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在疼痛中奔跑 | 上页 下页
五〇


  走在婚姻的红地毯上,沈浩幸福得满脸放光,我却困惑而茫然。沈浩,可怜而单纯的孩子,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我便没有自己洗过一条手绢,一双袜子,没有沾过厨房的任何东西。他伺候我,比任何一个最忠心耿耿的仆人更为死心塌地,一丝不苟。而且,多年来如一日。缺失亲情温暖已久的我犹如掉进了一个芬芳四溢的温柔乡,软绵绵,懒洋洋,四肢百骸都好像散了架,再不愿思想,不想动弹。我是那么渴望逃离我的家,逃离母亲和裴望,我怎么可以拒绝沈浩温情的呼唤。

  可是,沈浩,却从来没有走进过我的内心。他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永远不知道我需要什么。他的关怀甚至比不上芊芊的友爱,永远只在表皮上跑,就像浮在卡布奇诺表面上的泡沫,与内心无关。

  在宾朋面前,我拉着沈浩的手,迷茫地笑。感觉内心里的那一个黑洞,依然存在,越放越大,而且,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填满了。

  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会,开始都是媒体中人,后来别的人加入进来,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这种男男女女一大帮的聚会,圈内人称之为“作秀”,申请演出,然后曲终人散。那些人,或权贵,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风八面的“名人”,也不可谓不风雅,但我总是反应最淡漠的一个。我不喜欢喧哗,不习惯粉墨登场,事实上,人多的环境让我厌倦,让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却仍是孤独,要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独。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当然,他们的目标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丽已占满他们的话题。电视上天天可见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结识她为荣,凤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泼开朗妙语如珠,营造了热火朝天的谈话气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衣着黯淡素面朝天,又神情萧索、沉默,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下,是极不起眼的一个。

  或许,我仍是不可救药的颓败女子。尽管我已经正式进了电台,成为台里资深的节目主持人。我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宽大整洁的办公桌,不再是那个瑟缩地躲在走道一隅捧着一杯热水暖手的小可怜儿,可我仍然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别的主持人一样,昂首挺胸,神采飞扬。抑郁和落寞像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肤,无可摆脱。我总是穿着色泽黯淡的衣服,低着头贴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

  只有夜晚,当暮色笼罩了大地,周遭静寂无声。我走进直播间,这个四面封闭的小空间,像一个密闭的小盒子,没有任何干扰和束缚。我置身其间,独立自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时候坐在上海的屋顶上看鸽群飞过,像在大山里无拘无束恣意奔跑。只有这时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喷薄而出。

  我主持的《书林漫步》节目已跻身于电台的名牌栏目。我读一些经典名篇,也有一些临场的发挥。听众称我有“最美丽的声音”和“最深情的表达”。

  然而,不会有人发现电台那个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观。

  直到凌逆出现。

  早在几年前便听说过凌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数得着的“白马王子”,有关他的风流韵事一直层出不穷。我以为他该是一个衣着光鲜,举止嚣张,自命风流倜傥的男人。就像文学作品里常见的招蜂惹蝶的恶少,身穿长衫手拿折扇,带着一帮狗腿子四处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见凌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烟灰色的休闲夹克和同色布裤子,慵懒地坐在沙发一角,非但不张扬,还有些落寞,有些沧桑,有些游离于主流圈外的颓废不羁劲儿,低调得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对于别人的看法也并不关心。

  芊芊把他介绍给我,说:“海归精英,风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来:“凌逆,凌乱的凌,逆子的逆。‘海龟’无业游民。”

  我也笑了,没见人这么介绍过自己。那些所谓的这书记那老总,都恨不能在额头上贴上“商政界精英”的标签,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摆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唯恐失了面子。他却刻意如此自轻自贱,玩世不恭。

  凌逆,一个特别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有着一张清瘦而轮廓分明的脸。浓密锋利的眉毛、挺直而线条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应该是他脸上的灵魂,并不大更不亮,却让人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眩惑。

  我并没有认为他长得帅,如果帅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无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装腔作势;也不喜欢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见的高级白领,一身的世界名牌,浑身散发千篇一律的冰冷气息。我只能说,凌逆,他有一张非常生动而感性的脸,这张脸并不完美,却让人的眼睛无法挪开。

  是的,我欣赏凌逆。这个世上,能让我欣赏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容颜清秀嗓音甜美,纵不是倾国倾城,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但我无法对那些人产生任何感觉,更无法对他们的盛情做出任何回应。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我吝啬得不肯付出哪怕一丝一毫。因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不肯有一点点违背自己的感觉和意愿。

  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爱的能力。

  可凌逆让我心动,死水微澜。

  我开始频频参加作秀,并且粉墨登场。

  凌逆有着并不光荣的历史。他曾经在报社做记者,成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和一些美貌或不甚美貌的女人演绎些或真或假的恩恩怨怨。离过两次婚,各留下一个儿子,现和第3任太太刚结婚半年。

  数年前,他在亲戚的帮助下远渡重洋,去到加拿大。有人说他在餐馆洗碗,有人说他在印刷厂里做搬运工,还有人说他干着些肮脏可怕的营生……这都不重要。半年前,他发了一笔横财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一名只知吃喝玩乐的“城市公子哥儿”,足以在这座小城一辈子衣食无忧。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睡懒觉、喝酒、赌钱。当然,风花雪月谈情说爱更是“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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