么快。这是一只像熊那么大的野猪!

  孙策一行是发现了野猪的行踪才深入树林的。野猪却出现在这里,并且向毫无防备落单的白毓发起突然袭击。好个野猪,看智谋: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看用兵: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那只称得上是“名将”的野猪发出“咴咴”的嚎叫声,笔直向白毓冲来。

  白毓无奈站起来,心想:这野猪要是投身成人,大约也是好汉一条。

  她不紧张。以她的身手,还不至于怕一头发狂的野猪。只是挡住这种攻击是完全没有可能,只能先躲开。她犹豫的是如果自己闪开,身后的骊奴就死定了。这匹没用的小母马骑起来还挺听话的,跟白毓也有些同病相怜。这种革命感情难能可贵,能保存的话,还是保存着好。可是骊奴似乎已经吓得脚软了,完全不理会白毓打出的信号,只在原地发抖。

  野猪已经冲到面前,白毓轻叹一声,转身让开。

  奇迹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骊奴身前忽然有五彩的光芒四处游蹿,野猪仿佛撞上了一栋软墙,在骊奴身前一公尺左右的地方忽然定住,一动也动不了。白毓毫不客气地立刻拔出腰间佩戴的紫玉萧,瞄准野猪的后脑狠狠给了一下。野猪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轰然倒地。

  大地震动了两下——这头猪可真够壮的。

  白毓收起了那只坚固得可怕的竹萧,觉得它用起来就像实心的铁棍,然后疑惑地看着骊奴,自言自语道:“我该不会无意中得到一只魔法宠物了吧。”

  骊奴睁大无辜的双眼回着白毓。

  旁边一个声音回答:“与其胡思乱想,你为什么就不能往旁边看看呢?”

  白毓循声望去,身边只有一个人,个子很高,身材消瘦,身穿意大利版黑色系精纺羊毛西装,配深蓝色的衬衣和暗红的丝绸领带,足蹬老人头皮鞋。苍白的面孔棱角分明,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头三七分黑色短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双手插在衣袋里,面沉如水地看着白毓。

  最要命的是,这人正是白毓原来最喜欢的那种类型。不过让白毓真正愣住的原因是——她想不通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

  “别害怕。”那人用手托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老夫于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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