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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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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汉城飞往旧金山的旅途中播放“Fatal Attraction”,Carol不知道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很Fatal。 刚开始播放的时候,她还兴致勃勃地看着。看了一段,就发现好像是看过的,剧情很熟悉,只不过以前看的是中文,而现在放的是英文版的。中文版片名好像翻译成。 很久以前看的了,不太明白为什么片名叫。光看这个片名,Carol以为故事的主角一定是年轻漂亮,吸引力大得不可招架,不然怎么算得上“致命”呢? 等到看了电影,却发现片中的男女主人公似乎都没有太多吸引力,都是中年人了,也不算英俊漂亮。故事也很老套,写一个有家室的中年男人,在妻子和孩子不在家的时候,与另一个刚认识的女人有了一夜情。当然他只是逢场作戏,妻子回来后,他就自然而然地准备忘了这事,回到妻子身边继续做好丈夫。但那个一夜情的女人却认真起来,她一再地找这个男人,纠缠不休,用怀孕和自杀相威胁,甚至绑架了男人的女儿作人质。最后似乎是以这个女人被警方逮捕而收尾。 那时看了那部片子,就觉得“致命”还算得上,可是吸引力是远远不够。不是吸引力“致命”,而是那个被人始乱终弃的女人“致命”。那个女人不肯把一夜情在一夜之间就结束掉,她把一夜情当作了一生情。如果说致命,这就是很多女人致命的弱点。 Carol是跟妈妈一起看的那部电影,看完后,妈妈很有感触,说有些女人就是这样,甘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世界上很多美好的婚姻和家庭就是被这样的女人毁掉了的。这部电影拍得不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象这样的女人,就该受到惩罚。 Carol不想跟妈妈辩论,她知道妈妈为什么痛恨这样的女人,但她有自己的见解。为什么要责怪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只不过是动了真情,你能责怪一个动了真情的女人吗?要责怪的是那个男人,他不负责任的逢场作戏,激起了一个渴求爱情的女人的爱,而他根本没想过爱她,只是换个口味,在妻子不在家的时候偷一口嘴。Carol很不满意电影的编剧把那个女人处理得象个神经失常的女疯子,似乎有意要把责任推倒她身上,而替那个男人开脱。 后来不知在哪里学到一个词:Womanscorned,大意是说一个被男人Scorned的女人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挽回面子,即使是毁人毁己也在所不辞。 她觉得片子里那个疯狂复仇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人,那个男人Scorned了那个女人,把她当作一个可以随时弃之的敝履,想发泄的时候就发泄了,发泄过后就不要了。那个女人是个职业妇女,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既然她不是在逢场作戏,她当然不希望对方是在逢场作戏。Carol觉得自己能理解她,很同情她,不过不赞成她那种不管不顾的报复方法,因为实践证明她把自己陪了进去,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吗? 当然Carol也想不出比那个女人更好的办法,如果能惩罚了那个男人又不违犯法律,那就最好了。Carol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做什么,她比较肯定的是自己不会让自己堕落到这种地步。她并不是说跟一个已婚男人有恋情就是堕落,现在的社会早已不这样评价人了。她所说的堕落,其实就是痴傻,那样痴情地爱一个明明不爱她、却又逢场作戏享用她肉体的男人,不是痴傻又是什么? Carol取下耳机,闭上眼睛,不想再看这部影片,因为看了会很难受,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从血缘关系上讲应该称呼为“父亲”而从感情上讲她一直叫他“那个男人”的人。 “那个男人”在Carol很小的时候就跟妈妈离婚了,原因是他在外地教书的时候,跟他的一个叫珍的学生有了暧昧关系,他对Carol的妈妈说,珍怀孕了,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她可能会告我,或者会去死。离婚办得很平和,Carol基本上不知道,因为生活好像没什么变化。“那个男人”一直就在外地一个师范学校教书,是个很小的县城。Carol一直跟妈妈住在省会,“那个男人”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回来后妈妈就好像没什么心思陪Carol玩了,总叫她自己去玩,而妈妈就陪着爸爸呆在卧室里。 离婚后母女两还是住在省城,不同的是,“那个男人”不再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了。对Carol来说,他不回来更好,妈妈就整个是她的。 如果不是班上一个叫王林的男孩多嘴,Carol可能早把“那个男人”忘了,甚至都不会有“那个男人”这个称呼。但是有一天,王林很神秘地对她说: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是流氓,他诱奸了一个女学生,把她肚子搞大了,只好跟你妈妈离婚娶那个学生。我爸说了,这叫先奸后娶。” §2 Carol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到放学回家的,总之她没有哭,也没有去向老师报告,而是象没听见一样,一点反应也没给那个王林,因为她知道很多时候,别人说你什么,都是希望把你惹恼,你越恼,他越开心。如果你不理他,他会觉得无趣,反而懒得再惹你了。 她有一种直觉,就是王林说的这种事,是大家都感兴趣的,如果她向老师汇报,可能老师都会大感兴趣,使劲打听。就算王林说的是不实之词,等老师拿到班上左一调查右一调查,然后让王林在班上当众赔礼道歉,作个检查什么的,那就闹得满城风雨了。是事实也好,不是事实也好,大家肯定都会觉得她是流氓的女儿。 Carol就那样一声不啃,一直忍到回家。见了妈妈,Carol再也忍不住了: “我爸爸在哪?为什么别人说他是流氓?”她勉为其难地把王林的话学说了一遍。虽然她还不太懂“诱奸”这样沉重如法律用语的词,但跟“流氓”和“把肚子搞大”这样通俗易懂的词放在一起,不懂也心领神会了。 她以为妈妈会暴跳如雷,痛骂那个胡说八道的王林,但妈妈只是脸色惨白地问: “谁说的?” “王林。” 听说了王林的名字,妈妈想了一会说:“王林可能是你爸爸以前的同事王正刚的儿子,我不知道他在你们学校,我想办法跟你转个学校吧。” “我爸爸真是流氓?” “当然不是,是那个女学生自己对你爸爸投怀送抱,”妈妈解释说,“其实那个女学生也不是小孩了,算不上诱奸。如果真是诱奸,你爸爸早该进监狱了。那个女学生自己也是老师,是去你爸爸学校进修的,都是成年人了。但在这种事情上,男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女人只能引诱男人,不能强迫男人做那种事。现在说了你也不懂,你长大了会懂的。” “我长大也不要懂他这种人。他不要我们了,你还替他说话?” “他不是不要我们,只是一时失足。男人嘛,有几个能坐怀不乱?一旦乱了,就没法收拾了。”妈妈说着,眼圈就红了,说到后来,就只有一句话,“你长大了就会懂的。你爸爸也是个可怜的人,他一直想来看你,可是那个女人不让。” Carol也不再说什么。她虽然小小年纪,却很同情妈妈,感觉妈妈在这件事情上认识非常糊涂,糊涂到连她这个中学生都不如。她对“那个男人”只有仇恨,她的理论很简单明了,如果“那个男人”是爱我和妈妈的,他就不会爱“那个女人”;如果他爱了“那个女人”,那他就不爱我和妈妈。为什么妈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看不见呢?总说什么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如果长大了就痴傻得连“那个男人”都不恨了,那还不如不长大。长大是为了越来越懂道理,不是为了越来越糊涂。 “你不用为我转学了,”Carol说,“马上就中考了,我相信我会考进一中,而那个王林肯定考不进。” 果不其然,Carol顺利考进重点中学市一中,而王林就不知道考到那个边角废料的学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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