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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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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恍惚听到连波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连波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连波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当年樊疏桐丢下她时的情景竟然在同样的站台再现,那种剜心之痛让她如何能忘却!她看着连波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她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污浊不堪的过去。她发誓,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那个人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迫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抄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纸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生性浪漫,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她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也有些胆子大些的跑去广东沿海那边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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