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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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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不羞啊你,男生哭鼻子!"她爬到更高的台阶上,吐着舌头做鬼脸。 "好了啦!"陈朝那时候就很高,不费吹灰之力地一下把陈芹手里的冰棍放回到大毛手里,直接把陈芹拎到肩膀上背媳妇似的背回家。 半路上,他笑嘻嘻的告诉陈芹,票在我这,你欺负一小孩干嘛! 后来陈芹大了很多后才觉得陈朝律师的职业敏感由来已久,简直是利用自己获得电影票,然后在自己发火的时候又充当了英雄抢下冰棍,从此在院子里的声望提高,最后间接导致大家伙都不和自己玩。 为此,长大后陈芹咨询过这位大律师,他穿着律师袍,笑的可欢了,直夸自己妹子聪明,把陈芹气的直踩他脚,黑黑的皮鞋硬是多了好几个脚印。 当然,那是后话,可那时侯的大院里确实是古树盘根,鸡犬相闻,嬉笑不断,奔跑不断,呆久了,偶尔还会觉得它破,它老,特别是后来欧式建筑的别墅林立周围,更显它的突兀。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她到了北京,看过大大小小的四合院后,方然醒悟,原来自己所住的古居是远远非北方四合院和其他广大地域的农村古舍可与之比肩的。 那时她这么和袅袅说的时候,那女人可是非常的表示赞同,点着头说,是,是,根本比不上我们家的大炕,袅袅家是东北的,看着那女人认真的劲,她也认同般的点了点头回礼。 毕竟都是出门在外,称赞起自己故乡更是一点不吝啬,就像其实陈芹也没觉得自己老家的荔枝多好吃,而且吃多上火,嘴巴起泡说话还打哆嗦,可说出来的就是"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然后就是这的砖没我家红,这的树没我家粗,这的墙没我家高,这的人没我家好,一路下来,感觉就是差,而且是差到底。 后来想想,好歹自己脚踏的可是人家的地盘,增长着这个城市的GDP,给人家添砖加瓦的干活,于是立马改了口,只说这的人只比我家差一点,顺带还露出一节小指头,至于哪一点,袅袅说,没亲切感。 为了这个认知,那天晚上她们在三里屯酒吧坐了一夜,歌舞升平,烟雾缭绕。 女人扭着屁股比大街上的大妈跳秧歌还带劲,男人就是色迷迷的直往人家穿的少的地方看,袅袅在酒吧玩的很疯,喝的最多,也吐的最多,陈芹那天还是没喝,无论多少男人过来献殷勤,硬是滴酒不沾,自制的不行,因为她记得,她要把那个女人拖回去。 大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就经常做梦梦到家里那套透出一股胭脂红祥瑞气的古居,每回醒来,睁眼半天,就再也无法入眠了。 或许这就叫做,独在异乡为异客。 入睡前,最后一秒想到,还是那套房子,还有里面的人。 早上7点,当闹钟死皮赖脸的响了第N声后,才把某芹从梦里叫醒。 翻了个身,又死赖了几秒,陈芹这才一骨碌坐了起来。 揉揉惺忪的睡眼,光着脚丫子就跑到大厅,觉得地板特冷后,才又蹦蹦跳跳的绕回房间穿鞋。 刷牙,洗脸,打扮,一气呵成,不过15分钟,然后就着镜子咧了个嘴,高喊,"陈芹最漂亮,陈芹最能干,陈芹是才女!" 最后挎着个帆布包,就出门了。 走出大楼,仰面朝上,碰巧又是一架波音从上头飞过,机身轻巧如燕,从上空划过的时候还带着一些轰鸣,像是要惊醒那团白雾般的震耳。 陈芹用手遮住阳光,眼球直勾勾的随着飞机没入云中。 正看的起劲呢,一个全身黑西装打扮的男生突兀的站到了她的面前,墨镜很大,脸很小,几乎看不到正面,就是很严肃,"请问是陈芹小姐吗?"男子面无表情的问她。 嗯?她木讷的点了点头,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呢,就被请进了迎面驶来的黑色宾士内,那感觉像抢劫,而且是正大光明的抢,因为他还知道自己姓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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